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軟體開發稅收優惠政策
軟體開發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1.軟體開發企業實際發放的 工資 總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2.軟體開發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3.從事軟體開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❷ 軟體開發企業如何進行納稅籌劃
軟體公司2021年應該怎樣合理節稅避稅?
最近,很多客戶都在討論軟體行業的稅負問題。 例如缺進項發票、缺成本發票導致企業所得稅過高等。 下面,筆者就軟體開發行業存在的稅務問題,從各方面簡單進行分析:
作為信息化時代信息傳播的基礎,軟體行業是一個可多方面應用的行業,並且與其他行業結合甚多,市場要求很大,軟體行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不可或缺的戰略性新型行業,這也使軟體行業成為了高利潤行業。
案例分析:
河南某軟體信息技術公司,存在400萬不能取得發票的業務,查賬徵收,導致這400萬為凈利潤,需要繳納稅額為:
企業所得稅: 400*25%=100萬,
增值稅: 400*6%=24萬,
附加稅:24*12%=2.88萬
稅負總額:2.88+24+100=126.88萬
如果企業需要把錢轉到私戶,股東還要繳納20%的分紅個稅,
解決方案:
該公司可以在小編所在稅收窪地設立軟體信息技術服務中心類型的個人獨資企業,該新設服務中心承接這400萬業務,導致主體公司利潤減少,把企業利潤轉移到園區個人獨資企業,減輕整體企業稅負壓力。
該企業需要繳納稅額為:
1.增值稅: 400/(1+1%)*1%=3.96W
2.個人經營所得稅: 400/(1+1%)*10%*30%-4.05=7.83W
3.附加稅:3.96*6%(減半徵收)=0.2376W
稅負總額:0.2376+7.83+3.96=12.0276W
400萬業務在繳納萬12萬左右的稅後,可以直接把錢轉至私人賬戶,並且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需要匯算清繳。
❸ 軟體企業如何進行合理稅收籌劃
我國現行的科技企業的稅收徵收方式:
1、企業投入資金大,政策更新慢,增值稅限制企業發展,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往往會遇到不能提供專票來抵扣,導致企業稅負成本增加
2、技術轉上優惠政策范圍較窄,且技術開發成本較高,科研人員的個稅偏高
3、孵化器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較窄,很多企業實際都無法享受優惠政策
4、品附加值和附加值率高,行業利潤率普遍高
現如今為幫扶科技行業的發展,各地紛紛出台科技稅收優惠政策,全國各地的科技公司均可入駐稅收窪地,享受先征後返的稅收優惠政策!
先征後返的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入駐園區發生實際業務並依法納稅後,可獲得高比例返稅獎勵。
重慶科技公司節稅案例分析:
重慶一家科技公司年繳納增值稅1000萬,企業所得稅600萬,通過入駐稅收窪地成立一家新的科技有限公司,以此承接主體公司的業務,在稅收窪地正常納稅,次月收到園區如下稅收獎勵返還:
增值稅:1000萬*50%*85%=425萬
企業所得稅:600萬*40%*85%=204萬
原本需要繳納:1600萬稅額,現享受返稅政策後只需繳納971萬稅額。
合理合法為科技公司節稅629萬,成功降低60%左右的稅負!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❹ 軟體開發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軟體開發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1. 軟體開發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2. 軟體開發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3. 從事軟體開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一)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四)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六)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准予扣除。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一)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二)自創商譽;(三)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四)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第十三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五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第九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殘疾人員的范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❺ 軟體行業稅收優惠政策2021
軟體行業從2010年以後,突飛猛進,高速發展!可以說過去的十年時間里,所有行業裡面軟體行業是發展得最快的!高速的發展也催生了一大批國內的的集團系大企業!比如阿里系,網路系,騰訊系,美團京東系。這些集團性大企業間接或直接持股國內一半以上的科技軟體類企業。
對於軟體研發等公司除了享受高新技企業稅術行業的優惠政策外,還可以通過稅收園區的總部經濟招商的方式進行節稅。現在全國很多地區為了提高當地的經濟發展,吸引外省的企業到當地納稅,對於在當地區稅收園區注冊公司、企業進行稅收獎勵扶持以及核定徵收等優2021惠政策,企業節省了稅金,當地政府促進了經濟發展,達到雙贏的目的。
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扶持政策,輕松省稅上千萬
有限公司(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採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遷移的方式入駐園區,依據稅收的屬地原則,企業繳納的稅收會全部或者部分納入到注冊地的財政收入,當地的園區會對正常納稅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扶持補貼。
增值稅以地方財政所得的40%-70%給予扶持企業所得稅以地方財政所得的40%-70%給予扶持財政扶持按月返還,當月繳稅,次月扶優惠政策持稅收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一般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後,能夠用於解決企業難以取得成本、股東分紅和股權變更個稅高、企業支高新技術出缺少成本票導致利潤虛高等等問題,節稅力度高達92%!
2021年企業可以繼續享受稅收優惠園區的核定徵收和稅收獎勵政策。像信息技術、軟體開發等企業,缺成本可在園區設立小規模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獨資企業,把主體企業利潤通過業務分包的方式轉給園區個獨企業,簽訂相應的合同,個獨企業再給主體企業開具對應的發票用於主體企業成本抵扣,大幅降低主體企業稅負。而園區個獨企業只需要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增值稅,附加稅,沒有企業所得稅,股東法人分紅提現到個人私卡也沒有20%分紅個稅。其中跟人經營所得稅按照定額0.5%核定徵收,加上3%增值稅和0.18%附加稅總稅率3.68%。
一、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稅率的執行范圍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僅限於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新法將該項優軟體惠政策擴大到全國范圍,以促進全國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加快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凡是按照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被認定為高新技術的企業均可享受15%優惠稅率。
二、新法新增加了對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
三、技術轉讓所得稅起征點明顯提高。舊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免徵所企業得稅。新法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