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原因辭職怎麼領取失業金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② 因調崗而不能勝任工作選擇離職可以領取失業保險嗎
按照失業金的領取條件,如果系非本人意願離職的可以領取失業金。但如因調崗而不能勝任工作,自己提出離職的不能享受失業金。
③ 您好,公司給我調崗位我不願意,我的願崗位又被別人做了,我提出辭職。我想領失業保險金可以嗎
本人提出辭職屬於自願離職,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前提是非本人自願離職,即被公司辭退才可以。
④ 個人原因辭職怎麼領取失業金
個人原因,辭職是領不到失業金的企業辭退才有失業金,所以自己辭職的話,是沒有辦法領取失業金的。
⑤ 辭職失業金怎麼拿
一、單位給你繳納失業保險
二、失業保險繳納最低年限滿一年
三、繳納一年拿2個月失業金,二年拿4個月失業金,最多隻能拿12個月失業金
四、單位破產、單位開除你可以拿失業保險,自己提出辭職的不給拿失業金
五、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應先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於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並及時向其出具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待遇審核意見。
六、失業保險待遇審核
1、用人單位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報,需提供經終解備案審核的《終解備案及待遇申報表》一份;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決定書;戶口簿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表;失業人員檔案材料及勞動保障部門認為應提供的相關材料。
2、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均應到到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登記、辦理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手續。
3、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可選擇在本市享受的,應提供有效的暫住證及復印件;可選擇回原籍享受的,需提供享受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帳號、帳戶名稱、開戶行;可選擇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不再享受在領本市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總之一句話,煩得一米,我2000多失業金就沒去拿,因為拿一個月要聽一天的就業培訓課,不聽不給錢
⑥ 個人原因辭職怎麼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有一個強制性的條件,就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所以如果是個人原因辭職的,那按照正常程序,是拿不到失業金的。但是也有例外情況,根據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等有關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形一般包括: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的;
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也就是說,如果是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如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等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的,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後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所以個人原因辭職還得看到底是因為什麼!如果有企業的過錯原因在裡面,只要是拿出相應的證據證明,還是可以領取。但是如果僅僅是因為自己想辭職,那就是所謂的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那麼就是不滿足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的。
因為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據法律向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的基本生活費。是對失業人員在沒有工作的時間內失去工資的一種臨時性的補償。並且除了非本人醫院中斷就業這一條件外,還需要主動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才可以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然後,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是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進行確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⑦ 我在公司不幹了,是自己辭職的,怎樣才能領失業金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⑧ 請問單位重新去社保局改離職單原因,我就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1、如果是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公司應當修改離職原因,使得您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2、如果是您主動提出辭職,那麼單位應當也不可能會同意修改離職原因,所以您也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⑨ 公司裁員,沒說讓你直接走,給調換個幹不了的崗位,逼你自己離職,如果不服從調崗被迫離職能辦失業金不
非本人意願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可申請失業保險金,否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書上千萬不能出現主動辭職的字樣。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失業人員符合《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⑩ 主動辭職後如何領取失業金
「主動辭職是無法領取失業金的。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按照相關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且單位企業和個人已經履行繳納義務滿一年,二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三是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且有求職意向的,很顯然,主動辭職並不滿足第二個條件,屬於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因此無法領取失業金。」
拓展資料:什麼樣的情況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呢?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主動辭職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嗎?
根據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等有關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形一般包括: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的;
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也就是說,如果是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如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等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的,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後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如果用人單位並不存在過錯,但你們在之前簽署的勞動合同已到期,單位不願再與你續約。這種情況就符合了條件1,主動辭職後開一份相關證明,同樣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