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原因查詢 » 如何分析建築企業薪酬原因
擴展閱讀

如何分析建築企業薪酬原因

發布時間: 2023-01-22 02:27:49

Ⅰ 企業薪酬結構不合理的原因有哪些

1、薪酬戰略缺失

企業戰略其實就是企業謀略,是對企業整體性、長期性、基本性問題的規劃,就是以未來為基點,為適應環境變化、贏得競爭優勢和取得經營業績而做出的事關全局的選擇和行動。其所要解決的是回答「我們經營什麼與及如何在經營中獲勝」的問題。人力資源戰略是對企業戰略的一個有效支撐,其所要回答的是「人力資源對我們取勝有何作用」的問題。而企業的薪酬戰略是公司人力資源戰略的分解和細化,薪酬戰略的中心是以一系列薪酬選擇幫助企業贏得並保持競爭優勢,其所要回答的是「整體薪酬制度如何幫助我們取勝」的問題。在這種管理基礎薄弱的企業中,制定有切實可行的企業戰略的公司很少,擁有符合企業戰略和企業現狀的人力資源戰略、薪酬戰略的更是鳳毛麟角。領先、跟隨、滯後的薪酬戰略,分別適應於企業的不同階段和不同類型,在這些企業中,他們不知道,如何在企業發展的不同,運用不同的薪酬戰略。

2、薪酬理念缺乏

薪酬理念明確了企業在薪酬管理方面所倡導的價值導向,是薪酬體系的靈魂。它指明了公司到底為什麼樣的行為和什麼樣的業績進行付酬。在大多數管理基礎薄弱的企業中,不知道應該對何種價值付酬,薪酬理念缺乏。他們通常的做法是按照行政級別、學歷和在企業的工作年限來進行價值分配,而對職位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員工的技能水平、員工的能力等產生績效的真正關鍵因素,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

3、職位價值沒有量化、薪酬的內部公平性不足

在很多管理基礎薄弱的企業中,薪酬的內部不公平方面存在的問題,比薪酬的外部競爭性方面存在的問題更為嚴重。通常來講,企業老總們會注意到薪酬管理中公平的各層次——各生產要素所有者所得的公平、同等級員工薪酬的橫向公平、不同等級員工的縱向公平等,但他們往往只注重了薪酬設計結果的公平,而忽視了對薪酬界定的程序公平的關注。在這類企業老總們看來,只要使員工得到的薪酬與他們的相對工作價值或企業的貢獻相當,薪酬框架的設計與操作是公開和隱蔽的操作並不重要。因此相當一部分企業選擇了黑箱操作的薪酬框架,這在企業規模較小的情況下,也不會出現什麼大問題,但是當企業規模一旦大起來了,就會出現問題。在我們的咨詢實踐中,經常會遇到一些這樣的問題:「職能部門與業務部門人員的待遇如何平衡?」、「銷售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待遇應如何平衡?」、「同一行政級別,如主任、經理的待遇都應該是一樣的嗎?」。這些問題的本質上都是:在企業中職位的相對價值問題!從企業價值鏈的角度來說,對基於價值創造的薪酬體系,如果價值評估這個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的話,會極大地影響價值創造,進而會影響到可分配的價值,價值鏈的傳導作用會得到極大的削弱!如果職位價值的大小不進行清楚地界定的話,就會造成評價不公、分配不公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影響員工士氣和組織的凝聚力,從而造成公司關鍵人才的流失。隨著信息技術和管理手段的提高,管理基礎薄弱的企業需要進入到精益管理的階段,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管理的時候,要按定量的科學的思維習慣來對決策內容進行分析。

Ⅱ 工程建設企業績效與薪酬掛鉤的原因

績效考核結果高的員工自然能夠獲得較高的薪酬增長率,或者更多的薪酬等級晉升機會,這種關聯方式能夠夠對員工的工作績效起到長期的、持續的激勵效應和競爭的作用。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績效與薪酬掛鉤存在於很多企業,很普遍。

Ⅲ 勞務公司起訴班組長超過合同款,但是超出項給公司幹活,勞務老闆答應不讓虧本保證工人工資,發完工資起訴

答: 勞務公司起訴班組長超過合同款,但是超出項給公司幹活,勞務老闆答應不讓虧本保證工人工資,發完工資可以向法院起訴
祝心想事成
開心快樂。

Ⅳ 渭南信達建築公司為啥工資不利索呢

狀況不佳。
渭南信達建築公司的工資不利索是由於公司財務狀況不佳導致公司經營狀況不佳,以致於無法支付足夠的工資。
此外,公司規模較小也是造成工資不利索的原因,因為小公司支付工資的能力通常較差。

