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遼河油田鑽井井控實施細則的第四章 井控裝置安裝、試壓和管理
第二十四條 井控裝置包括套管頭、採油樹、鑽井四通(特殊四通)、防噴器及控制系統、內防噴工具、井控管匯、液氣分離器、除氣器和監測設備等。
第二十五條 含硫地區井控裝置材質應符合行業標准SY/T 5087《含硫化氫油氣井安全鑽井推薦作法》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井口裝置的配置和安裝執行以下規定:
(一)井控裝置的配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於「三高」井的防噴器累計上井時間應不超過7年。
(二)防噴器安裝:
1.防溢管內徑不小於井口內層套管通徑,管內不應有直台肩。
2.現場安裝完畢後,天車、轉盤、井口三者的中心應在同一鉛垂線上,偏差不大於10mm。要用4根直徑不小於 Ф16mm鋼絲繩對角綳緊固定牢靠。
(三)具有手動鎖緊機構的閘板防噴器(剪切閘板除外)應裝齊手動操作桿,靠手輪端應支撐牢固牢靠。手動操作桿與鎖緊軸之間的夾角不大於30°,並在醒目位置標明開、關方向和到底的圈數。手動操作桿距地面高度若超過2m,應安裝高度適合的操作台。
第二十七條 防噴器控制系統的控制能力應與所控制的防噴器組合及管匯等控制對象相匹配。其安裝要求:
(一)遠程式控制制台安裝在面對井架大門左側、距井口不少於25m的專用活動房內,距放噴管線或壓井管線應有2m以上距離,並在周圍留有寬度不小於2m的人行通道,周圍10m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二)液控管線要通過高壓彎頭與防噴器及液動閥連接。液控管線與放噴管線的距離應在0.5m以上,車輛跨越處應裝過橋蓋板。不允許液控管線接觸地面或在其上堆放雜物。
(三)全封、半封、剪切閘板和液動閥控制手柄應與控制對象工作狀態一致,環形防噴器在完全打開狀態下將手柄處於中位。
(四)全封閘板控制手柄應裝罩保護,剪切閘板控制手柄應安裝防止誤操作的限位裝置。
(五)遠程式控制制台應與司鑽控制台氣源分開連接,嚴禁強行彎曲和壓折氣管束。氣源壓力保持在0.65~0.8MPa。
(六)電源應從配電箱總開關處直接引出,並用單獨的開關控制。
(七)待命狀態下液壓油油麵距油箱頂面不大於200mm。氣囊充氮壓力7±0.7MPa。儲能器壓力保持在18.5~21MPa。環形、管匯壓力10.5MPa。
(八)Ⅰ級風險井應同時配備電動泵和氣動泵,配備防噴器司鑽控制台和節流管匯控制箱。在便於操作的安全地方可設置輔助控制台。
(九)司鑽控制台上不安裝剪切閘板控制閥。
第二十八條 井控管匯包括節流管匯、壓井管匯、防噴管線和放噴管線。其安裝要求:
(一)節流管匯、壓井管匯水平安裝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高度適宜。
(二)在未配備節流管匯控制箱情況下,必須安裝便於節流閥操作人員觀察的立管壓力表。
(三)防噴管線、放噴管線和鑽井液回收管線應使用經探傷合格的管材。防噴管線應採用專用標准管線,不允許現場焊接。
(四)放噴管線安裝標准:
1.放噴管線的布局應考慮當地季風方向、居民區、道路、油罐區、電力線及各種設施等情況。
2.放噴管線應接至井場邊緣,正面不能有障礙物。Ⅰ級風險井備用接足75m長度的管線和固定地錨,Ⅱ級、Ⅲ級風險井主放噴管線接至排污池。
3.放噴管線通徑不小於78mm(井眼尺寸小於177.8mm的鑽井、側鑽井井控管線通徑不小於52mm,下同),出口處必須是鑽桿接頭,並有螺紋保護措施。
