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上通缉犯怎么查
网上通缉犯的名单只有公安部门的内部系统网站才可以查询。不过有些地区的公安部门会在官方网站公布一些通缉犯的名单。如果市民感觉有人疑似通缉犯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和报警。
公安部对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实行“A、B级通缉”,将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
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首先通过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必须能够明确锁定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次必须是案情重大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A级通缉令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级别最高的通缉令。【A级通缉令的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且不封顶】
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B级的悬赏金不少于一万元。对抓获《公安部通缉令》(B)级被通缉人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则申请发布通缉令的省级公安机关给予奖励。
上网程序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侦查措施实施原则】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Ⅱ 如何查询网上追逃人员名单
查询网上追逃人员名单你可以在公安部网站上的通缉令公告栏查询,主要嫌疑人将在这里公布。也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相关信息,一般会有新闻报道。如果你在网上没有想要的结果,你可以去警察局咨询在允许的范围内会有一些有用的信息。
我相信每个人都看到了通缉令,尤其是现在他们在互联网上发布了通缉令,知道了通缉令的含义,但我们通常不太了解通缉令,有些细节可能不清楚。普通常见的逃犯包括重大案件嫌疑人和普通嫌疑人,其查询方式和信息披露方式不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只能由公安机关用于内部案件,其他人无权干涉。但公安机关公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为公众所了解知晓。也可以到警察局询问相关信息。
公安部已对在逃的主要嫌疑人实施“A”和“B”通缉,公安部并将逮捕令分为“A”和“B”两级。公安部发布的逮捕令是为了逮捕公安部通缉的嫌疑人而发布的命令。首先被逮捕令通缉的嫌疑人必须能够清楚地识别要逮捕的嫌疑人,其次是负责此案并应被逮捕的嫌疑人。A级通缉令是全国发布的最高级别通缉令。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省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发布的逮捕逃犯的命令。
有关通缉令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通缉作为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为执行此项活动发布的法律文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Ⅲ 网上通缉犯怎么查
可进入中国警察网查询再逃通缉犯。此网站缉令均来自公安部及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发出的A、B级通缉令。“公安部A级、B级通缉令在‘全国公安信息网络’上发布,并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并将根据情况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全国性计算机公共信息网络上适量发布,实行公开通缉。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普通人是查不到的,普通逃犯在互联网上查不到,要去派出所通过公安网全国网上追逃的平台才查的到。通缉令一般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后,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先签发拘留证才可以上网通缉。犯罪嫌疑人在抓获地并不一定存在犯罪行为,因此抓获地公安机关只能依据犯罪地公安机关已经开出的拘留证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不能自行开出另一张拘留证。网络瞬间到达而文书寄送较慢的特点,使抓获地公安机关不得已只能依据拘留证的传真件羁押犯罪嫌疑人,由于系传真件,无法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成为相对的无证羁押。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