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在网上办理。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首先要符合办理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其他合法的需要。
2、本人申请。
3、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在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5、持上述材料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6、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材料,经过审查,情况属实的,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⑵ 无犯罪证明怎么在网上开
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不能办理。
无犯罪证明大多城市是不可以在网上申办的,需要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出具,不可异地开具无犯罪证明。如果本人没时间,可由你家人持其户口本和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管片的户籍警开具,后至该所内勤室加盖派出所公章即可。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需要材料如下:
1、本人申请书;
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3、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本人居民身份证;
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
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公民因从事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拟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相关证明材料;
⑶ 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
法律分析:无犯罪证明大多城市是不可以在网上申办的,需要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出具,不可异地开具无犯罪证明。如果本人没时间,可由你家人持其户口本和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管片的户籍警开具,后至该所内勤室加盖派出所公章即可。
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申请手续: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凭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者调查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公证机构依法办理此项业务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进行审查复核时,出具证明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⑷ 怎样从网上申请开无犯罪证明
法律分析:无犯罪证明大多城市是不可以在网上申办的,需要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出具,不可异地开具无犯罪证明。如果本人没时间,可由你家人持其户口本和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管片的户籍警开具,后至该所内勤室加盖派出所公章即可。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
第六条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省公安厅统一开发省级无犯罪记录证明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省内网上申办。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逐步推行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办证中心“一站式”集中办理。要通过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办事指南,公告办理部门及地址、受理时间、申办方式等信息。根据申请人请求,可开展邮寄投递服务。
第七条 申请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四)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第八条 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本省户籍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原本省户籍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籍在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暂住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在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四)在校国内学生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港澳台人员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出入境有效证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在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或临时住宿登记时间为准,在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六)居住满6个月的外国人,凭本人现持用的外国护照、申请无犯罪记录时段使用的外国护照信息资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在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临时住宿登记时间为准,在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申请人需如实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并提供说明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军队、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请查询公民个人有无犯罪记录信息的,经办人应持身份证件及工作证件,提交单位公函,注明被查询对象的姓名、查询事由及依据。
⑸ 无犯罪证明怎么在网上申请
无犯罪证明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手机微信首页后,点击右上角的搜索按钮;
2、点击公众号;
3、在搜索栏,输入所在地公安局,然后点击搜索;
4、找到所在地公安公众号,然后点击民生;
5、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
6、通过填写申请开具的相关信息,等待审核邮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无犯罪前科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当事人可以直接凭个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当事人也可以到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由相关负责人盖章签字,然后向社区民警报到并签字盖章即可。
《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第二条公安派出所的职权如下:
(一)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
(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
(三)预防和制止盗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四)依照法律管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五)管理户口;
(六)管理剧场、电影院、旅店、刻字、无线电器材等行业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七)保护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
(八)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
(九)在居民中进行有关提高革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
(十)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的工作。
⑹ 怎么在网上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网上是不可以的。无犯罪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依法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所需材料:
1、首先要符合办理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其他合法的需要。
2、本人申请。
3、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无单位的在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5、持上述材料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6、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材料,经过审查,情况属实的,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拓展资料:办理需要开介绍信吗格式怎么写?
需要
兹有本公司员工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在司期间及以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发现参加邪教组织活动。
特此证明。
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八十七条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需要协调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协助。
⑺ 怎样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9月28日起,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方便黄石户籍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省公安厅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推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网办事项,并在黄石、鄂州两地开展首批试点。
一
受理条件
根据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被证明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试点期间,对黄石、鄂州两地常住人口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的出具证明申请,将会自动流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下步正式运行后惠及范围将涵盖全省常住人口。受理范围分为两种:
个人申请:个人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从事特定职业、担任特殊岗位以及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考试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可以向其黄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单位申请: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招录、升学、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需要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拟招录人员犯罪记录的,可以向被证明对象黄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
申办材料
个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拍照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个人申请书(附件2)和申请事由证明材料,申请书中应当说明查询事由。
单位申请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由被证明人拍照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单位介绍信或公函,介绍信或公函中应当列明查询事由、被证明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
三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办人登录互联网“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个人申请的,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非入职人员)”,单位申请的,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入职人员)”,提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并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资料,拍照上传有关申请材料。
(二)审核受理。个人或单位申请将会通过系统自动流转到被证明人在黄石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相关派出所收到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补正相关材料,收到申请3日内,未一次性告知补正相关材料的,视为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事项超出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并在24小时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调查核实。派出所通过系统比对、网上查询结果,分别作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决定。(四)取件方式。能在网上自动生成带有印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人可自行查询、下载打印。未能实现网上下载打印的,由公安派出所下载打印后,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⑻ 无犯罪证明网上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无犯罪证明网上申请流程:1、进入手机微信首页后,点击右上角的搜索按钮;
2、点击公众号;
3、在搜索栏,输入所在地公安局,然后点击搜索;
4、找到所在地公安公众号,然后点击民生;
5、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
6、通过填写申请开具的相关信息,等待审核邮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无犯罪前科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当事人可以直接凭个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当事人也可以到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由相关负责人盖章签字,然后向社区民警报到并签字盖章即可。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的职权如下:
(一)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
(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
(三)预防和制止盗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四)依照法律管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五)管理户口;
(六)管理剧场、电影院、旅店、刻字、无线电器材等行业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七)保护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
(八)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
(九)在居民中进行有关提高革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
(十)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