4.管線應平直引出。若需轉彎應使用角度不小於120°的鑄(鍛)鋼彎頭。確因地面條件限制,可使用同壓力級別的高壓隔熱耐火軟管或具有緩沖墊的90°彎頭。
5.放噴管線每隔10~15m、轉彎處及出口處用水泥基墩加地腳螺栓或地錨固定牢靠;放噴管線出口懸空長度不大於1.0m;若跨越10m寬以上的河溝、水塘等障礙,應架設金屬過橋支撐。
6. 水泥基墩長×寬×深為0.8m×0.8m×1m。水泥基墩的地腳螺栓直徑不小於20mm,預埋長度不小於0.5m。
(五)防噴管線拐彎處可使用與防噴器壓力級別(70Mpa以上級別防噴器除外)一致、通徑不小於78mm的高壓隔熱耐火軟管;節流管匯與鑽井液回收管線、液氣分離器連接處可使用不低於節流管匯低壓區壓力等級的高壓隔熱耐火軟管。軟管中部應固定牢靠,兩端須加裝安全鏈。
(六)防噴器四通兩側應各裝兩個閘閥,緊靠四通的閘閥應處於常閉狀態(備用閘閥常開),外側閘閥應處於常開狀態,其中應至少在節流管匯一側配備一個液動閥。安裝示意圖見圖20、圖21。
(七)井控管匯所配置的平板閥應符合SY/T5127《井口裝置和採油樹規范》中的相應規定。
(八)井控管匯應採取防堵、防凍措施,保證暢通和功能正常。
第二十九條 鑽具內防噴工具包括方鑽桿上、下旋塞、頂驅液控旋塞、浮閥、鑽具止回閥和防噴單根。其安裝要求:
(一)鑽具內防噴工具的額定工作壓力應不小於防噴器額定工作壓力。
(二)方鑽桿應安裝下旋塞閥。鑽台上配備與鑽具尺寸相符的備用旋塞閥(處於開位)。Ⅰ級風險井、氣油比≥2000的井應安裝上旋塞閥,並配備浮閥或鑽具止回閥。
(三)准備一根能與在用鑽鋌螺紋相連的防噴單根(母接頭處配有處於開位的旋塞閥),在起下鑽鋌作業時置於坡道或便於快速取用處。
第三十條 循環系統及液面監測儀器應符合如下要求:
(一)應配備鑽井液循環罐直讀標尺與液面報警裝置。
(二)Ⅰ級風險井必須配備灌泥漿計量裝置,並執行起下鑽工作單制度。
(三)按照設計要求配備液氣分離器和除氣器。液氣分離器進出口管線採用法蘭連接,排氣管線(管徑不小於排氣口直徑)接出距井口50m以遠,出口處於當地季風下風方向,並配備點火裝置和防回火裝置。除氣器安裝在鑽井液回收管線出口下方的循環罐上,排氣管線接出井場邊緣。
第三十一條 井控裝置的試壓:
(一)井控車間用清水試壓:環形防噴器(封鑽桿)、閘板防噴器、壓井管匯試壓、防噴管線和內防噴工具試壓到額定工作壓力;節流管匯高低壓區按額定工作壓力分別試壓。穩壓時間不少於10min,允許壓降≤0.7 MPa,密封部位無可見滲漏。
閘板防噴器、節流管匯、壓井管匯、鑽具內防噴工具應做低壓試驗,其試壓值1.4~2.1 MPa,穩壓時間不少於3min,允許壓降≤0.07 MPa,密封部位無可見滲漏。
上井井控裝置應具有試壓曲線及試壓合格證。
(二)現場安裝好試壓:在不超過套管抗內壓強度80%的前提下,環形防噴器(封鑽桿)試壓到額定工作壓力的70%;閘板防噴器(剪切閘板除外)、防噴管線、節流管匯和壓井管匯應試壓到額定工作壓力;放噴管線試壓值不低於10MPa。液控管線試壓21MPa。
按以上原則確定的試壓值大於30 MPa時,井控裝置的試壓值取預計裸眼最高地層壓力值(不小於30MPa)。
上述壓力試驗穩壓時間均不少於10min,允許壓降≤0.7 MPa,密封部位無可見滲漏。
(三)後續井控裝置檢查試壓值應大於地面預計最大關井壓力(不小於14 MPa)。
(四)每間隔60天對井控裝置試壓檢查一次。
(五)更換井控裝備承壓部件後,井控裝置應進行試壓檢查。
