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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原因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2-12-21 16:57:15

1. ​業主不收房有哪些具體原因業主不收房怎麼辦

在新房交接的時候,可能出現業主拒絕收房的現象,一旦出現這種現象是對買賣雙方的巨大損失。如果是質量引起的問題,開發商需要找業主進行詳細的商量。

一、業主不收房有哪些具體原因?

1.環境、配套不完善;綠化不達標;公攤面積模糊;無故增大容積率;綠地成工地;牆體裂縫,地板不平;私自改變牆體位置;保溫板裂縫,裝修偷工減料;

2.售後服務體系不完善;物業費用過高;四通不通,屋頂和水管漏水;門的質量標准和樣板間不一樣;

3.產權歸屬有爭議;買房定金難退;

4.採光與通風條件不具備;周邊配套交通得不到及時解決等等。

二、業主不收房怎麼辦?

1.如果是賣方的質量問題,賣方難逃其咎,只能去協商並維修業主不滿意的地方,在事情解決完之後讓業主進行收房;

2.如果買家故意不收房的話,開發商可以去質監局檢驗房子質量,拿出證據跟買方協商。

以上問題只要好好和業主溝通,房屋在保質期內出現什麼問題都可以由開發商進行維修,如果過了保質期收房,出了問題只能業主自己負責了。

2.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業主不願意交物業費了原因是什麼呢

而說到這實際的因素,每一個人都會有不一樣的難題,但歸根結底,只要一條便是由於大家覺得這錢用的不值得。愈來愈多人不肯交物業費,乃至還要取消物業,這是為什麼呢?主要原因有4點:

因而,很多時候不可以只怪小區業主不肯交物業費,實在是付出和收獲並沒有對等。自然,現階段取消物業也不現實,終究物業管理其還承擔住宅小區的大多數事兒。如何尋找到讓住戶令人滿意並積極主動交物業費的方法,這必須絕大多數物業管理管理人員和高層住宅真真正正認真去思索。不然,被斷了發財路甚至被逐出住宅小區,也就休怪小區業主的「絕情」了。

3. 請問一般業主不收房是什麼原因呢有人比較清楚嗎

我對這個有一些了解吧!之前家裡面剛剛買房的時候也碰到一些業主是這樣的情況呢,一開始不清楚為什麼,還笑話過人家呢,後來回家打開電腦一查以後就懂了呢!應該笑的是我自己呢,交房的時候要注意很多呢!接下來我就和你分享一下為什麼有些人不收房吧!~ 導致業主不肯收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環境、配套不完善;廣告中「美麗的承諾」沒有蹤跡;綠化不達標;公攤面積模糊;無故增大容積率;綠地成工地;牆體裂縫,地板不平;私自改變牆體位置;保溫板裂縫,裝修偷工減料;售後服務體系不完善;物業費用過高;四通不通,屋頂和水管漏水;門的質量標准和樣板間不一樣;產權歸屬有爭議;買房定金難退;採光與通風條件不具備;周邊配套交通得不到及時解決等等。更重要的是各種費用收取,往往沒個准兒。特別是契稅,國家規定業主在取得產權證時才交,可有些開發商讓購房人提前繳納。公共維修基金、裝修系列收費爭議最大,有的開發商收取面積測繪費,顯然違背了「誰委託,准付費」的原則。更有甚者,有的開發商雖然承認房子有問題,卻不承認違約。 最後友情提示一下哦!~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到過現場收樓,但因為開發商的原因不能使您收樓,這樣,開發商就無權默認你收樓了。證據可以是你請一家驗房公司,那種經過注冊的專業的第三方驗房機構公司,在收樓日請他們去你家驗房, 然後他們出具的驗房報告轉交給開發商,這樣就有證人以及書面證據證明你到過樓盤收樓啦!大概就是這樣子的哦!~希望能幫到你哦!~

4. 業主是什麼原因和物業人員大打出手的呢

業主之所以和物業人員大打出手,是因為業主將自己的普通住宅改為了商業住宅,這樣一來違反了相關的規定,所以物業就和他進行理論,但是業主認為物業多管閑事,就和物業動起了手來。兩人這一動手,導致一個未成年人和一名安保人員住院。我覺得這件事情物業方面做的沒有錯,業主本來私自的將住改商就是非常錯誤的行為,而現在又打了物業,所以我覺得業主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將這個事情將來龍去脈整理清楚之後,我們還是能夠發現這件事情之所以會發展到這樣的地步,還是因為業主的關系。物業為了維護其他業主的權利,所做的事情都是非常正確的。而這名業主不分青紅皂白就對物業大打出手,這是非常錯誤的行為,所以整件事情應該由業主來買單。

5. 業主拒交物業費的正當理由有哪些

法律分析: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理由有:1、對於不在業主繳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繳納;2、服務質量過差在物業管理公司合同承諾或書面允諾過、服務質量卻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絕繳納;3、提供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 以物業服務為例 列舉業主抱怨與投訴的原因有哪些

