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給新單位怎樣說辭職原因
我是做人事工作的。
關於面試問題「離職原因」。一般回答合情合理,而且符合新公司的性質和職業特點就好。
樓主可以回答:
1、希望穩定
2、公司規模&職業發展
3、個人性格與新職業匹配的地方
4、如果工作地點不同【比如之前的工作在A城市,新的工作在B城市】則可以回答考慮家庭情況&父母需要照料——這是穩定性方面的回答,讓公司更有信心來錄用你。
5、公司被收購,公司搬家,公司倒閉,公司經營不善裁員——這些就結合實際來說
另外,不要死背面經,而是要結合自己實際情況來回答。作為人事,我們對於面經比面試者更加熟悉。而且面經容易給面試官造成「這人在說假話,真相不是這樣」的誤解。
B. 辭職後,新單位問辭職原因應該怎麼說比較
找個合理的理由就可以了,
理由可以是公司方面的問題,比如說公司需要搬遷了,
只要不是跟自己相關的原因就是可以的了。
C. 離職後怎麼解釋離職原因
當面試官問到你為什麼從上一家公司離職時,有些理由是在安全范圍內的,但是有些理由你就要注意了,一定要謹慎回答:
1、因為公司的人際關系問題而離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在之前搞不定人際問題,難道到了新的公司就能搞定了?
2、不要單純說自己覺得工資福利待遇比較低就要離開:逐利的人到哪裡都不會喜歡;
3、能力不足被迫離職:我想一般正常的人都不會說這個理由吧,因為這和自裁效果沒有啥差別;
4、領導不給力:除非這個領導在行業內口碑眾人皆知,否則說領導不好只能說明你抱怨心太強了,這樣能給面試官留下一個好的印像,別逗了;
5、工作壓力和強度太大:我們招你進來是幹活的而不是給你養老的好嗎?
6、由於家庭孩子老人等原因離職:這個原因也要謹慎說,除非是一些特殊的不可抗力,否則會給面試官留下你過於重視家庭因素,而可能會將來由於新的家庭變動而產生不穩定的變化;
刨除以上的理由,其他的理由大家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發揮說明,當然用所謂「發展空間」、「職業成長」等等冠冕堂皇的理由,自然也是安全系數比較大的。
D. 去新公司面試,怎麼說離職原因呢
個人建議如下:
1.單位有工作人員是領導的親戚或朋友,而自己則是應聘進去的,很多好的機會總輪不到 自己;
2.你自己是經人介紹去的單位,無論做出什麼成績都會被人任為是得到了領導的照顧,所以自己想換個工作,這樣更能體現自己的能力.
3.原來的公司總不按時發工資,有拖欠現象。
4.公司對客戶的承諾經常不能兌現,搞的你們總是要對客戶進行解釋。
註明:
後2條最好事先編好可以舉例的事件,免得突然問起來你沒的說,就有可能穿幫了。
推薦:盡量採用與工作能力關系不大、能為人所理解的離職原因,如為符合職業生涯規劃、上班太遠影響工作、充電、休假、生病等。
注意:避免敏感答案,並不意味著欺騙,如招聘人員問及細節問題,應如實回答。否則求職者的誠信度可能大打折扣,成功可能性更小。
總之,切忌通過惡意詆毀公司提高自己,你可以說成是前任公司不如現在你應聘的公司,讓人家覺得你希望尋求更好的發展空間而離職。
E. 到新公司面試,怎樣說明自己離職理由
不管走到任何性質的公司,我們會遇到不同的領導、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的企業文化,如果在這家公司跟領導處理不好關系,那麼誰都不敢保證換一家就一定很理想?
不管經商還是就業,做事先做人,做為職場中人,關系靠自己處理,跟同事或者身邊之人搞好關系,是對自己溝通協調能力的考驗和提升。
如果是努力了卻沒有發展的機會,那麼可以選擇換個環境,但是對於新東家以誠為主,可以明確的說,現在所在部門流動性小,幾乎沒有發展空間,做為年輕人,就應該對自己不停的挑戰,相信面試官也可以理解或者經歷過此中之苦。
切忌:談論公司、部門、同事是非,另外也不應該以家庭原因作為離職理由。
F. 去新公司怎麼說離職理由
1、實際原因:待遇太低。離職原因:委婉表達,希望自己的工作更上一個台階,待遇上也能上個台階,迎接更具挑戰性的工作,讓自己職業更深層次的發展。如果直接說公司待遇低,那可能會給自己留下能力不行導致待遇低的印象。
要知道人才市場上也是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
2、實際原因:跟同事相處不來。離職原因:在描述這個原因時,可以說我很重視平台的發展,知道一個人只有放在合適的平台才能夠最大程度的發揮出自己的才幹。
3、實際原因:公司重組或部門內部變動,導致工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無法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直接被裁員等。例如某些職位是為配合企業完成階段性任務而特設的,因此當這一階段任務完成又找不到適合崗位時。
就得離開。離職原因:被裁員的最好不要實話實說,一般會被認為你沒能力。將原因歸結為公司客觀情況變化,導致自己職業要重新規劃會好一些。
4、實際原因:原單位扯皮內卷太厲害。離職原因:我認為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能夠提高工作效率,明確的分工和相對完善的制度是提高生產力的基本保障。
5、實際原因:提拔無望。離職原因:我認為人不應該滿足於現狀,而是應該積極進取,如果不能夠適時的挑戰自己,逼自己一把,怎麼能夠最大程度的挖掘自己的潛力呢。
6、實際原因:和企業文化不匹配。企業文化可以是一些氛圍等東西,比如強制加班、言行不自由、管理混亂等。離職原因:每個企業都有這樣那樣的文化,不能太批駁不好,舉例說明具體原因,你認知中企業的責任遠大於你的責任,那你就成功了。
7、實際原因:太忙了。離職原因:相比於低效重復的工作進度,我更認同高效高質的工作模式。
8、實際原因:太閑了。離職原因:我是一個不滿足於現狀的人,我認為年輕人不應該滿足於安樂的環境,應該與時俱進,具有努力和奮斗的覺悟。
G. 應該如何告訴新單位辭職的原因
1.做事先做人.很多剛進入社會的學生,總是會遇到為難自己的情況,工作上認真負責又求上進.但總是被故意卡殼.究其原因就在於"做人"這點上.其實任何人進第一家公司,學到的東西應該是兩方面的,一是行業及崗位的專業知識,二是個人綜合素質方面的知識.而進第一家公司實際上鍛煉的是一個人的判斷力.決策力.社交能力以及在實際工作中摸索自己的職業生涯定位.所以通常都建議剛畢業的學生應該去一家運營管理相對比較完善及制度化的大公司呆兩到三年.然後讓自己的綜合素質有所提高,懂得為人處事的分寸,然後根據對自己職業生涯的規劃,決定下一步如何走.這也是很多人工作幾年之後重返校園或業余進修的原因.因為職業生涯規劃中,很重要的一點是關於知識架構的規劃.