Ⅳ 企業薪酬結構不合理的原因有哪些

企業薪酬結構不合理的原因有如下幾方面:
第一、高能低配:員工的綜合能力本來很強,只是其具備某一方面的特長,恰好這一強項又沒有其他人具備,就將其放在某個崗位上,然而,以這個崗位本身的價值而言,難以給出較高的薪水,但如果給低了,員工不接受,沒有辦法只好給出較高的薪水,導致其薪資水平遠遠高於類似崗位上的其他員工。

第二、低能高配:員工本身的能力並不能勝任其崗位,但由於沒有合適的人,只好勉為其難,還自我安慰「人是可以培養的」,是可以培養,但不能無限期培養。結果就導致了該員工與其他類似崗位員工的薪資差距。

第三、很多企業定薪時就很隨意,摻雜了很多人為因素,偏偏在調薪時,更加隨意,根本沒有原則,老闆關注誰,誰的機會就多,調薪的幅度就大,而那些老闆不怎麼關注的,機會很少,甚至連續兩三年都沒有調過薪。最終導致薪資差距越拉越大,但是,員工的實際能力並非與老闆的關注度呈很高的正相關,長期被忽視的員工不乏能力很強的。

第四、對崗位價值缺乏客觀的認識,崗位價值的高低主要靠老闆的主觀感覺,如果企業規模不大、業務也比較單一,以老闆們的經驗,這種主觀上的判斷一般也不會有太大的偏差,然而如果是規模比較大,業務相對復雜,老闆們主觀感覺與客觀實際往往會有很大的差距,基本上是規模越大、業務復雜度越高,偏離度越高,尤其是跨業務領域的崗位之間。除此之外,有時還與老闆的個人經歷有關,比如老闆是市場營銷出身,他們往往更看重市場營銷類的崗位,如果是研發或技術出身的,就會更看重技術類崗位。

