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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怎样管理村委会

发布时间: 2022-05-20 18:53:28

‘壹’ 民法典关于村委会主任不在时由谁管理村委会

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应当选几个临时的村委会主任,代替她的工作。
在村委会班子到期再重新选举,正式的村委会主任,这样的工作就不会耽误对整个村民来说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作为村民委员会的上级领导部门可根据该村领导班子成员的实际情况,安排一位领导信任,村民拥护,又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副主任或其他成员暂时代理村主任职务,
主持和领导本村的各项工作。到期再进行_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村委会主任。

‘贰’ 村民委员会主任如何开展工作

首先要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树立发展意识。发展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既是村主任的首要职责,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村主任,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村委会班人,根据本村资源优势,谋划好全村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主导产业,要多渠道增加就业,努力提高村民收入,使村民得到更多实惠。

二、是树立服务意识。多年来的工作我切身感受到,只要本着“村民事情无小事”的原则,真心实意的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办几件村民认可、群众满意的实事,这样群众才认可你和支持你。

三、是树立团结意识。团结就是力量,在工作中,要把村委会成员的团结在一起,注重发挥他们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还要注意搞好与村党支部成员的团结,尤其要注意搞好与村党支部书记的团结,维护“一班人”的威信,树立“一班人”的形象,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四、是树立创新意识。农村工作面大、量广、工作难度大,而且各村有各村的特点,这就需要村主任要在吃透上级政策、看准市场走向的前提下,走新路,出新招。要坚决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怕苦畏难的消极思想或者小进即满。

小富即安的小农思想、因循守旧的保守思想;只要我们敢于正视困难,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开拓创新就能够迎难而上、排难前进,引领群众打拼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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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办法: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

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

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叁’ 村委会属于谁管

村民委员会是在人民公社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的过程中,在全国农村逐步建立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等责任制形式后,对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在原来生产大队,有的在生产小队的基础上建立了村民委员会。

特点是一是基层性。村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单位,是村民长期生产、居住、生活的单位,跟村民关系最直接、最紧密;二是群众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本村村民,本村村民都有权参加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得任命、委派和指定产生;三是自治性。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

‘肆’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责和任务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村委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五、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七、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九、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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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构成

根据本条规定,村委会成员中,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点考虑:

一是担任村委会成员,要办理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并协助上级政府进行工作,行使一定的社会事务的管理权,这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我国宪法对保障少数民族以及妇女的权利都有特殊规定。

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村委会组织法的这一规定是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化。

二是村民自治的实际需要。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民族分布状况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即使是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也是聚居的少,分散杂居的多,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融合,互相依存的关系。

在我国农村中,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有相当数量。一个村有几个民族的村民居住,各民族的习惯和利益存在一定差异。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如果没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就不便于村委会开展工作,不便于村民实行自治。

在这里应当注意的是,村委会组织法中“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既包括在汉族村民集中的村中,应有少数民族村民担任村委会成员,也包括在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村中,应有人数较少的汉族或其他民族的村民担任村委会成员。

同样,村委会成员中如果没有妇女,许多需要发动妇女参加或直接涉及妇女权益的工作就不易开展,也不利于村民自治。

网络-村党支部

网络-村民委员会

‘伍’ 村委会职责是什么

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内容是:1、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2、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4、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委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陆’ 如何才能管理好一个村委会

认清形势,找准位置,树立当好村干部的信心。

‘柒’ 如何处理好村级两委班子问题

村级两委班子不团结的原因及对策

村级组织全面换届后,如何正确处理好村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和研究的突出问题。去年9月下旬,浙江省金华县民政局通过重点调查和面上调查、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对5个乡镇的村级组织现况进行了调研。发现:村“两委”班子绝大多数思想统一、团结心齐,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但也确实存在部分村“两委”班子不团结,关系不协调,战斗力、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据调查统计,全县村支书和主任不团结的有52个村,占5.6%;村“两委”战斗力、凝聚力不强的支部有30个,占3.2%;支部成员不称职、党委决定已调整的书记19名、委员17名,书记本人提出辞职的24名;村委会战斗力不强的有42个,占4.5%;村委会主任本人提出辞职的有6名,在职不在位的书记11名、主任18名。