第三十二條 井控裝置的使用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發現溢流後立即關井。應先關環形防噴器,後關閘板防噴器,在確認閘板防噴器正確關閉後,再打開環形防噴器。環形防噴器不得長時間關井,除非特殊情況,一般不用來封閉空井。
(二)一般情況不允許關井狀態下活動或起下鑽具。在必須活動鑽具的特殊情況下,關閉環形防噴器或閘板防噴器時,在關井套壓不超過14MPa情況下,允許鑽具以不大於0.2m/s的速度上下活動,但不準轉動鑽具或鑽具接頭通過膠芯。套壓不超過7MPa情況下,用環形防噴器進行不壓井起下鑽作業時,應使用18°斜坡接頭的鑽具,起下鑽速度不得大於0.2m/s。
(三)具有手動鎖緊機構的閘板防噴器,預計關井30min以上,應手動鎖緊閘板。打開閘板前,應先手動解鎖,鎖緊和解鎖都應一次性到位,然後回轉1/4~1/2圈。
(四)當井內有鑽具時,嚴禁關閉全封閘板防噴器。
(五)嚴禁用打開防噴器的方式來泄井內壓力。
(六)檢修裝有絞鏈側門的閘板防噴器或更換其閘板時,兩側門不能同時打開。
(七)有二次密封的閘板防噴器和平行閘板閥,只能在其密封失效至嚴重漏失的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其二次密封功能,且止漏即可,待緊急情況解除後,立即清洗更換二次密封件。
(八)平行閘板閥開、關到底後,都應回轉1/4~1/2圈。其開、關應一次完成,不允許半開半閉和作節流閥用。
(九)壓井管匯不能用作日常灌注鑽井液用;防噴管線、節流管匯和壓井管匯應採取防堵、防漏、防凍措施;最大允許關井套壓值在節流管匯處以明顯的標示牌進行標示。
(十)井控管匯上所有閘閥都應編號並標明其開、關狀態。
(十一)鑽具組合中裝有鑽具止回閥下鑽時,每下20~30柱鑽桿向鑽具內灌滿一次鑽井液。下鑽至主要油氣層頂部應灌滿鑽井液,排出鑽具內的空氣後方可繼續下鑽。下鑽到井底也應灌滿鑽井液後再循環。
(十二)採油(氣)井口裝置等井控裝置應經檢驗、試壓合格後方能上井安裝;採油(氣)井口裝置在井上組裝後還應整體試壓,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十三)防噴器及其控制系統的維護保養按SY/T 5964《鑽井井控裝置組合配套、安裝調試與維護》中的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井控裝置的管理執行以下規定:
(一)工程技術服務企業應有專門機構負責井控裝置的管理、維修和定期現場檢查工作,並規定其具體的職責范圍和管理制度。
(二)鑽井隊在用井控裝置的管理、操作應落實專人負責,並明確崗位責任。
(三)必須建立井控設備、零部件的出入庫檢測制度,應設置專用配件庫房和橡膠件空調庫房,庫房溫度應滿足配件及橡膠件儲藏要求。
(四)防噴器組、遠程式控制制台、節流管匯、壓井管匯必須口井回廠檢測。鑽具內防噴工具每3個月回廠檢測,壓井作業後立即回廠檢測。
第三十四條 所有井控裝備及配件必須是經集團公司有關部門認可的生產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防噴器的檢查與修理執行SY/T6160《液壓防噴器的檢查與修理》標准,並嚴格執行集團公司《井控裝備判廢管理規定》。
② 在鑽井操作防噴器的過程中,為什麼經常是先關閉環形防噴器,然後關閉上閘板防噴器,再打開環形防噴器
環形防噴器的主要有活塞殼體、殼蓋、活塞、活塞缸蓋、密封膠心五大部件組成,我相信它大概的構造你也見過,我在這就不描述了。具體描述一下活塞缸的構造,一般環形防噴器活塞缸和殼體連在一起的,在活塞缸上下各有一個大約1英寸的液壓孔,通過上...