Ⅵ 我是做單項勞務分包的,因價格較低及其它原因虧損了,發不出工人工資

1.建築業人工工資糾紛原因分析 1.1欠薪糾紛根源分析 從實施欠薪行為主體來看,是處於建築勞務關系最上端建築實體企業,而欠薪行為的目標受眾為處於建築勞務關系最低端、實施具體勞務的務工人員。從我區建築管理具體實踐來看,受建築施工勞務層層分包的制約,薪酬是否發放決定權的最上端與通過付出勞務而獲取薪酬的最低端沒有任何直接法律關系,也就是說是否足額發放薪酬與建築實體企業沒有太大關系,不會構成實質性影響。因而勞務工資的發放不在重點考慮范圍,也由於無直接法律關系,薪酬發放成為了建築企業對民工施捨,這是欠薪糾紛產生的重要原因。 1.2欠薪糾紛產生原因分析 1.2.1農民工自身能力不足 受長時期以來二元經濟社會結構的影響,建築業農民工地位始終處於非常低的境況。同時農民工受自身所具有經濟收入低、生活較為貧困、文化程度過低、謀生技能不強、職業能力弱、缺乏法律自我保護意識等特點的制約,以至自身維權能力、經濟能力和法律技能都非常弱。一旦發生欠薪,通常無力自我救濟,而當社會救助途徑不暢,繁復的訴訟程序與漫長的期限,加上高昂訴訟成本將他們拒之於國家法律救助大門之外,極易陷於極度絕望而尋求極端方式或自虐方式解決,於是就將「欠薪」演變成了糾紛和極端事件,甚至是社會性事件。事實上農民工工作一年的成果大多關系來年全家生活與子女的教育,。無力自我救濟、討薪艱難與卑微,至其情緒容易陷於無望,在不當外部環境刺激下易萌發極端情緒,以至造成慘烈的上訪事件,從而極大地威脅社會穩定。 1.2.2欠薪實質多轉為結賬糾紛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總體經濟水平的上升,人工工資已隨之持續上漲。社會經濟發展規律表明,這種伴隨經濟總量上升的人工費用上漲是剛性的,且將持續下去。因此在建築業薪資分配中,一般情況下實際工資支付總額客觀上均高於合同約定的勞務工程款中工資預算,特別是跨年度建築工程合同,以及現行建築市場施工方先行墊資的規則,以致在施工過程中建築企業處於實際虧損狀況,加上建設單位本身資金問題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項,並往往以拖欠農民工工資形式為代價。特別是已竣工結算長時間無力付款的、以及竣工尚未完成結算的項目,欠薪投訴非常突出,這種情況事前的排摸檢查很難覆蓋。此種情況一般有三種狀況: 一是企業在可承受的情況下,為維持生產穩定,按高於勞務合同金額的實際工資予以支付,從而降低企業利潤; 二是勞務企業或分包包工頭,在招募農民工時,其薪酬大多以市場價為標准,如果甲方不增加金額,則勞務企業或分包包工頭將無力完全支付勞務工人工資,所產生矛盾只能上交至總包企業; 三是因某種恰當因素勞務工人要求增加工資,或者要求退場結算工錢。企業受本身資金與成本約束,無法滿足上述要求時,即可能造成糾紛而進行投訴。 1.2.3集中支付慣例致節前欠薪突出 現行建築業務工人員工資支付方式基本採用「按月發放生活費,年底或務工人員退場時集中清結工資」方式。此種工資結算方式存在很大弊端,主要是由於一次性資金需求量極大,在建築方所需支付資金構成中,除了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外,還必須支付與施工相關的其他款項,比如材料款、建築企業自用資金等等,如若建築企業實收資金低於預算資金時,建築企業優先考量的是支付與施工相關款項以及留足自用資金,而支付務工人員工資並非優先項。同樣勞務企業與包工頭在資金運用時亦會以同一考量,在資金分配出現困難時,拖欠農民工工資是為包括各級包工頭在內的優先項。因而當施工企業資金周轉發生困難,引發工資糾紛則勢所難免。雖然這種支付方式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關於「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規定,被拖欠工資農民工「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但是這個法律效力相對較弱,且相對於農民工來說,幾乎不具操作的可行性。 1.2.4.施工企業違規用工 一直以來勞務企業「空殼化」現象較為嚴重,勞務用工基本以總包-勞務分包-包工頭-班組長-農民工的用工鏈條出現。因此目前用工主要表現為由包工頭雇請用工的狀況。在勞務工人的實際工資結算過程中,建築企業並不是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農民工個人,而是只與承包人進行工程款結算。由於包工頭往往為自然人而不具用工主體資格,自我責任承擔、法律約束與社會約束效力非常弱,一旦因工程款結算不足或產生糾紛,或包工頭自身經濟利益無法得到滿足,往往拖欠農民工工資就成為首選。由於上一級分包包工頭或勞務企業缺乏承擔市場主體責任的實力,當工資糾紛發生時,從法律關繫上,政府管理部門直接面對的是不具最初資金分配權的勞務企業、或包工頭個體和農民工群體,此其中低級包工頭即具欠薪債務人和被欠勞務工程款債權人的雙重身份,明顯加大了協調解決的難度。此中亦滋生出利用企業違規分包、無合同用工等管理漏洞,以農民工為籌碼進行不法討薪行為。 1.2.5承發包關系混亂加劇了拖欠事件解決的復雜性 由於建築業所涉利益多元而廣泛,且法律規范效力非常弱,以致各種灰色規則甚多,如不論工程大小僱用勞務工人都是層層發包,不僅承發包關系混亂,而且加劇了拖欠事件頻發和解決的復雜性。 一是建設方肢解工程。形式上施工現場是由總包管理,但實質上總包企業由於分包而無法有效地實施現場統一管理,不少專業工程施工部分實質上不在總包管理的范圍,因而拖欠工資事件極易發生; 二是「六無工程」。建設方在沒有任何基建手續情況下擅自開工,出於招商引資需要,基層政府默認建設方的違規行為。當此類項目發生工資糾紛時,由於超越建設管理部門職能范圍,因而無法有效解決; 三是「陰陽合同」。部分建設方與施工企業違法簽訂陰陽合同,實際合同與備案合同的主要條款存在重大差異,極易引發工程款支付爭議,進而導致工資糾紛。 四是分包管理混亂。現行建築市場中,一般建築工程均採用勞務企業分包勞務作業的做法。但勞務企業大都缺乏關聯實力,管理不能到位,工人的日常管理基本處於混亂狀況。加上不少工程項目經理掛靠現象嚴重,同樣無法實施有效的現場管理,一旦發生欠薪糾紛,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和解決。 