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自動清洗 » 商業發票時間遲於提單日期會怎樣
擴展閱讀
哎呀怎我怎樣換衣服 2025-06-09 20:20:35
嬰幼兒口臭是什麼原因 2025-06-09 20:00:29

商業發票時間遲於提單日期會怎樣

發布時間: 2022-11-04 08:43:48

⑴ 給客戶目的港清關的發票清單日期比提單開船日期早可以嗎

給進口商的商業發票的簽發日期本來就應該早於提單日期——因為,出口報關時就應該有商業發票,因此,發票日期早於提單日期是正常的,而晚於提單日期則是不正常的。

⑵ 開票日早於首次提單日期什麼意思

發票日期是做發票的日期,提單日期是做提單的日期,發票日期要早於提單日期。因為先要吧報關單據發給報關行和貨代公司。貨代公司根據你得報關資料訂船或者航班,定了倉之後才會有提單。
各單據日期關系如下:
1、發票日期應在各單據日期之首;
2、提單日不能超過L/C規定的裝運期也不得早於L/C的最早裝運期;
3、保單的簽發日應早於或等於提單日期(一般早於提單2天),不能早於發票;

4、箱單應等於或遲於發票日期,但必須在提單日之前;
5、產地證不早於發票日期,不遲於提單日;
6、商檢證日期不晚於提單日期,但也不能過分提單日,尤其是鮮貨,容易變質的商品;
7、受益人證明:等於或晚於提單日;
8、裝船通知:等於或晚於提單日後三天內;
9、船公司證明:等於或早於提單日。

⑶ 裝箱單上的日期是不是要和商業發票上的日期一致和提單的日期有什麼關系早還是晚一點

相同或略遲於發票日期,不能早於發票日期,不能晚於提單日期。

出口單據中裝箱單和發票的日期一般是一致的, 但是也沒有日期強制要求只要開船前即可。提單日期肯定要晚於裝箱單和發票日期要知道 裝箱日期肯定是在開船日期之前而開船日期一般就是提單日期,所以是允許有時間差的。

提單日期指的是將提單上載明的貨物全部裝船完畢的日期。有時與開船的日期相同。提單上的日期:提單簽發日、開航日、裝船日、提單更正日等。

提單,是指作為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處理運輸中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雖然一般它不是由雙方共同簽字的一項契約,但就構成契約的主要項目如船名、開航日期、航線、靠港以及其它有關貨運項目,是眾所周知的;有運價和運輸條件,承運人也是事先規定的。

因此在托運人或其代理人向承運人定艙的時候就被認為契約即告成立,所以雖然條款內容是由承運人單方擬就,托運人也應當認為雙方已認可,即成為運輸契約。

(3)商業發票時間遲於提單日期會怎樣擴展閱讀:

對於將貨物交給承運人運輸的托運人,提單具有貨物收據的功能。承運人不僅

對於已裝船貨物負有簽發提單的義務,而且根據托運人的要求,即使貨物尚未裝船,只要貨物已在承運人掌管之下,承運人也有簽發一種被稱為「收貨待運提單」的義務。所以,提單一經承運人簽發,即表明承運人已將貨物裝上船舶或已確認接管。

提單作為貨物收據,不僅證明收到貨物的種類、數量、標志、外表狀況,而且還證明收到貨物的時間,即貨物裝船的時間。本來,簽發提單時,只要能證明已收到貨物和貨物的狀況即可,並不一定要求已將貨物裝船。

但是,將貨物裝船象徵賣方將貨物交付給買方,於是裝船時間也就意味著賣方的交貨時間。而按時交貨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條件,因此,用提單來證明貨物的裝船時間是非常重要的。

⑷ 外貿單證各種單據的時間填制要求

發票日期應在各單據日期之首;

提單日不能超過L/C規定的裝運期也不得早於L/C的最早裝運期;

保單的簽發日應早於或等於提單日期(一般早於提單2天),不能早於發票;

箱單應等於或遲於發票日期,但必須在提單日之前;

產地證不早於發票日期,不遲於提單日;

商檢證日期不晚於提單日期,但也不能過分早於提單日,尤其是鮮貨,容易變質的商品;

受益人證明:等於或晚於提單日;

裝船通知:等於或晚於提單日後三天內;

