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跨區域就讀原因怎麼寫
跨區域就讀原因模板如下:
尊敬的校領導:
我是XX小學學生XX(女,XXXX年8月20日出生),就要成為一名中學生了,我最大的願望就是能進入城郊中學學習,因為有緣讓我認識了XX中學。20XX年夏有幸成為了該校俱樂部一名會員,當年並代表城郊中學參加全國在湖北黃石舉行的中學生運動會(乒乓球比賽項目),並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短短幾天的賽事,通過帶隊老師和隊友的介紹,使我對XX中學有了充分的了解,此後,我更加重視學習、更加愛好體育運動。在我的心裡學習和運動已形成相互促進的動力。目前我的乒乓球技術進一步的提高,20XX—20XX年已連續兩年取得全市乒乓球比賽女子甲組第二名的好成績。
乒乓球運動是我的業余愛好,讓學習成績更好是我不斷努力目標。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就能造就出優秀學習型人才,城郊中學是我最理想的選擇。該校有團結互助的傳統美德,有"比、學、趕、超"的學習氛圍,更有解疑答難、樂於施教的好老師和好領導。
機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如果校領導給了我這一次機會,我會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做好敢吃一切苦的思想准備,樹立戰勝一切困難的必勝信心,努力以優異的成績完成三年的初中生活。決不會讓學校領導失望。我不知道這種提法是否妥當,但懇請領導考慮我的申請。
B. 怎樣辦理選民資格轉移證明
辦理選民資格轉移證明可以到派出所。現在國家大力推進民主化建設,因此一些選民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在異地工作,也想參加當地的選舉,這樣就需要開具選民資格證明了,這樣才能參加競選。但是一些人卻不知道如何辦理,只要找對地方辦理是很容易的事情。
一、可以到派出所辦理辦理選民資格轉移證明。
如果大家是農村的人士,那麼在派出所就可以辦理了轉移證明了,找戶籍民警就可以辦理了。而大家假如是城鎮的,在街道辦就可以辦理的,但是不管大家在哪裡辦理,大家都可以到當地的民政局辦理,也肯定是可以辦理成功的。
二、辦理選民資格轉移證明具體措施。
大家到自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理的時候,不僅自己可以親自去,也可以打電話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會,告知自己沒有在當地,需將選民關系轉到自己的居住地。需開個選民關系轉移證明。而居委會一般都會答應的,隨後就可以開具證明了,但是這些證明資料一般是需要郵寄的,因此必須有詳細地址,這些必須注意。
三、辦理選民資格轉移證明技巧。
如果大家遠在外地的話,也可以告訴他們自己現在不方便回去,這樣就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證號及戶口簿信息給派出所、街道辦了,讓這些單位為把選民關系轉移證明以微信等方式發送,但是自己必須發送收件地址,可以利用簡訊發給發證明的單位,而發證明的單位開好證明之後,就可以利用快遞寄給大家了。
上面所講述的就是怎樣辦理選民資格轉移證明的一些方式,可以說這樣的證明也是很好開具的,例如是農民地的話,在當地的派出所就可以開具的,而是城鎮居民的話,必須到街道辦了,大家也可以電話溝通,之後採用郵寄的方式得當材料。
C. 異地選房申請書怎麼寫
親^3^異地建房申請書,按照國土資源部對宅基地的管理相關規定,應該向村委會進行「申請」。申請書寫方式如下:XX村民委員會:(頂格寫)另起一格寫:寫明申請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現無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現沒有房屋居住,(只要寫明申請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據宅基地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向村委會申請,在(什麼地方)屬於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內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會批准為謝。落款:****村民小組(簽上姓名);在此項目下寫上申請日期。
D. 選民登記參選地類型怎麼填
