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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把字带颜色 2025-09-23 23:17:57

网上怎样申报附加税

发布时间: 2022-10-09 02:36:05

A. 附加税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附加税申报表,填写增值税税款,最后点击申报即可。 下面给大家演示一下。 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申报,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之后点击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三大报表中任意申报表后面的填写申报表。 进入报表填写界面,在第1列中填写增值税税款。 填写好之后,第7列会自动计算出附加税税款。 之后点击右上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B. 成都增值税附加税怎么网上开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
1、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
2、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3、完成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缴税。如涉及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

C. 教育费附加怎样申报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9

D.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填完后怎么申报

  •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 在弹出窗口选择申报,申报成功。如需缴税,点击缴款,完成网上缴税。

E. 城建税、附加税怎么申报

地税需要申报的税种有:综合申报(城建税,堤围费,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另外还有上传财务报表。

一、综合申报:

步骤一:先登录地税局网上办税大厅,录入相关的企业信息,以东莞地税局为例,如图

如确认数量无误,则点击提交,否则点击放弃,提交后,会出现一个窗口,显示扣税,点击确定即可

拓展资料: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征收方式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与“二税”同时缴纳,自然其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也与“二税”相同。比如,某施工企业所在地在A市,而本期它在B市承包工程,按规定应当就其工程结算收入在B市缴纳增值税,相应地,也应当在B市缴纳与增值税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预缴税款

对于按规定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缴纳“三税”的纳税人,应在按规定预缴“二税”的同时,预缴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纳税申报

企业应当于月度终了后在进行“二税”申报的同时,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申报。

(四)税款缴纳

对于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二税”的施工企业,应当在缴纳当月全部“二税”税额时,同时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全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维护建设税



F. 附加税怎么报税

  • 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申报,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G. 专项附加税如何申报

您是企业还是个人呢,以下是个人填报专项附加税的方式,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再补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信息报送方式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第二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和渠道,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H. 国税电子税务局附加税如何申报

税收有很多种,接下来我们来讲一下如何申报国税电子税务局附加税。

  • 01

    首先我们要用搜狗浏览器搜索国税电子税务局,然后进入国税电子税务局官网,根据自己所在地域来登入不同省份的国税电子税务局。

  • 02

    进入到国税电子税务局官网后,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

  • 03

    进入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报表,增值税报表申报成功,在申报表界面左侧有申报缴纳,点击其中的涉税查询。

  • 04

    然后点击上方的查询按钮,可以查到已经申报成功的增值税报表,点击查询结果右侧的附加税申报按钮,然后就完成了。

I.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申报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由纳税人本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上税务局、邮寄申办、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自行申报。也可以将相关扣除项目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任职受雇单位或个人)、委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