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大代表的具體名額有
法律分析:根據憲法和選舉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和解 放軍選舉產生。 全國人大代表名額總數不超過3000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 第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解放軍選舉產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不超過三千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另行規定。
⑵ 全國人大代表有多少人
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全國人大代表的數量不超過3000人,所以說基本上歷年我們國家全國人大代表的人數都是接近3000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 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選舉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通過間接選舉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全國人大代表由軍人選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大代表由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選出,台灣省的全國人大代表由在祖國大陸的台灣省籍同胞協商選舉會議選出。
⑶ 全國人大代表有多少人
全國人大代表有2900多人,不會超過三千人。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我國從中央到地方各級行政區域都設有人民代表大會,共有5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
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代表大會;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
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憲法》第二條中,有這樣一句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
⑷ 一般來說全國人大代表有什麼有多少人左右
1986年修改後的選舉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不超過三千人。」每屆全國人大代表實有人數均在2980人左右。我們大家應該都知道,在我們國家每年都會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舉行,全國人大是我們國家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享有著很多的權利和義務,當然這也是要有監督的,每一年的人大會議參與的人數也是不同,不過,對於人額也是有一定的規定的。
⑸ 全國人大代表有多少人
截至2021年4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51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在非常情況結束後一年內,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多少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多少人
根據法律的規定,全國人大代表不超過3000人。 幾千人的人民代表大會,不便於經常開會討論決定問題,行使職權,一般一年只召開一次會議,只能對國家最重大的問題進行討論,作出決定。 為了使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能夠經常性地開展工作,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委會,作為它的常設機關。
⑺ 每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不得超過多少人
法律分析:根據選舉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不得超過3000人,實際每屆全國人大代表人數大概在2800人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十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解放軍選舉產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不超過三千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另行規定。
⑻ 全國人大代表有多少人
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不超過三千人。全國人大代表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大代表,通過間接選舉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全國人大代表有多少人
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人大代表,人口特別少的民族,至少要有1名人大代表。
省級人大代表的人數不超過1000人,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人數不超過650人。
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大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
⑼ 一個人大代表代表多少人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確認人數是2980人
截止至2019年末,國家統計局:2019全國大陸總人口140005萬人。
那一名人大代表469815人。
根據憲法和選舉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和解放軍選舉產生。全國人大代表名額總數不超過3000人。具體分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如下原則決定:
1、省、自治區、直轄市應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按照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4倍於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原則分配。按照這一原則和1995年統計的全國人口數,農村約每88萬人選1人,城市約每22萬人選1人。人口特少的省,代表名額不少於15人。
2、全國少數民族應選全國人大代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參照各少數民族人口數和分布等情況,分配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目前少數民族的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配數占代表總名額的12%左右(實際選出的少數民族代表要超過這個比例)。人口特少的少數民族至少應有代表1人。
3、解放軍應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分配,單獨進行選舉。目前的代表名額為265人。各總部、大軍區級單位和中央軍委辦公廳應選全國人大代表名額,由解放軍選舉委員會具體分配。
4、歸國華僑應選全國人大代表名額為35人。
5、香港特別行政區應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為36名;澳門特別行政區應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為12名;台灣省暫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為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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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保障:
保障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職權,積極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我國現行《憲法》和法律在經濟、人身、法律責任等方面都給予了充分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言論免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我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各種會議包括全體會議、小組會議、代表團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主席團會議、常委會全體會議和分組會議。
當然,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閉會期間的言論,不在此范圍。「不受法律追究」意味著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引用任何法律、法規、規章來處理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上的發言和表決;任何旨在追究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上言行責任的規范性文件都是違憲的。
而且實際上,對此還應作寬泛的理解,即代表的發言和表決,不僅不受法律的追究,也不能受黨紀和政紀的處分。
2、人身自由的特別保護。
法律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縣以上地方各級人大代表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審判;
代表如因是現行犯被拘留,執行拘留的機關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對代表採取除逮捕和刑事審判以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也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
3、給予代表履行職責所需的時間、經濟保障、交通、通訊便利。
⑽ 2021年的全國人大代表一共有多少人
以2021年3月5日召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為例,十三屆全國人大實有代表共計有2953名人員。其中在3月5日召開的會議中出席2900人,缺席53人。
本屆的全國人大代表分別有來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省等全國34個省、市、自治區以及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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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1、大會批准政府工作報告。
2、批准「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3、通過關於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的決定。
4、通過關於修改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決定。
5、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6、批准關於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
7、批准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8、批准關於2020年中央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1年中央預算。
9、批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批准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