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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档案怎样管理

发布时间: 2022-05-18 08:19:24

① 党组织关系和档案不在同一地,党员档案放在那里

党组织关系必须和人在一起,便于参加党员组织活动。

个人档案可以不和人在一起,如果你工作单位能接收档案,那就把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一起转过来,这是最好的。如果人事档案不接收,可以去党员档案存放地开具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到公司即可。

(1)党员的档案怎样管理扩展阅读:

根据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的管理来说,转正后的党员人事档案内必须要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其他的党员材料(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民主测评表等)在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工委)保管。

未转正的党员材料跟着党组织关系走,但最好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统一起来,如果党员档案没有及时转递的话,是会影响转正的,超出一定时限预备党员身份无效。

一般来说,党的组织关系放在哪里,党员档案就放在哪里。总体讲,党员档案是本人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应与人事档案放在一起。具体情况是:

第一,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的党员档案,由当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并入个人人事档案管理。

第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入其人事档案统一管理。

第三,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城镇人员中的党员,其党员档案一般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管理。

第四,农村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所在乡镇党委组织部门管理。

第五,被开除、除名的党员,其党员档案(包括处分决定)宜由原管档单位管理。

第六,死亡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原管档单位管理。需要强调的是,为了加强对党员档案的管理,各管理党员档案单位要对党员档案经常进行清理核对。

第七,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在转正前一般单独存放在党组织,便于转正使用。转正后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委保存。

② 谁知道党组织对党员档案如何管理

问:? 答复:对于党员档案的管理问题。一般来说,党员档案应与人事档案放在一起,但也要对有些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第一,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的党员档案,宜由当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并入个人人事档案管理;第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入其人事档案统一管理;第三,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城镇人员中的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管理;第四,农村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所在乡镇党委组织部门管理;第五,被开除、除名的党员,其党员档案(包括处分决定)宜由原管档单位管理;第六,死亡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原管档单位管理。需要强调的是,为了加强对党员档案的管理,各管理党员档案单位要对党员档案经常进行清理核对。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主要指综合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主要指《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要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党支部虽然不负责保管党员档案,但要建立党员信息资料,包括党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职务(行政、党内)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等基本情况。

③ 党员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内容包括:发展党员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和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党员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展党员材料。按发展党员程序,预备党员接收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本人思想工作汇报、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入党志愿书》、《入党培养对象考察记实登记表》、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考察材料、外调材料、政审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及考察谈话记录、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审批文件及其它材料;预备党员转正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转正申请书、思想工作汇报、《预备党员考察记实登记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及谈话记录、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考察材料、廉政鉴定、预备党员转正报告、审批文件及其它材料。

(二)奖励材料。各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的授奖决定和嘉奖通报等材料

(三)处分材料。党员违犯党纪国法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等材料;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党支部对其做出的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处置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报告材料、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意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

(四)其它材料。年度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党员的退党申请书、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宣布对其除名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备案材料;党员死亡后的死亡证明材料;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④ 党员档案可以自己拿吗

法律分析:党员档案不可以自己拿。党员材料档案存放,有人事档案的一般装在人事档案中,即人事部门保管;也可以保管在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党员的有关档案资料,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其中副科以上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农村党员的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保存。各社区党总支委员、书记和不是党总支委员的中共党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工站站长的党员档案交由街道党办管理保存。社区居民小组支部委员和居民党员的档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管理保存。其他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应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党员档案的直属党支部以外的直属党支部党员档案由街道党办负责管理保存。由街道外转入的党员,在承接组织关系时应同步接转其党员档案。如有档案缺失,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花名册中注明。

第十七条 无人事档案的党员跨区(县)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后,其党员档案应当一并转交。有人事档案的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职务变动后,如人事主管部门相应变动的,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转交。

⑤ 党的组织和人事部门对党员档案如何管理

(答复):对于党员档案的管理问题。一般来说,党员档案应与人事档案放在一起,但也要对有些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第一,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的党员档案,宜由当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并入个人人事档案管理;第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入其人事档案统一管理;第三,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城镇人员中的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管理;第四,农村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所在乡镇党委组织部门管理;第五,被开除、除名的党员,其党员档案(包括处分决定)宜由原管档单位管理;第六,死亡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原管档单位管理。需要强调的是,为了加强对党员档案的管理,各管理党员档案单位要对党员档案经常进行清理核对。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主要指综合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主要指《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要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党支部虽然不负责保管党员档案,但要建立党员信息资料,包括党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职务(行政、党内)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等基本情况。