导致“两委”关系不协调的具体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恩怨。在换届前相互之间本身就有矛盾,换届后,支部书记、村主任各自为政,互不服气,互不支持,互相争权,互相刁难。有的地方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过分强调了党委意图,而忽视了尊重民意,导致那些非候选人当选的村主任与村书记互不信任,人为造成矛盾。

———村“两委”干部对当前农村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缺乏正确认识,从而造成自身定位不当。“两委”关系比较紧张的村,一些村干部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都非常陌生,自以为村委会成员是全体村民选举出来的,对村里任何事情拥有决定权,于是乎自然地漠视了党支部的领导。一些支部成员则片面强调党的领导,对村委会行使自治权力存有情感上的抵触,觉得这是在向自己争权,而不问这“权”该不该是村委会的。 ———村“两委”权责不清,职能行使缺乏具体规范,干部工作的个体随意性大,致使村“两委”开展工作时难免会产生一些“撞车”现象。

———一些村党支部在村民中的影响力低于村委会,维护和巩固领导核心地位的自身能力不足。村干部是由全体村民直选的,因此开展工作的群众基础就比较好。而“两委”关系存在问题的这些村党支部,往往自身建设本来就存在问题,缺乏战斗力、凝聚力,只有被动地跟着上级要求走,难免力不从心。

———乡镇党委对“两委”工作的领导、指导不到位。虽然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委会的直选工作比较重视,但在如何处理“两委”的职能和权责关系,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等问题上则帮助、指导不够。调查发现,凡“两委”关系有问题的村,其所在乡镇的领导干部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意义普遍认识不足,对如何在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的同时加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也缺乏应有的思考,也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具体措施,反而在“两委”产生矛盾时归责于民主直选。

这些问题的存在让我们深思,如何继续深化村民自治工作呢?我们觉得村“两委”关系亟需理顺和加强。

首先是加强农村党支部的建设。采取包括:大力发展新党员、增强农村党支部活力,加强对支部班子及党员的民主评议和改变基层党支部工作方式等办法,将党的领导与村民的意愿统一起来,做好服务工作,赢得村民的信任和拥护。

其次是理顺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能关系。规定好村“两委”的职能和权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建立村“两委”例会、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制度。村委会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发展村级经济的规划措施;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及村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计划;需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事项;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都必须定期或及时向党支部报告。村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贯彻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先由党员大会进行充分讨论酝酿,在此基础上村“两委”讨论形成基本一致意见,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再次是乡镇党委也要改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要把村党支部建设放到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村级党组织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等。

‘捌’ 村民是如何对本村重大事项进行管理的

1、通过村民会议制度对本村重大事务进行管理:依法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改变或撤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通过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参加对本村重大事项进行管理:通过村民小组会议(年满18周岁的本组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村民小组组长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对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1)本村兴办公益事业所需筹资筹劳事宜(一事一议);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4)村民联产承包方案;
(5)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6)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3、通过村务公开制度对本村重大事项进行管理:村委会的各项村务和经济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问题必须列为公开内容。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村委会要及时答复、说明、纠正不妥做法。

‘玖’ 村党支部怎样处理好与村委会的关系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是领导关系,这是《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第31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第32条)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这一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核心作用,提出全村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委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协调村委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二是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讨论议决村内的重大事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和遵守,并监督考核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三是支持保证作用,支持和保证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但不能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村党支部要认真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遇事要与村委会多商量,多听取群众的意见。村委会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多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拧成一股绳,共同把村中的事情管好办好。

‘拾’ 村委的工作管理制度

村委会工作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制度。
二、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党支部工作,村委会做出的决定,要征求党支部的意见。
三、村委会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镇政府的指导和支持,认真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努力完成镇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
四、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村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重要问题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六、村委会成员要勤奋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带领帮助村民发家致富,要深入村民家中征求对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解决。
七、村委会要认真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按时公开,如实公开,接受民主理财小组的财务监督。
八、村委会主要工作任务:
(一)组织村民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二)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
(三)依法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场、山林以及电力、水利等设施。
(四)管理本村的财务。
(五)根据本村经济发展需要编制并实施村建设规划,兴办农田、林业、水利、道路、供电、通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七)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义务教育等法律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八)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九)调解民间纠纷,增进家庭和睦,村民团结和邻村之间团结。
(十)搞好社会治安、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十一)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决定、决议。
(十二)向镇党委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九、村委会成员不履行职责,不为村民服务,村民有罢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