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設單位管理費取費標准
法律分析:建設單位管理費收費標準是經批准單獨設置管理機構,為籌建、建設和竣工驗收前的生產准備等工作所發生的管理費用。一般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工資附加費,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勞動保護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固定資產使用費,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招募生產工人費,建設單位本身發生的勞保支出,待業保險基金,退休養老基金,技術圖書資料和其他管理性質的開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實施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B. 勞務公司管理費收費標准
勞務公司向用工單位派遣勞動者會向用工單位收取服務管理費,是正規的收費,管理費一般是根據崗位強度,招聘的難度,派遣工的工作時間等等因素考慮,因此各省市勞務公司管理費收費標准可能存在差異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C. 中國銀行怎麼收企業戶的小額管理費
依據《中國銀行服務收費業務價格表》,針對日均余額10000元以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收取小額賬戶維護費,最高60元/戶,具體收費金額請詢問當地分支機構。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誠邀您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中銀跨境GO APP辦理相關業務。
D. 建築工程管理費是怎麼計算安裝管理費又是怎麼計算
建築工程管理費包括:規費和企業管理費兩部分:
規費=計算基數*規費費率
企業管理費=計算基數*企業管理費費率
註:費率每個省份都有規定的。
安裝管理費:
1、管理人員工資
管理人員工資是指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
2、辦公費
辦公費是指企業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賬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
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3、差旅交通費
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及牌照費。
銷售費用解釋:
銷售費用是指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
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 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也屬於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
2、企業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等經營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
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E. 一般物業管理費怎麼收
法律分析:一般物業管理費從以下幾面收取: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可向委託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F. 物業管理費如何收取
物業管理費收取是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的前提下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具體的數額。在收房後就開始收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費由建設單位交納。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G. 機關事業單位物業管理費應該怎麼支付
物業費一般由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按月繳納或按年繳納。物業費的收取時間根據雙方合同中的約定執行,交房前由開發商進行繳納,實際收房後次月開始由購房者進行繳納。物業費按業主的產權面積計算,產權證書上的面積乘以物業費的單價乘以12個月即為一年的物業管理費。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H. 建築勞務公司管理費如何收取
法律分析:建築工程勞務管理費由雙方協商解決,一般來說分包方應向總包支付分包管理費(定額說明)和總包配合費。
1、當甲方直接分包時:乙方可以按分包價款記取總包服務費(也叫對分包管理費),同時丙方應向乙方交納總包配合費;
2、當總包直接分包時,分包方應向總包支付分包管理費(定額說明)和總包配合費,費率由雙方協商解決;
總包管理配合費,是按照合同從屬關系確定的。屬於總包范圍內的分包工程,一般都要收取總包管理配合費。這主要是分包單位一般都要使用總包單位的垂直運輸工具、交叉施工對總包的影響、分包施工用水用電及人員食宿、必要的施工協調等費用原因。所以,總包收取總包管理配合費,是合理的。
總包管理費與總包配合費為兩個概念。前者為業主支付給工程總包單位的費用,後者為分包方支付給總包單位的費用。總包管理費只有在分包單位由業主指定的情況下,並且由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定施工合同,業主與總包單位在合同里明確計取總包管理費時才能支付。
總包單位自己找的分包單位業主無須支付總包管理費。總包配合費在總包單位為分包單位提供服務,如腳手架、圖紙、電源點等,並且合同里有明確約定時才由分包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三十一條 實行監理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託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