⑥ 党员档案的管理

1、任何一级党组织部门都有权利查阅你的档案,党章:组织原则条款;
2、从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至少一年以上,必须取得业余党校的合格证,经支部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同意后,报请上级党委批准方可预备党员。
3、特殊情况也不可以,中组部有明确规定。不允许火线发展党员。

⑦ 党员档案管理权限

党员的有关档案资料,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管理。其中街道机关干部职工党员的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
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保存。各社区党总支委员、书记和不是党总
支委员的中共党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工站站长的党
员档案交由街道党办管理保存。社区居民小组支部委员和居民
党员的档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管理保存。其他按照组织人事管
理权限应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党员档案的直属党支部以
外的直属党支部党员档案由街道党办负责管理保存。

由街道外转入的党员,在承接组织关系时应同步接转其党
员档案。如有档案缺失,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花名册中
注明。

⑧ 求党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整理

1、党员档案保管单位必须按照“一人一袋”的原则,进行整理立卷。

2、卷内设置应归档的文件目录,按目录顺序逐件编制目录。项目包括:文件题名、责任者、日期、页数、备注(注明是否复印件),每类目录用彩色隔页纸打印,区分各类档案位置。

3、编制全体党员目录,主要内容包括: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申请时间、入党时间、所在支部情况等。

4、卷内文件按件进行整理,每一自然件为一件装订,在文件的右上角注明卷内顺序号,逐页编页码。

5、装袋:将整理好的件按卷内目录顺序装入专用党员档案袋。

6、党员档案袋由市直工委统一印制。

二、档案保管

1、预备党员转正后,要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原件交本支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复制件由支部保存在党员档案中。

2、本支部确定一名委员负责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保管党员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党员变动情况,做好党员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3、本支部要有档案管理室或专柜保存党员档案,并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4、档案材料均采用无酸纸制作,符合档案安全保管保护要求。

5、党员档案管理可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将全体党员目录信息及时录入相应软件系统,提高管理和利用的现代化水平。

6、为了保持党员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本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党员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管好党员档案。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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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广大经营者、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

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

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⑨ 党员档案怎么并入人事档案

法律分析:党员档案应该由党员交给党组织,由党组织联系人事部门进行归档,主要看你的人事档案在哪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本法。

⑩ 大学生党员毕业后党员档案应该放哪里

1、如果正式党员的话,可以将党员档案放入个人档案;

2、如果是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哪,档案就转哪;

3、如果单位党组织不接收党员档案,可以放在自己手里(前提是不要拆封),这样如果是预备党员的话,转正式直接交给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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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现状:

1、社会的现代化发展管理软件缺乏统一性。

档案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型号不一,规格各异,各自开发的软件不能互用,并且没有一个既适用于文件检索又可用于档案信息管理的计算机管理软件系统,由于不能互调,就不能利用电脑完成信息管理工作,不能快捷地出版信息编辑成果,这制约了档案信息电子化的进程。

2、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仍需改进。

档案信息管理电子化的前提是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但由于历史原因,馆藏档案业务基础差。案卷质量不高,特别是各类档案的着录细则相容性不强,系统软件移植性差;

档案自动化工作尚无统一标准,仅着眼于某一个馆或某个专业系统,无法全面实施、推广统一标准,这也制约了档案信息工作电子化。

3、档案管理的技术标准,组织工作程序标准未从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特点和发展考虑,越来越多的归档“文件资料”是磁盘、光盘,现行的档案整理、分类方法、着录标准及有关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

4、档案信息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实现档案信息电子化。首先要有现代化的人,管理人员要有较高的知识层次和先进技术水平,不能仅仅满足于一般的计算机操作。

许多档案部门缺乏现代高技术人才,其中档案、信息处理复合型人才就更奇缺,大部分档案人员现代技术水平偏低。甚至有现代文盲现象。尽管引进了现代化设备,仍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就谈不上档案信息电子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