1.2.6 組織農民工鬧訪為追討工程款的「有效」手段 建設方長時間無力支付工程款,或建築企業低價承攬工程導致虧損,往往將農民工作為工具,以農民工名義討薪,有組織地採取鬧訪手段,達到討要、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在欠薪糾紛中,不論是包工頭為達私利惡意為之、還是包工頭真實為農民工追討薪酬,其欠薪均為客觀事實,因而不論其組織者意圖如何,政府管理部門都必須介入,而由於其復雜性,往往使政府部門陷於非常尷尬的境地。 2.實施相關管理措施時存在的管理瓶頸 在我們對建築企業管理實踐以及欠薪糾紛處理過程中,遇到一些困難與阻礙,主要存在以下四個難點:一是追討欠薪人員是否屬於投訴項目務工人員難以確定;二是難以核定應發工資實際額度;三是難以界定用人企業與用工企業責任;四是工程款與實際發生的工資款難以分離。上述問題始終是欠薪糾紛處理的瓶頸,不僅給糾紛的順利處置帶來困擾,也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追究責任企業與個人的責任造成很大的難度。因此上述問題始終是我區處置欠薪問題關注的重點,經過採取各種措施應對,將上述不利影響降到最低。 3.建築業人工工資糾紛應對對策建議 3.1完善欠薪問題處置具體操作辦法 由於缺乏具體規定,而現有規定過於寬泛,可操作性不強,基層政府管理部門在面對巨大的維穩壓力時,有時只能開口子,形成 「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範例,成為被建築企業與包工頭利用的工具,當建築企業與包工頭欲達目的時只需將「火」燒大,迫使政府出面即可,從而反過來導致欠薪事件,特別是惡意欠薪事件的增多。因此必須出台明確的處理欠薪問題的操作辦法,基層政府的相關工作才能更有「底氣」、更加規范。惡意欠薪與惡意鬧薪問題也才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 3.2企業欠薪風險進行管控 在建築業管理實踐中,欠薪事先一般都有徵兆,所以未雨綢繆,提前介入,早發現早解決,是欠薪風險管控的有效手段之一。管理實踐中,我們在每年較為敏感的時間窗口6月、11月兩次組織開展全區在建工程勞務用工專項檢查,結合平時的各項檢查,重點核查近年來有工資拖欠記錄的企業,平時有舉報投訴的企業,工程款支付缺口較大、有拖欠工資可能的企業。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立即糾正,並依據相關規定做進一步處理,同時跟蹤督查,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進一步規范勞務用工市場。 3.3 多管齊下,嚴厲打擊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上海市勞動保障局、市建設交通委關於貫徹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關於印發〈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對於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可以處以警告、罰款。限制其市場准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對其資質條件進行核查等相應處罰措施。2012年春節期間,我區即對拖欠民工工資、管理混亂造成民工集訪鬧訪的4家責任企業、責任人作了嚴肅處置,起到了較為有效的懲戒作用。 對於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包工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條規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一經發現,即可直接將材料上報司法機關或舉報,追究其刑事責任,並通過此手段追索農民工工資。有效地遏制了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3.4 實施四項基本措施,強力監督建築業人工工資支付 3.4.1設立綠色通道,加強監管 在企業顯著位置設立「綠色意見箱」,由每個分中心的3名專職建築協管員定期開啟,且需2人在場同時開啟,並在信箱上明確標明建築業企業管理辦公室的信訪中國及郵箱地址。 3.4.2強化法律效力,確保維權到位 根據法律關於欠薪糾紛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即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責任的規定,若有農民工上訪投訴「欠薪」,若企業提不出發放工資證據即可認定為欠薪,並依據法律與規定處置,可較好地解決農民工討薪「舉證難」的問題。與此同時對沒有實際證據證明欠薪的農民工進行法律與維權教育,提醒和指導其索要相關證據,如「白條」,以提高維權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 3.4.3欠薪企業需繳納保證金,切實予以制約 嚴格實行《上海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辦法》(滬建建管[2006]第052號)的規定,要求出現違規用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繳納「工資保證金」,以為企業能夠及時支付工資的保證,即一旦發生欠薪行為則以保證金支付,支付欠薪後的保證金缺口,建築企業必須及時補足。以此提高對農民工的救助能力。 3.4.4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規范市場行為 建築工程合同備案後,不定期進行排查,對於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堅決嚴厲處罰,從源頭上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也同時梳理了承發包關系,讓復雜的承發包關系有了頭緒,便於管理。 結論 隨著建築行業不斷發展,行業總體呈現高速發展的特點,對於用工在建築行業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但用工工資糾紛一直是困擾當今社會重要難題之一,為了更好地協調與解決用工與建築單位的關系,文章主要從不同的方面,提出了不同的建議,以對當前建築行業用工糾紛的解決提供一定參考價值