③ 鑽井井控制度有那些
鑽井井控規定實施細則 2 井控裝置的安裝、試壓、使用和管理 井控裝置的安裝、試壓、使用和管理應按SY/T5964執行。 2.1 井控裝置的安裝 2.1.1 鑽井井口裝置 鑽井井口裝置包括各次開鑽所配置的防噴器、防噴器控制系統、四通及套管頭等。 2.1.1.1 防溢管一律採用兩半式法蘭密封連接。其直徑應比所用套管加大一級,管內不得有台肩。 2.1.1.2 防噴器安裝完畢後,應校正井口、轉盤、天車中心,其同軸度誤差不大於20mm,防噴器用16mm鋼絲繩和反正螺絲在井架底座的對角線上綳緊。 2.1.1.3 具有手動鎖緊機構的閘板防噴器應裝齊手動操作桿,靠手輪端應支撐牢固,其中心與鎖緊軸之間的夾角不大於30o。掛牌標明開、關方向和圈數。 2.1.1.4 防噴器遠程式控制制台安裝要求: a)安裝在井場左前方距井口不小於25m的專用活動房內,距放噴管線或壓井管線應有1m以上距離,周圍10m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腐蝕物品; b)控制管匯整齊安放並固定在管排架內,管排架與防噴管線及放噴管線的距離不少於1m,車輛跨越處應裝過橋蓋板。不允許在管排架上堆放雜物和以其作為電焊接地線或在其上進行焊割作業; c)總氣源應與司鑽控制台氣源分開連接,並配置氣源排水分離器;嚴禁強行彎曲和壓折氣管束; d)電源應從配電板總開關處直接引出,並用單獨的開關控制; e)蓄能器完好,壓力達到規定值,並始終處於工作壓力狀態。 2.1.1.5 井口下四通旁側出口應位於地面之上,並保證各次開鑽四通旁側口高度不變。 2.1.1.6 套管頭的安裝應符合SY/T5964中的相應規定。 2.1.2 井控管匯 井控管匯包括節流管匯、壓井管匯、防噴管線和放噴管線。 2.1.2.1 防噴管線和放噴管線使用經探傷合格的管材,防噴管線採用螺紋與標准法蘭連接,不得焊接。 2.1.2.2 防噴管線長度若超過6m的應打基墩固定。 2.1.2.3 節流管匯控制台的調試值見表1。 表1 節流管匯控制台部件調壓值 MPa 部 件 35調壓值 70調壓值 閥位變送器 0.35 0.35 壓力變送器 0.35 0.35 氣泵停泵的工作壓力 1.05~1.10 3 蓄能器氮氣壓力 0.35±0.05 1.00±0.05 溢流閥 1.2 3.5 2.1.2.4 放噴管線安裝要求: a)放噴管線至少應接兩條,高壓、高含硫地區應接四條,其內徑不小於78mm; b)管線連接不允許有任何焊接; c)布局要考慮當地季節風向、居民區、道路、油罐區、電力線及各種設施等情況; d)兩條管線走向一致時,應保持大於0.3m的距離,並分別固定; e)管線盡量平直引出,如因地形限制需轉彎時,轉彎處使用鑄(鍛)鋼彎頭,其轉彎夾角不應小於120°; f)管線出口應接至距井口75m以上的安全地帶,相距各種設施不小於50m; g)管線每隔10m~15m、轉彎處、出口處用水泥基墩加地腳螺栓固定,懸空處要支撐牢固,若跨越10m寬以上的河溝、水塘等障礙,應架設金屬過橋支撐; h)水泥墩基坑長×寬×深為0.8m×0.8m×1.0m,遇地表松軟時,基坑體積應大於1.2m3; i)預埋地腳螺栓直徑不小於20mm,長度大於0.5m; j)放噴管線在車輛跨越處裝過橋蓋板。 2.1.2.5 鑽井液回收管線出口應接至大土池或儲備罐並固定牢靠,轉彎處應使用角度大於120°的鑄(鍛)鋼彎頭,其內徑不小於78mm。 2.1.2.6 節流管匯和壓井管匯閘閥掛牌編號,並標明其開、關狀態(見附錄A中圖A11、圖A12、圖A13、圖A14、圖A15)。