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領失業金離職原因怎麼寫
法律分析:申請失業金的離職理由:1、外部因素:社會價值觀、經濟、法律、交通以及求才市場競爭者因素。2、組織內部因素:薪資福利不佳、不滿上司領導風格、缺乏升遷發展機會、工作負荷過重壓力大、不受重視無法發揮才能等。3、個人因素:家庭因素、人格特質、職業屬性以及個人成就動機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㈡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原因怎麼填寫才能領到失業金
解除勞動合同寫非本人意願辭職,被用人單位強迫辭退,才能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2)辭退證明原因怎麼寫失業險擴展閱讀
失業金主要特點: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後的失業保險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在確定適用范圍時,參保單位應不分部門和行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其職工應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鎮、農村,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只要本人符合條件,都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二是強制性:它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來強制實施的。按照規定,在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根據有關規定,不履行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互濟性: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於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並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調度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
參考資料來源:
北大信息法律網-失業保險條例
網路-失業保險
㈢ 辭職書怎麼寫才能領失業險
辭職書這么寫才能領失業險
1、員工需要本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上必須明確註明是非個人原因辭職
2、必須寫明因公司原因主動辭退或勞動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續簽等等原因才可以去相關部門領取失業金。
㈣ 領取失業金的辭退原因怎麼寫
領取失業金的辭退原因可以寫被單位辭退。一般來說員工被辭退的才能領,自己主動辭職的不能領取。
領取失業金流程:
1、用人單位帶著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材料,在規定期限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經辦機構審查核定後,一般次月就可以領取失業金;
3、勞動者只需要在經辦機構辦理好銀行卡,自己去領取銀行卡,失業金會直接打到卡裡面。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一條
失業保險基金必須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財政部門依法進行監督。
存入銀行和按照國家規定購買國債的失業保險基金,分別按照城鄉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國債利息計息。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並入失業保險基金。
失業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收支。
㈤ 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書上的原因如何填寫才能領到失業金
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書上寫公司解僱、公司提出雙方協商解除等,都可以領取失業金。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十三條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㈥ 領失業金的辭退原因怎麼寫
1、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約,身體原因用人單位不續約等都是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2、在拿到勞動手冊後,自然可以向街道辦事處申領失業保險金。
3、只要屬於失業狀態,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且累計繳費1年以上的, 就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當然時間有限,最多二年。
失業金的領取標准以及條件:
失業保險金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但不得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滿足以下條件可以領取: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因此申領失業金的解除勞動合同原因就據實寫就行,只要是屬於失業狀態,並且不是本人自願中斷就業的而失業金保險又累計交費了超過一年,這種情況都是拿到勞動手冊之後,就可以向相關單位領取失業保險金,但是必須要在兩年之內進行領取,否則過時無效。
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流程:
1、 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這需要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辦理報備不直接對失業本人。如果辦理總人數超過8名,公司人事部還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預約報備。公司隨後在辦理員工離職手續時應向離職人員轉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回復的審核意見。
2、社保局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1、不是個人原因失業的。2、已辦理失業登記的。3、有再就業要求的。4.願意接受再就業培訓的
3、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並加蓋單位公章。1、單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2、社保局統一格式4聯式,失業證明。3、社保局統一格式一式兩份,失業登表。4、社保局統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失業登記之後。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後,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並可領取失業金(每月約400元以上),同時辦理下崗證。失業保障金是交滿一年為基點可以申領3個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礎上增領2個月,即交2年領取5個月,3年領取7個月,類推但最高只有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醫的,可報銷醫葯費60%到80%
5、個人後續的准備。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後,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從下一個月起,失業人員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