2.分析你畢業之後多次離職的原因,並不在於你的工作態度,而是在於你並沒有給自己鍛煉社會能力的太多機會.其實當出現那些使你離職的情況時,你更應該選擇的知難而上,理智的分析問題原因,然後知難而上,多向老員工請教經驗,以請教工作經驗為點,然後老員工會慢慢的教你更多如何在這樣的工作崗位及工作環境中求生存的道理.
3.在應聘新單位的時候,建議你採用比較客觀理智的說法來應對"為什麼離開原單位"的問題,最好在簡歷中直接寫兩點"所獲經驗"與"離職原因",中興通訊的所獲經驗:半年的客服座席(是叫這個崗位名吧?或者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修改一下)工作讓我對到通信行業、call center(呼叫中心)有了深刻的認識與了解,並在不斷的培訓與實際工作中使我清楚的認識到作為callcenter一名稱職的客服人員應該具備怎樣的個人素質與專業知識,且使剛進入社會的我在判斷力、決策力及工作態度上略顯職業化,也使自己近三年職業生涯有了清晰的規劃;離職原因:由於自己的經驗所獲,使我產生了迫切去身為通信行業老大的中國移動或電信或聯通就業的願望,所以在了解到家鄉的中國電信在招客服人員時,考慮到既可以回家照顧父母,又可以如意進行電信,就毅然辭去現有工作,開始返家應聘新單位。
中國電信的經驗所獲:在中國電信重壓力就職過程中,不僅大幅度提高了我在客服座席崗位的專業知識與工作經驗,並自己的個人綜合素質有所提高,使自己更具職業性,同時也在服從管理過程中,更是鍛煉了自己的社交能力,使我在為人做事方面有了很大提高,而中國電信呼叫中心(具體名稱你自己改)極其完善合理高效的運營管理模式也讓我學習到極其先進的管理知識,讓自己的職業生涯的知識架構初具競爭力;離職原因:為了讓自己學習到的相關職業知識得以更大化發揮,並使自己的職業生涯走向下一步,且以我的做事方式,並不習慣於騎驢找馬,故毅然辭職,尋求更大發展空間。
根據你的補充我也加一些補充:關於中國電信的離職原因,其實如果是比較職業化的HR都會明白我那段話的意思,可能你工作經驗較少,那麼首先我先細解釋一下,你一定聽說過"大公司做人,小公司做事"的道理吧.那麼分析你在前兩家公司工作期間所學到的東西有哪些呢?有兩類,一類呢,就是客服座席的基本專業素質、此崗所涉及的相關行業的專業知識以及相關的管理及運作知識,第二類就是關於你個人綜合素質方面的,判斷力、決策力、執行力、社交力等等。那麼為什麼離開中國電信呢?因為經過這兩段工作所獲的各方面經驗,你已初具相關工作的管理經驗,並希望得以發揮,然而在中國電信的個人發展是需要經過很長一段時間才有可能得到所希望的機會,所以為了自己得到更多的鍛煉與發展,故辭去中國電信的客服座席工作,希望選擇一家有更大個人發展機會與空間的單位,將自己這一年多的實踐所學得以最大化發揮,以實現個人與單位的同步發展。
希望對你有用:)
H. 新單位問舊單位辭職原因該如何回答
原來的公司沒有再給到你發展與學習的空間了。
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盡量一筆帶過,不需要過多的解釋,不然反而讓HR認為你在掩飾什麼,大膽干練的說出來,讓別人相信你,你必先相信自己!
I. 向新公司說辭職理由怎麼說最好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敘說最好的辭職理由,就是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實存在時候。
①.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⑤.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J. 求教,新工作面試時我該如何解釋辭職的理由
暈...這話一出,感覺樓主感 情路真坎坷..
就說覺得沒發展,或者說做久了感覺公司沒你的發展平台.
樓主加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