最大允許關井套壓值在節流管匯處以明顯的標示牌標示。 2.1.2.7 井控管匯所配置的閘閥應為平板閥。 2.1.2.8 防噴器四通兩翼應各裝兩個閘閥,緊靠四通的閘閥應處於常開狀態。防噴管線控制閘閥(單四通:1#手動平板閥及4#液動平板閥;雙四通:1#、4#、5#手動平板閥及8#液動平板閥)應接出井架底座以外。 2.1.3 鑽具內防噴工具 鑽具內防噴工具包括方鑽桿上部和下部旋塞閥、鑽具回壓閥和防噴鑽桿單根。 2.1.3.1 鑽具內防噴器工具的最大工作壓力應與井口防噴器工作壓力一致。 2.1.3.2 應使用方鑽桿上部和下部旋塞閥,並定期活動。 2.1.3.3 鑽台上配備與鑽具尺寸相符的鑽具回壓閥,並配有搶裝回壓閥專用工具。 2.1.3.4 在大門坡道上准備一根防噴鑽桿單根(帶與鑽鋌連接螺紋相符合的配合接頭和鑽具回壓閥)。 2.1.4 井控監測儀器儀表 鑽井隊應配備鑽井液循環池液面監測報警儀,在含硫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地區鑽井應配備相應的有毒氣體檢測儀。 2.1.5 鑽井液凈化、加重和灌注裝置 除應配齊振動篩、鑽井液罐、攪拌器、除砂器、除泥器、離心機、加重泵、自動灌注裝置外,探井、氣井及氣油比高的油井還應配備鑽井液氣體分離器和除氣器,並將液氣分離器排氣管線接出井口50m以上。 2.2 井控裝置的試壓 2.2.1 試壓介質:清水。 2.2.2 試壓值: a)防噴器組應在井控車間按井場連接形式組裝試壓,環形防噴器(封閉鑽桿,不封閉空井)、閘板防噴器和節流管匯、壓井管匯、防噴管線試額定工作壓力; b)在井上安裝好後,在不超過套管抗內壓強度80%的前提下,環形防噴器封閉鑽桿試額定工作壓力的70%;閘板防噴器、方鑽桿旋塞閥和壓井管匯、防噴管線試額定工作壓力;節流管匯按零部件工作壓力分別試壓; c)放噴管線試10MPa; d)鑽開油氣層前及更換井控裝置部件後,應採用堵塞器或試壓塞,參照上述有關條件及要求試壓。 2.2.3 試壓要求:上述井控裝置在井控車間和上井安裝後試壓時穩壓時間均不得少於30min , 壓降不得超過0.7MPa , 密封部位無滲漏為合格;採油(氣)井口裝置壓降不超過0.5MPa為合格。 2.3 井控裝置的使用 2.3.1 環形防噴器不得長時間關井,非特殊情況不用來封閉空井。 2.3.2 在套壓不超過7MPa情況下,用環形防噴器進行不壓井起下鑽作業時,應使用18°斜坡接頭鑽具,起下鑽速度不得大於0.2m/s 。 2.3.3 用具有手動鎖緊機構的閘板防噴器長時間關井時,應手動鎖緊閘板。打開閘板前,應先手動解鎖。鎖緊和解鎖都應先到底,然後回轉1/4圈~1/2圈。 2.3.4 環形防噴器或閘板防噴器關閉後,當關井套壓不超過14MPa時,特殊情況下經上級批准可上下活動鑽具,單向行程式控制制在1.5m范圍內,但不準轉動鑽具或過鑽具接頭。 2.3.5 當井內有鑽具時,嚴禁關閉全閉閘板防噴器。 2.3.6 嚴禁用打開防噴器的方式來泄井內壓力。 2.3.7 檢修裝有絞鏈側門的閘板防噴器或更換其閘板時,兩側門不能同時打開。 2.3.8 正常鑽井中每周,油氣層鑽進中每3天應關、開半閉閘板和閘閥一次。油氣層中每次起鑽完關、開全閉閘板一次,環形防噴器每10天試關井(在有鑽具的條件下)一次。 2.3.9 井場應備有一副與在用閘板同規格的閘板和相應的密封件及其拆裝和試壓工具。 