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哪些民事糾紛案件不網上公開
我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制度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規定。其中第四條規定了不網上公開的案件類型,即: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
(四)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
但是,不在互聯網公布的裁判文書,應當公布案號、審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開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除外。
『貳』 如何向法院申請判決書不公開
向法院申請判決書不公開的流程如下:
1、書寫申請書,申請書中必須要包含標題、稱呼、申請人信息、申請事由、法律依據、落款、日期、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等必備要素;
2、寫明申請理由;
3、遞交給主審法官,可以將申請書直接遞交_負責案件審理的主審法官,或者是法官的司法輔助人員;
4、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和按照法律規定做出是否同意的決定,若不同意,將說明理由,說同意了該申請,就將按照不公開審理的程序走。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三十九條
合議庭認為案件需要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由審判長提出申請,院長批准。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合議庭對其匯報的事實負責,審判委員會委員對本人發表的意見和表決負責。審判委員會的決定,合議庭應當執行。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決定及其理由應當在裁判文書中公開,法律規定不公開的除外。
『叄』 如何申請不公開審理
一般情況下,下列案件不公開審判:1、有關國家秘密的案件;2、有關個人隱私的案件。3、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4、對當事人提出申請的確屬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決定不公開審理。
對於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與審理該案無關的法院工作人員和被告人的近親屬都不得旁聽,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在不同的訴訟中,法律規定的不公開審理的條件或者說不公開審理的情形是不同的,而以上四點就是刑事案件不公開審理的具體情形,只要滿足了上述情形之一的,那麼該案件就可以不公開審理。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過程和判決的宣告,都公開進行,允許公民旁聽,允許新聞界依法公開采訪、公開報道。但是也存在不公開審理的情況。這是指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過程,不向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以外的公民公開,不向社會公開,不允許新聞界采訪、報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肆』 如何不讓判決書在裁判文書網上公布
雖然當事人不想讓民事訴訟案件的裁決文書出現在裁決文書網上的情形,但並不屬於不能將判決文書在互聯網公布的裁決文書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
『伍』 如何申請判決書不公開理由
法律分析:結合法定事由和個人情況據實說明,並向法院提交申請即可。按照最新的規定,「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將不再公開離婚的、未成年犯罪的裁判文書。在這之前已經在網上公布的裁判文書,網上將會對其予以撤回。也就是說,這兩類案件的裁判文書在以後查不到,之前的也將不能查詢。按照整理,裁判文書網上不公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涉及國家秘密;
2、涉及未成年人犯罪;
3、以調解方式結案;
4、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
5、離婚訴訟;
6、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陸』 個人撤訴案件怎麼可以不上網
由正當理由可以不上網。
如果你有正當的理由,可以向做出判決的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不公開文書即可,法院再會走程序層層審批,才能撤銷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