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被拘留了,打110能不能查到他被關在哪裡
查詢公安機關的立案信息,可以到報案或提出控告的公安機關查詢。公安部立案信息查詢可根據一,打110查詢二可打當地派出所查詢,網上是查不到的,因為他們是內線服務。據新華社電 記者29日獲悉,公安部日前出台措施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部分公安機關有案不接、接報案後不依法受案立案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公安部關於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要求,對於群眾報案、控告、舉報、扭送,違法犯罪嫌疑人投案,以及上級機關交辦或者其他機關移送的案件,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公安機關各辦案警種、部門都必須接受,不得推諉。對於報案時違法犯罪活動正在進行以及其他情況緊急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先出警進行緊急處置,處置完畢後在24小時內完成接報案登記。
2. 朋友被警察抓了怎麼查
被抓了的,公安機關回通知其家屬,也就是朋友的家屬會知情的。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拘捕犯罪嫌疑人,依法應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因此,其家屬會在24小時內之內,得知被警方帶走嫌疑人的具體所處公安局。 如果是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警方應當製作監視居住通知書,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由決定機關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3. 被公安局抓去如何查詢
如果被公安局抓去可以嘗試詢問嫌疑人的家屬,因為嫌疑人被抓,法律上是指被公安機關傳喚,公安機關會通知嫌疑人家屬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傳喚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原因和處所通過電話、手機簡訊、傳真等方式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1、刑事拘留/後果嚴重嗎?
被採取了刑事拘留說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潛在的刑事法律風險,尤其是在我國現行的刑事偵查制度和手段的情況下,被採取刑事拘留後被追究刑事責任即被判刑的幾率非常大,公安機關採取拘留措施時一般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材料,經過拘留後的偵查活動,可能進一步轉為逮捕而繼續偵查,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僥幸心理,應當盡快咨詢並委託專業刑事律師介入,提供專業幫助,避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2、刑事拘留/會關押在哪裡?
嫌疑人歸案後,在送往看守所之前,一般會臨時羈押在公安機關的辦案區,該區域有全程的錄音錄像,以保證辦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時一般情況下偵查人員會在辦案區進行第一次訊問,嚴禁偵查人員將嫌疑人帶往辦案區以外的區域進行偵查活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作案嫌疑的嫌疑人到案後24小時內會送至看守所進行羈押,刑事拘留後法定的羈押場所為看守所。
3、刑事拘留/會告知家屬嗎?
刑事拘留或者留置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情形以外,決定拘留或留置的機關應當把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所謂有礙偵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隱匿、毀滅或者偽造證據;有可能互相串供、訂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證的。所謂無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無家屬或者工作單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4. 人被公安局抓了怎麼查在哪裡
人被公安局抓了可以詢問嫌疑人的家屬。因為嫌疑人「被抓」,法律上是指被公安機關傳喚(刑事傳喚或治安傳喚),公安機關會通知嫌疑人家屬的。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傳喚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原因和處所通過電話、手機簡訊、傳真等方式通知被傳喚人家屬。傳喚分兩種,刑事傳喚和治安傳喚。如果嫌疑人的家屬並未收到通知,家屬可以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等材料,證明自己和嫌疑人是親屬關系,前往派出所詢問嫌疑人(自己親屬)是否被抓,羈押地點和期限等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