2.3.10 有二次密封的閘板防噴器和平板閥,只能在密封失效至嚴重漏失的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且止漏即可,待緊急情況解除後,立即清洗更換二次密封件。 2.3.11 平板閥開、關到底後,應回轉1/4圈~1/2圈。其開、關應一次完成,不允許半開半閉和作節流閥用。 2.3.12 壓井管匯不能用作日常灌注鑽井液用;井控管匯安裝好後,定期用鑽井泵注清水沖洗,保持管線暢通。 2.3.13 採油(氣)井口裝置等井控裝置應經檢驗、試壓合格後方能上井安裝;採油(氣)井口裝置在井上組裝後還應整體試壓,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4 井控裝置的管理 2.4.1 對各種井控裝置應分類、編號、建檔(檢查、維修、試壓等情況),並繪制井控裝置運行圖表。 2.4.2 設置專用配件庫房和橡膠件庫房,庫房溫度應滿足配件及橡膠件儲藏要求。所有橡膠密封件應入庫分類、上架和避光保存,並註明廠家、出廠日期和庫存數量。 2.4.3 所有井控裝置及配件應是經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有關部門共同認可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否則不允許采購和使用。
④ 什麼叫硬關井
硬關井是在節流管線關閉的情況下關閉防噴器的關井方法。根據操作者的愛好,關井可用硬關井或軟關井。硬關井意味著關防噴器之前不必先打開節流管線通道。
軟關井指的是關閉防噴器之前要打開節流閥和液動閥或故障安全閥。大部分操作者寧願硬關井,因為它保持井涌侵入物到最小程度,並且簡化了關井步驟;然而,硬關井增加了地層破裂的可能性。
關井方法概述:
發生溢流後有兩種關井方法,一是硬關井,二是軟關井。硬關井是指在節流管匯處於關閉狀態的情況下直接關閉井口防噴器。軟關井是指先開通節流管匯,再關閉井口防噴器,最後關節流管匯的關井方法。
硬關井時,由於關井動作比軟關井少,所以關井快。但硬關井時,液流通道突然關閉,使液流速度急劇變化,將引起系統中流體動能的迅速變化而產生「水擊效應」。特別是高速油氣沖向井口時,突然關井,會使井口裝置、套管和地層所承受的壓力急劇增加,甚至超過井口裝置的額定工作壓力、套管抗內壓強度和地層的破裂壓力。
所以在我國大多數油田一般不提倡採取此方法關井。只有在特殊情況下使用,如鑽井四通兩側放噴閥均打不開,溢流量沒有超過最大允許溢流量,可採用硬關井的方法,實現迅速關井。
軟關井盡管比硬關井動作多,關井慢,但此方法能防止過大的「水擊效應」作用於井口裝置及井眼各處,操作起來比較安全。
⑤ 簡述起下鑽桿時的關井程序
按照《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石油與天然氣鑽井井控管理規定》規定鑽進時的關井程序為:
(1)發出信號;
(2)停轉盤,停泵,上提方鑽桿;
(3)開啟液(手)動平板閥;
(4)關防噴器(先關環形防噴器,後關半封閘板防噴器);
(5)先關節流閥(試關井),再關節流閥前的平板閥;
(6)認真觀察、准確記錄立管和套管壓力以及循環池鑽井液增減量,並迅速向隊長或鑽井技術人員及甲方監督報告
⑥ 在鑽井操作防噴器的過程中,為什麼經常是先關閉環形防噴器,然後關閉上閘板防噴器,再打開環形防噴器
萬能防噴器:a.可以全封井口(又稱封零)b.可封環形空間(也稱封環空,如密封5in鑽桿)c.在封井的情況下,可向井裡多下入鑽具(又稱強行起下鑽)
閘板防噴器:作業同上面的a.和b.