處理業主投訴常見問題分類
投訴的情況是非常復雜的,業主的投訴也未必全部都有根據和理由。但是,通過我們預料的問題,確定合適的答復方式,可以更有效地處理顧客的投訴。
投訴的問題大致有以下四大類:
第一類、房屋管理類
由於對房屋建築主體及其附屬構築物的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不到位
引起的投訴,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道路等。如房屋損壞保養不到位、公共樓道修繕不及時、違章搭建、裝修管理審批、監控不到位等。
第二類、對設備設施方面的投訴
1、由於對房屋毗連及其附屬配套的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不到位引起的投訴,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含外包)。
2、對設備運行質量不滿意。如電梯經常停電、停梯維修;供電供水設備經常出現故障等。產生投訴的原因主要基於用戶所"購買"使用的物業與用戶期望有差距。
第三類、安全管理類
由於對物業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維護、管理不到位,或採取的安全措施
不當,導致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等而引起的投訴。包括對外來人員、物品搬運、車輛道路、消防等的管理,對講機使用(如禮賓夜間對講機聲音過大)、技能防範和突發事件處理等。
第四類、環境管理類
由於對物業環境的凈化和美化管理服務不到位引起的投訴。包括綠化、清
潔衛生、垃圾清運、消殺、商鋪環境(如油煙問題、佔道經營、亂擺賣等)、不能歸屬其它類別的噪音和對保潔外包供方的監控等。
第五類、綜合服務類:由於除①、②、③、④類管理服務以外的其它綜合服務提供不到位引起的投訴。包括居家[家政、維修等(含外包)]服務、商務服務、中介服務、社區文化、會所等由物業管理單位提供的社區配套服務的提供、收費、管理等。
第五類、業戶糾紛類
由於業戶之間對毗連部位/設施、公共部位/設施的使用和相關權益歸屬存
在糾紛,甚至互相侵犯權利、影響他人生活質素、損害公共利益而引起的投訴。如晨練等生活噪音、毗連部位維修(裝修破壞防水層造成滲漏水等)及部分業戶的不道德行為等。
第六類、地產相關類
由於地產相關產品、服務提供不到位引起的投訴。包括房屋質量、配套設
施、規劃設計、地產聯系的工程施工、配套服務、銷售管理等。
第七類、對收費方面的投訴
主要是各種分攤費和特約維修費。如水、電、清潔、綠化、公共設備搶修等分攤費用及換燈、換鎖、換門等特約維修費用。
物業管理的服務是某種意義上的商品。用戶總是希望以最少的價值購買到最多最好的服務,而管理公司則希望服務成本最小化,這一矛盾集中反映在繳納各類費用這一敏感問題上。
其它類
由於非上述各類原因引起的且物業公司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但通過物業管
理單位的努力可以改善的抱怨,包括由於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行為或責任引起的投訴,如市政配套(供水、供電、供氣、採暖、有線電視、寬頻網、電話、交通)不完善或市政設施突發事件過多等。

7. 業主不得無故拖欠物業費 理由有哪些

不交物業費最大的原因就是不懂法律法規啊。不繳物業費損害的是全體業主的利益,不是物業公司的,而且還違法。根據法律來說,物業費是必交的,你有什麼問題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解決。
原因:
1.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不滿意 。如果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滿意率在70%以下,就可能造成眾多業主不交物業費。
(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主要體現在,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是否有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管理服務人員行為是否規范 、服務是否主動 、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小區門衛的站崗值勤 、 路燈、樓道燈完好率、垃圾的清運、 環境的保潔、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小區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規范、綠化養護管理等方面。)
2.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價格不滿意 或上調物業費的程序不規范,(在物價部門的指導下上調物業費還必須通過業主大會來決定。)導致業主拒交物業費 。
3.沒有可借鑒的處罰規定。我國雖然在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須履行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義務 。但對那些不願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沒有可借鑒的處罰規定。(例,電話、寬頻有停機停網的處罰; 水、電、氣有滯納金的處罰)試想,這物業服務能停嗎,你怎麼去停,不可能因為某些業主未交物業費而把電梯停了,也不可能不清運垃圾了。因此業主交費的主動性就大打折扣了。
4.尚待解決的爭議與糾紛未解決。(例,因諸多因素或安保的疏忽引發業主家被盜的、因房屋漏水,損壞業主財物的、因鄰里安防盜窗影響其他業主的居住安全等)當出現爭議與糾紛時,許多業主一般不是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而是把責任歸為物業,常以不交物業費來尋求問題的解決。
5.從眾的交費心理。當業主個人受到外界人群行為的影響(了解到部分業主沒有交物業費,)而在自己的知覺、判斷、認識上常表現出符合於公眾輿論的行為方式,業主在這種條件下,常產生看一看,形成緩交心理,於是易造成不交物業費的局面。

