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員工被隔離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居家隔離期間工資一般是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來進行協商計算,如果沒有進行協商的,那麼就可以直接按正常的工資來進行發放;而對於超過一個工資的支付周期還沒有上班的話,那麼就會放發相應的生活費用。在家隔離期間工資是需要正常發放的。對於疫情期間被隔離、醫學觀察或者因為政府採取的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標准支付工資。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② 疫情期間被隔離,工資誰來發
疫情期間員工被隔離用人單位或被用人單位隔離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工資(或生活費)。但是屬於員工自身原因被隔離或在異地被隔離的,用人單位不承擔工資(生活費)的支付責任。
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職工基本生活,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且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向職工發放生活費。企業發放職工生活費的標准,不得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提高本企業職工生活費的發放標准,包括按正常工資標准發放。
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協商民主程序,確定生活費發放的范圍、標准、時間等,並將結果公示或告知職工。職工生活費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企業可依法從職工生活費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繳費部分費用。此通知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結束時止。
③ 隔離工資怎麼發
【法律分析】
單位應當照常發放工資。因疫情原因用人單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職工帶薪年休假、福利假、調休等抵扣假期。隔離期只是短期內限制員工外出,並非安排員工假期放假,隔離期並未排除計入年休假假期。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同時《突發事件應對法》明確社會安全事件發生時,對於人民政府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如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相關單位及個人均應服從,否則均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還應承擔相應民事或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六條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④ 隔離期間工資發放原則
因為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少人都會遇到隔離的事情。隔離容易影響工作和工資,所以很多人都很想知道隔離期間有沒有工資,還是按休假算等等。那2022年隔離期間工資發放原則是怎樣的?
假如屬於強制隔離, 員工沒有違規違法出行,如果是員工個人原
因導致需要隔離的,其隔離期間薪水發放有以下情況:
一、協商之後隔離期可以通過網路在家辦公的,公司應該按正常上班出勤支付工資。
二、隔離期間不能在家辦公的,公司給員工支付基本工資以及崗位工資等固定工資成分;績效、提成、獎金、車補、飯補等非固定款項可不支付。
假如屬於兩地出行導致的隔離或者居家隔離, 這種隔離不屬於《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隔離,其工資發放情況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經過協商隔離期間可以在家辦公的,公司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資。
二、隔離期不能辦公的,有以下兩種選擇:
1、企業和員工協商(以公司意願為主)安排員工使用各種帶薪假期,譬如年假、公休假以及自設的福利假等(事假不屬於帶薪假),這些假期都是帶薪假,所以公司應支付員工全額的工資。
2、要是公司沒有給員工安排使用假期的,員工停工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通常一個月)以內的,公司支付給員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等固定工資成分;超出一個支付周期的,公司需給員工發放生活費。不同地方生活費發放標准不一樣,比如北京是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四川是70%,陝西是75%,廣東是80%。
另外,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
1、倘若是由於工作原因導致隔離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上班,全額支付工資。
2、要是是因為員工違法違規不遵守防控要求而造成被隔離,這種情況員工主張勞動報酬的,不予支持。
隔離期抵扣年假合法嗎
有關用年假抵扣隔離期的問題目前是比較有爭議的,這種情況也有過類似案例,最後專業人士給的結論是:
按照上述所言,如果有遠程辦公條件的,公司應優先安排員工靈活上班,如果確實沒有遠程上班條件,那麼公司可以和員工協商用年假抵扣。但是對於扣年假員工和企業要是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這里說得很模糊。實際的話如果企業有給員工發放休假的通知證據,法院有可能會判企業勝訴。
由於疫情導致的隔離損失,對於企業還是員工來說都是無妄之災,所以這類損失不能全由企業來承擔,也不能全由個人承擔。對於這種情況希望員工和企業能協商一起共渡難關。
⑤ 疫情期間員工被隔離工資怎麼發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員工被隔離工資發放方式如下:1、在隔離治療期間、醫學觀察期間,正常支付員工工資;2、對於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正常支付員工工資;3、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離後,仍需遵醫囑病休申請病假的,向員工支付病假工資。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⑥ 被隔離了工資怎麼算
一、疫情隔離期間工資怎麼計算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二、疫情隔離期間工資發放的法律依據
1、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3、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