Ⅶ 建築公司薪酬如何

建築師

薪資待遇:

一 般情況下,建築師在民用設計院(公司)或事務所屬龍頭地位,薪資待遇在各專業人才中也屬高位。同一水平的建築師在不同的地域和城市,以及不同的設計院(公 司)或事務所收入水平也有差距。下面以北京、上海、深圳等發達城市的中等規模設計公司為例,介紹一下建築師的收入標准:

建築師的收入水平:

·助理建築師 年薪6-8萬元

·建築師、主管建築師 年薪8-15萬元

·主任建築師、主創建築師 年薪15-30萬元

·總建築師、設計總監 年薪30-60萬元

·建築大師 年薪80萬元以上

這個職位除了現金收入外,還有出國考察、車輛補助等其他豐厚的福利,使建築師這個職業格外誘人。

景觀設計師

薪資待遇:

景觀規劃師的待遇在設計院(事務所)里屬於前列,原則上排在建築學專業之後,其他專業之前,但因為景觀規劃師為較稀缺職位,單位數量又比較少,故薪資待遇與建築學專業人才持平,甚至還略超過建築學專業的人才。

一般情況下,畢業3年之內的助理景觀規劃師年薪在6-12萬元,畢業5年左右的景觀規劃師年薪可達12-20萬元,有一定資歷的主任景觀規劃師年薪在30萬元以上,高的可達60萬。


幕牆設計師

薪資待遇:

幕牆設計師是建築設計的重要一環,幕牆是從室內空間到室外空間的過渡層,是可供觀賞的外表,是體現建築設計外觀,傳達建築設計理念的基礎,所以幕牆在建築設計中理應倍受重視。可以說,幕牆設計的成敗直接影響到建築設計的成敗。幕牆設計師在建築設計的意義也就不言而喻了。

下面是幕牆設計師的平均收入標准:

·新手設計師:1500元/月~4000元/月

·平均月薪在8500元/月

·資深設計師1萬~2.5萬元/月

·總工設計師年薪50-100萬以上

結構師

薪資待遇:

結構師的薪資待遇在各專業人才中也屬高位。一般情況下,同等資歷的土木工程專業人員,做結構師要比做土建工程師等其他職位收入水平要高一些。

下面是結構師的平均收入標准:

·助理結構師 年薪6-8萬元

·結構師、主管結構師 年薪8-12萬元元

·主任結構師 年薪12-30萬元元

·總結構師 年薪30-60萬元

機電師

機電師的待遇:

機電師的待遇空間與略低於結構師,但與同等資歷的機電專業其他行業人才比要高一些,具體標准如下:

·助理機電師 年薪5-8萬元

·機電師 年薪8-12萬元元

·主任機電師 年薪12-25萬元

·機電總工程師 年薪25-60萬元


總圖工程師

總圖工程師的待遇:

總圖工程師屬於稀缺專業,雖然專業與土木工程相似,但待遇空間要略高於結構師,具體標准如下:

·助理總圖師 年薪5-8萬元

·總圖工程師 年薪10-20萬元

·主任總圖工程師 年薪20-50萬元


岩土工程師

薪資待遇:

岩土工程師在勘察單位,他的利益與鑽探等捆綁在一起,他的活動受勘察單位的牽制,但收入還是比較可觀的。一般情況下,畢業3年以上的岩土工程師年收入可達到8萬-10萬,工作年限長一些的岩土工程師收入更高,最高可達30萬元。


經營人員

薪資待遇:

經營人員的收入與人員分類一樣,也分兩種:一種是固定收入的方式,一般適用於經營助理、經營主管級別的人員,他們的收入基本固定,按照他們的資歷和貢獻確定 薪酬范圍,與其他行業的同等職位差不多,一般的經營助理年收入3萬-4萬,經營主管年收入4-8萬等。另一種是與單位業績掛鉤的收入方式,適用於經營經 理、經營總監、經營副總等崗位,收入額度與當年單位經營收入密切相關,高低幅度也相差很大,一般年收入在20萬-50萬,高的可達100萬。

所以,一些建築師、結構師和機電師把目光瞄準了經營這個崗位,成為專業技術人員的一個發展方向。

繪圖員

薪資待遇:

繪圖員的待遇主要與工作年限有關,因為主體是中專和大專學歷的人員,故收入水平不高。一般情況下,繪圖員可分為三類級別:工作3年以內的為初級繪圖員;工作3-8年的為中級繪圖員;工作8年以上的為高級繪圖員。這三類繪圖員收入標准如下:

初級繪圖員 年收入5-6萬

中級繪圖員 年收入6-10萬

高級繪圖員 年收入10-15萬元

繪圖員是一個終身職業,不一定能晉升為設計師,但可以一輩子做繪圖員。有些資歷較深的繪圖員會成為某個分項制圖的專家和能手。

監理工程師

薪資待遇:

薪資會比造價師稍高點。薪資待遇主要跟自己的專業有關系,一般情況下,低的3000多,高的6000多元.南方地區10000+也很多!!!

來源:轉載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