8. 一般有哪些因素會影響施工進度如何應對處理

1、業主原因包括不能及時、足額提供工程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現場「三通一平」條件;對工程的功能特性提出新的要求及變化。

2、施工方原因包括施工組織管理不利和施工技術失誤兩方面。

3、第三方原因涉及監理方、政府或上級機關、設計方及供應方等。

4、不利的施工條件包括施工區異常惡劣氣候、施工區水文地質及周圍環境的影響。

5、意外事件包括社會動亂、工人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地下障礙物的發現、處理等;臨時停水、停電、交通中斷等。

應對處理

1、在管理方面:做好施工前後各項施工准備。迅速組織、籌建現場臨時設施,及時按照監理工程師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開展各項工作。建立形象進度考核制度,把形象完成情況與工資、獎金掛鉤,實行獎罰制度。

採取切實可行的技術組織措施,克服各種不利施工條件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對各種不利氣候條件預防為先,盡量節約工期。

強化施工調度指揮與協調工作,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跟班作業,靠前指揮,超前布局謀策,加強監控落實,及時解決問題,避免擱置延誤。把施工進度納入信息管理中,對工程進度動態進行信息化管理,合理利用一些工程管理軟體。

2、在技術層次上:按照工期要求,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理順各工序內在的關系及其之間的聯系。在施工組織安排上突出做好重點、難點工程的詳細施工技術方案。積極改進施工工藝和施工技術,採用先進的施工方法。

發揮施工技術工作的龍頭作用,提前做好各階段的施工安排,認真細致地完成工程施工測量和施工監測,實現信息化施工,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3、在材料設備上:按照總體施工進度計劃提前做好材料采購計劃,做到早計劃、早落實。合理配置機械設備,提高機械使用率和機械化作業程度。加強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備足動力設備和主要機械易損件。採用新設備及檢測儀器,以科學手段加快施工進度。

4、在施工計劃方面:精心編制施工計劃,明確關鍵線路,實行動態網路管理,及時調整各分項工程的計劃進度、勞力和機械設備安排,保證分項工程按期完成。根據工程總體計劃,嚴密組織施工。

加強計劃管理,均衡組織施工,根據工程實際情況以網路圖和橫道圖的形式編制詳細的月、旬計劃,施工過程按計劃組織施工。建立施工進度管理制度,適時地局部或整體調整進度計劃。堅持每日生產調度會制度,研究解決施工存在的問題,布置落實明日的施工任務,做到當日任務當日完成。



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方式

在工程進度計劃實施後,應及時跟進並收集工程實際進展情況,包括工作的開始時間、完成時間、持續時間、邏輯關系、實物工程量和工作量,以及工作時差的利用情況等,從中了解到施工過程中影響進度的潛在問題,以便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加以預防和防止偏差、糾正偏差。

施工進度的檢查方法主要是對比法,有利用橫道圖比較法、S型曲線比較法、香蕉型曲線比較法、前鋒線比較法、列表比較法等將經過整理的實際進度的數據與計劃進度的數據相比較,從而發現是否出現偏差和偏差的大小。

若偏差較小,可在分析其產生原因的基礎上採取有效的措施,使矛盾得以解決,繼續執行原計劃;若偏差較大,經過努力不能按原計劃實現時,則要考慮對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即適當延長工期或改變施工速度。

9. 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理由有哪些

法律分析:繳納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但是有時候物業並沒有盡到妥善進行物業管理的義務,因此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是有權拒絕繳納物業費的。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有八種情況業主可以拒絕繳納物業費的:一、物業費的收取應該從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算起,而不應該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樓日期算起。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收樓,因此延遲收樓的,業主可以拒絕繳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簽合同的情況,業主可拒交、對於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繳納;四、物業服務質量過差可暫停拒繳,但要有有力的證據,並找尋實質解決辦法、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繳、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情況 ,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繳。七、因房屋質量問題未交房的,物業費是由開發商交納、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業主可拒繳此,遇到上述情況時,業主有權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費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10. 很多業主往往對物業不滿意,不滿意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這些年來,隨著大家的生活水平越來越提高了,而且有很多人對物業的服務也是要求的越來越嚴格,但是對於物業來說,可能他們服務小區是應該的,這就是他們重要的工作,可是在現在來看物業和業主們並不是一個大家庭,可能他們雙方都存在著自己的意見。但是在生活中,其實雙方還是有共同責任去維護自己美好的小區的,在平時其實業主應該按時繳納物業費,這樣的話物業的人才能有保障自己的工作服務。

其實現在有很多現象,就是物業裡面的人員都是一些不專業的人,他們也沒有進行專業的訓練。所以在管理上面還是缺乏技能的,更談不上有什麼責任心,所以就導致業主對物業人員是不夠滿意的,其實業主和物業之間本身應該是一個大家庭,物業應該無條件的給業主們一個好的服務,但是物業的人員好像就是大爺一樣,每天還要聽從他們的安排,他們卻不幹實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