船公司證明:等於或早於提單日。

⑸ 國際貿易中各個單據的簽發順序及時間

在信用證下各種單據的簽發時間如下:1.商業發票:一般可以先於或等於提單日期,也可以遲於提單日期,但是不能超過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日期或合理的交單日期。(堅持一原則,發票的簽發日期是最早的)2.提單:不得超過信用證規定裝運期,不能早於最早裝運期。
3.保險單:投保日期除信用證有特殊規定外,應先於或等於提單日期,如果日期在提單日期後,則要有信用證特別許可,並寫名保險責任及何時生效。
4.裝箱單、重量單:與發票日期相同或略遲於發票日期,不應早於發票日期。
5.一般產地證書:可以遲於發票日期,但不能遲於提單日期。
6.普惠制產地證書:普惠制產地證書發票上的號碼和日期必須按照正式商業發票填寫,簽證當局簽署日期和出口商簽署日期不得早於發票日期。
7.檢驗檢疫證書:不能遲於提單日期,但某些鮮活產品不能過分早於提單日期。
8.出口許可證:先於或早於提單日期。
9.受益人證明:晚於或等於提單日期。
10.匯票:等於或晚於發票日期。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繕制匯票是出口制單的最後一個環節。

⑹ 出口給客戶清關的商業發票日期比提單日期晚,可不可以的

海關的邏輯是先產生了所有的單證,然後才出運,所以所有的單證日期都應該比提單早(或起碼是同一天)。
現在只能重做發票和CO.

⑺ <外貿單證實務> 所有單據的日期主要事項

結匯需要的單據的時間順序為:形式發票,信用證,商業發票,裝箱單,海關發票,領事發票,許可證,產地證,保險單,商檢證,提單,匯票。 各種單據的簽發日期應符合邏輯性和國際慣例,通常提單日期是確定各單據日期的關鍵,匯票日期應晚於提單、發票等其他單據,但不能晚於L/C的效期。 各單據日期關系如下:
發票日期應在各單據日期之首;
提單日不能超過L/C規定的裝運期也不得早於L/C的最早裝運期;
保險單的簽發日應早於或等於提單日期(一般早於提單2天),不能早於商業發票;
裝箱單應等於或遲於商業發票日期,但必須在提單日之前;
產地證不早於商業發票日期,不遲於提單日;
商檢證日期不晚於提單日期,但也不能過分提單日,尤其是鮮貨,容易變質的商品;
受益人證明:等於或晚於提單日;
裝船通知:等於或晚於提單日後三天內;
船公司證明:等於或早於提單日。 補充:匯票的出票日期一般為議付日期,即議付行加蓋日戳的日期,不得遲於L/C的有效期,但不得早於所有單據的出單日期(即是所有單據中最晚出單的),同時不得遲於交單日期
自己總結整理的,望對你有幫助。

⑻ 匯票~商業發票~海運提單~保險單~裝箱單開立時間順序

商業發票:應在各單據之首
箱單:等於或晚於發票日,但必須在提單日之前
保險單:等於提單日或早於提單日兩天之內
海運提單:不能晚於信用證規定的最遲裝運日期
匯票:晚於發票箱單提單等各單據,但是不能晚於信用證有效期和提單簽發後第15天
所以開立的先後順序為:商業發票箱單保險單提單匯票
其實你可以按照事物發展的先後邏輯想想,很容易就能排除順序了
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
1.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後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2. 貨物發票。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託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後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准予免交。
3. 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後,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貢,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 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發票。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 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並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6. 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7. 其它有關單證。
包括:
1. 經海關批准准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北京地區的外資企業需另交驗海關核發的進口設備清單。
2. 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⑼ 外貿商業發票的日期要早於合同嗎

不能。
所有外貿單據的製作都是以外銷合同的簽訂為基礎。外銷合同簽訂的日期最早。商業發票可以晚於合同日期,也可以是同一天,但不能早於外銷合同。
外貿中涉及的單據及日期:
形式發票(Proforma Invoice)同合同日期或者晚於合同日期
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和箱單(Packing List):同合同日期或者晚於合同日期
提單(B/L):晚於合同日期,但早於或等於信用證支付下所規定的最晚裝船期
保單(POlicy):早於或等於提單日期

產地證(CO):晚於或等於合同日期,早於提單日期
信用證(L/C):一般開證日期在合同之後,審證時注意看一下信用證的有效期是否在貨物到達後仍能有效。注意信用證中規定的最遲裝運日期,最遲交單日期,有效期。

⑽ 外貿中各種單據需要考慮的日期先後問題

外貿業務涉及單據:銷售合同,形式發票,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保險單,產地證,信用證,另外有的產品還需要提供產品的檢測報告COA和證明。

這些單據的先後順序一般如下:

  1. 簽訂銷售合同,開具形式發票,這兩個日期可以是同一天

  2. 商業發票和裝箱單,日期和銷售合同可以一樣,也可以晚,但不能遲於提單日期

  3. 信用證日期。信用證開具的日期,這個日期正常來說比提單日期要早。信用證中會規定最遲裝運期,也就是提單日期不能晚於的日期;最遲交單日期,所有單據到達開證行的日期;信用證有效期,要保證這個日期晚於貨物到港後,依然有效。

  4. 產地證 日期早於提單日期,晚於合同日期

  5. 提單,保險單,日期一樣。提單日期不晚於信用證規定的最遲裝運期

  6. coa和其他證明,早於提單日期,晚於合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