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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网上申请特殊病种

发布时间: 2022-12-26 19:58:53

‘壹’ 特病申请怎样办理流程

特病证办改禅或理流程:
1、先向定点医院提出申请;
2、然后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住院病历等材料;
3、再由医院的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在网上申请登记;
4、最后三个工作日后就会生效。
申办特殊病种门诊的相关要求规袭蔽定:
1、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额度实行按年度核定,按月管理,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每年12月25日至次年1月10日,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审批表及相关病史资料到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医保科续批;
2、恶性肿瘤放化疗期、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肝脏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三类病种每年续批两次(分别为6月25-7月10日、12月25日-次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3、因病情需要选择县域外就医、购药或增加就诊医院的必须经专家组审批并出具意见,县域外核伍就诊或购药的医疗机构必须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贰’ 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1、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xx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批单》)。

2、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填写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批,由医院在审批单中填写明确诊断,加盖医院公章。

3、本人携带《审批单》和《xx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到本人单位,由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审批单》和《手册》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特殊病种”审批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批备案。

5、参保人员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手册》信息。

6、参保人员将一份《审批单》交回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留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叁’ 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所需资料

   1、特殊病种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下载自行打印或办公室领取)。

   2、近期免冠照片白底一寸两张,一张用于粘贴特殊病种申请表,一张用于办证。

   3、本人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及相关化验报告、诊断意见书或者三级医院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符合所申办特殊病种条件的病情诊断书、近期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病史资料。

二、办理时间

   每年4月和10月集中办理,请需要申请办理特殊病种的员工于每年4月25日、10月25前将上述资料准备好交到学院行政办公室。

一般来说,需要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可以在工作日携带申请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部分地区可能还会在承接门诊特殊病种服务的定点公立医院设置派驻医保服务站进行办理,通过登记后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具体申请材料以当地医保部门公布的为准。

‘肆’ 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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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伍’ 网上如何办理慢病申请

法律分析: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陆’ 网上办理特殊门诊需要什么手续

特殊门诊这样办理流程:
1、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
探索适合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和结算管理的方式。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构、定服务项目、定考核指标、定结算标准、定支付办法等方式,探索就医、支付、结算一体化的门诊统筹综合管理办法,有效控制门诊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