根據所配閘板規格的不同,可以密封不同的管柱。
剪切防噴器:緊急情況下,剪切管柱,實現全封井口。
⑦ 萬能防噴器最長能關多長時間 石油
手動鎖緊桿為保證防噴器長期可靠地封井以及在防噴器液控失效時可以手動關井,確保防噴器在使用中的可靠性。手動鎖緊只能用於關閉閘板而不能打開閘板。若要打開已被手動鎖緊的閘板,首先必須先使手動鎖緊裝置復位解鎖,再利用液壓打開閘板,這是唯一的方法。手動鎖緊桿不能轉動不正常可以送修了。
⑧ 簡述環形防噴器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環形防噴器(英文:Annular Blowout Preventer)通常裝有閘板式防噴器 的大型閘門,運作時會在管柱和井筒之間形成一個密封的環形空間,在井內沒有管柱的情況下,也能單獨完成封井,但是使用幾次就不行了,並且不允許長期關井使用。
一、環形防噴器功用是什麼?
⑴當井內有管柱時,能用一種膠芯封閉管柱與井口形成的環形空間;
⑵空井時能全封井口;
⑶在進行鑽銑、磨套、測井及打撈井下落物的過程中,若發生溢流、井噴時,能封住方鑽桿、電纜、鋼絲繩以及處理事故的工具與井口所形成的空間;
⑷在減壓調壓閥或小型儲能器配合下,能對18°無細扣對焊管柱接頭進行強行起下作業;
⑸遇嚴重溢流或井噴時,用來配合閘板防噴器及節流管匯實現軟關井。
二、用環形防噴器關井時起下鑽具應注意什麼?
(1)只允許起下18度無細扣對焊鑽桿接頭。
(2)在起下鑽過程中,膠芯與鑽桿之間有少量的泄漏,不僅是允許的,而且是必要的。少量泄漏的鑽井液可以潤滑、冷卻膠芯,提高膠芯壽命。必要時,可在膠芯頂部加潤滑液來潤滑膠芯。
(3)起下鑽速度一定要慢,過接頭時更是如此。
⑨ 修井作業時環形防噴器如何封閉管柱
在石油天然氣鑽井施工中,為安全的鑽過高壓油、氣層並避免發生鑽井井噴失控事故,需要在鑽井的井口上安裝一套設備?鑽井井控裝置。當井筒內的壓力小於地層壓力時,井下地層中的油、氣、水進入井筒並形成溢流或井涌,嚴重時可發生鑽井井噴和著火事故。鑽井井控裝置的作用就是當井內出現溢流、井涌時可快速及時關閉井口,防止井噴事故的發生。鑽井井控裝置主要包括:防噴器、四通、遠程式控制制台、司鑽操作台、節流壓井放噴管匯等。鑽井井控裝置必須滿足鑽井工藝的要求,安全可靠、操作方便,並能快速關閉和開啟井口。既能在鑽機的司鑽操作台上控制,又可在遠離井口的遠程式控制制台上操作。裝置要具有一定的耐壓能力,可實現有控制的放噴、壓井和進行起下鑽具的操作。安裝旋轉防噴器後,還可在不壓井的情況下進行鑽進作業。
鑽井防噴器一般可分為單閘板、雙閘板、萬能(環形)和旋轉防噴器等幾種。根據所鑽地層和鑽井工藝的要求,也可將幾個防噴器組合同時使用。現有鑽井防噴器的尺寸共15個規格,尺寸的選擇取決於鑽井設計中的套管尺寸,即鑽井防噴器的公稱通徑尺寸,必須略大於再次下入套管接箍的外徑。防噴器的壓力從3.5~175兆帕共9個壓力等級,選用的原則由關井時所承受的最大井口壓力來決定。在海上使用鑽井浮船和半潛式鑽井平台鑽井時,因鑽井浮船和平台是在漂浮狀態下工作的,鑽井井口和海底井口之間會發生相對運動,必須裝有可伸縮和彎曲的特殊部件,但這些部件因不能承受井噴關井或反循環作業時的高壓,因此要將鑽井防噴器安放在可伸縮和彎曲的部件之下,即要裝在幾十米至幾百米深的海底,我們將它稱之為海底井口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