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么查自己有没有违法记录
打开微信,搜索当地的公安微警务公众号。
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底部中间的警方服务。 在查询事项里,点击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查询。 最后输入身份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什么?
《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用途为公民入学、参军、出国、就业时,所在单位需要证明其有无犯罪记录,由需要此证明的单位发函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予以调查核实,从而出具的一种证明。
二、查询个人违法行为的方法
1、可以查看档案。个人犯罪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不对任何公众公开,只有单位雇佣员工时,在个人档案中可以查看到。
2、到其户籍所在正租地的公安机关查询。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书式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
3、公民在公众网上是无法查询犯罪记录的,因为公安内网是与公众网实行物理隔绝的。公安内网只有公安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权限进行查询。公民是无法登录公安内部的。
法律依据:
《中化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第二百七十五条
该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咐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衡清棚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从事相关活动,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三条
公安部建立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
㈡ 犯罪记录怎么查
一、查询方法如下:
1、可以查看档案。个人犯罪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不对任何公众公开,只有单位雇佣员工时,在个人档案中可以查看到。
2、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查询。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书式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
3、公民在公众网上是无法查询犯罪记录的,因为公安内网是与公众网实行物理隔绝的。公安内网只有公安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权限进行查询。公民是无法登录公安内部的。
二、犯罪记录有哪些:
1、刑事犯罪记录是指犯过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在公安局都有记录。
2、如果单纯从“犯罪记录”的字面来理解。那么如果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不应该认为是“记录”。法院才是凯衫冲是否“犯罪”的唯一有权判断机关。
3、俗称刑事犯罪记录,也称前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盯歼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是犯罪。
4、凡是不满14周岁的人塌毕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记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他行为也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1、《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2、《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㈢ 怎样在网上查有没有犯罪记录
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怎么查询呢?我们需通过以下3个步骤来进行操作,本答案通过安卓手机进行演示操作,下面是具体操作介绍:1、首先,打开公众毕空号,选择政务服务。
2、打开政务服务掘吵页面,选择个人业务,点击刑警业务。
3、在刑警业务中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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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如何查询个人犯罪记录
想要查询自己的犯罪记录有两种方法。
1、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查询办理。
2、自行在网上办理查询。
首先,需要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号,姓名,如果能有手机号的话,那么能够查询到被查询人更多的数据信息。
只需要打开微信,然后在右上角点击搜索:好房查瞎帆查。
输入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自己的犯罪信息,该数据源自全国公安磨吵雹、法院、检察院、网信中心等数据平台共享。用碰逗户可以查询到自身的大数据与信用情况,可以获取各类指标,查询到自己网黑指数分,黑名单情况,犯罪记录,犯罪形式,法院诉讼情况,司法信息概述,失信执行情况等多维度多种类的重要数据信息等。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㈤ 怎样查犯罪记录查询
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查询
一、犯罪违法记录能随便查到吗?
1、普通民众是无法登录公安内网查询的。
2、即便是公安人员办案需要查悉尘询,也有着严格的规定。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国家机关查询: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睁悉禅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仍然应当履行相关手续。
4、律师在犯罪记录查询上的权限: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
5、普通公民的查询权限: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书式材料(主要是查询的用途),经审核通过后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
三、犯罪记录包括哪些?
犯罪记录是指公安机关记录、保存的以下公民违法犯罪信息:
(一)治安行政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戒毒等行政决定;
(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决定;已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
3、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5、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6、因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7、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陆并、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
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