該選區的選民登記應該包括:這些單位的所有員工(可以包括臨時工、離退休人員)。由於現在少有單位集體戶籍,「單位人」同時也是「社會人」。因此,按單位劃分的選區,選民登記多要與「單位人」戶籍地取得選民資格證明,避免重復登記。堅持以戶籍地登記為主的原則。選民登記應選擇以戶籍地的選區登記為主, 【法律依據】適應選區劃分類型的原則。依據選舉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選區可以按居住狀況劃分,也可以按生產單位、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劃分。」如果是按居住狀況劃分的選區,該選區的選民登記應包括: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現選民,戶籍在本選區的老選民(流出選民)和戶籍不在本選區的現選民(流入選民)。登記流入選民應徵得流入選民本人同意或申請,並取得原戶籍地選民登記機關的選民資格證明;流出選民提出異地登記的,應為其出具選民資格證明並注銷在本選區的選民資格。如果是按生產單位、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劃分的選區,該選區的選民登記應該包括:這些單位的所有員工(可以包括臨時工、離退休人員)。由於現在少有單位集體戶籍,「單位人」同時也是「社會人」。因此,按單位劃分的選區,選民登記多要與「單位人」戶籍地取得選民資格證明,避免重復登記。堅持以戶籍地登記為主的原則。選民登記應選擇以戶籍地的選區登記為主,尤其是首次登記的選民,這樣便於登記機關核實選民身份信息,諸如到本次選舉日是否年滿 18周歲、是否被剝奪或喪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大多數情況下,選民的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選民應選擇所居住的選區進行選民登記。少數情況下,選民的戶籍地與現居住地不一致(流動人口),如果要在現居住地進行選民登記,應由選民申請或得到選民本人同意並取得戶籍地的選民資格證明,轉移選民資格到現居住地,避免重復登記。 【拓展資料】
選民登記的一般性原則
選民登記的基本要求是不錯、不漏、不重,一般選民登記應遵循以下原則。
依法按選區進行登記的原則。也就是說,公民依法行使鄉鎮人大代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必須要到選舉鄉(鎮)人大代表的某一選區進行選民登記確認;公民依法行使縣(市、區)人大代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必須要到選舉縣(市、區)人大代表的某一選區進行選民登記確認。如果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公民沒有選擇在選舉縣鄉兩級人大代表的某一選區登記(或漏登),其縣鄉兩級人大代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就無法實現。
遵循一次登記長期有效的原則。依據選舉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經登記確認的選民資格長期有效。實際操作中,年滿 18周歲的公民首次被戶籍所在地的選舉機構在居住地的某一選區進行選民登記確認後,依法選民資格將長期有效。今後若沒有發生遷移等變化,下次選舉就無須再次登記,只要核對確認即可;如果發現變化,應依法轉移或增減確認。特殊情況下,諸如出現大規模的拆遷安置、新建小區等需要重新劃分選區或增加新的選區,就有必要重新登記選民;還有就是選民登記資料遺失的,也必須要重新登記選民。
依法採取增減登記確認的原則。根據選舉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每次選舉前對上次選民登記以後新滿十八周歲的、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後恢復政治權利的選民,予以登記。對選民經登記後遷出原選區的,列入新遷入的選區的選民名單;對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從選民名單上除名。」實踐中,增減登記選民的具體操作是:以上一次選舉時的選民登記冊為基礎,進行「三增三減」,將增加的選民補充登記在冊,將減少的選民在登記冊上備注或刪除。所謂「三增三減」,即增加上一次選民登記後新滿 18周歲的、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後重新恢復政治權利的,以及新遷入或轉移到本選區的選民;減去上一次選民登記後死亡的、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以及遷出或轉移出本選區的選民。進入「互聯網+」時代,採用電子文檔登記保存,增減登記選民將更加便捷。
尊重選民自主選擇選區登記的原則。選民登記是選民主動登記還是被動登記,選舉法等相關法律沒有明確,只原則規定按選區進行。我國的選民登記多為選民被動登記,確切地說應該叫「登記選民」,少有選民主動到選舉機構申請進行選民登記確認。因此,在登記機關進行選民登記的過程中,要充分尊重選民自主選擇選區登記的原則,只要有選民主動合理合法地要求在某一選區登記,應盡可能地滿足選民的自主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