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車遇到行人過馬路如何禮讓才不會被扣分
近些年,因不禮讓行人導致交通事故時有發生,過馬路的可是心驚膽戰,不但要左顧右盼是否來車,有時候在斑馬線還要避讓不減速的車輛,對於老人、兒童來說越來越困難,因此2018年出台新的交通法規,對禮讓行人有了明確的規定。
車輛違章信息一般3~7天可以收到信息或者在網上查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第十九條 自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違法行為記錄資料之日起的十日內,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記錄內容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後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作為違法行為的證據。對於不禮讓行人的處罰有什麼問題可以及時反應或復議。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的,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
非機動車經過人行橫道下車推行時,即視為行人,也需要禮讓。出於安全考慮,經過斑馬線前提前減速,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⑵ 作為車主,在斑馬線上該如何禮讓行人
交管部門正式開啟斑馬線禮讓行人攝像頭抓拍模式,對不禮讓行人的汽車,將會被扣3分,罰款200元。你是否又擔心會因此被扣分罰款呢,禮讓行人到底怎麼讓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該怎麼讓吧,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三,當行人站在斑馬線上時,按照禮讓斑馬線的標准,司機未禮讓斑馬線就會被視作違法。如果道路前方有斑馬線時,司機一定要提前減速,觀察道路兩側有無行人通過,以免被抓拍。
⑶ 私家車上下客怎樣才能避免被違停處罰
關於機動車違停和處罰,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上位法,《實施條例》和《省條例》不得與之相抵觸,但可以根據法律條文,進行細化解釋。所以,江蘇省的執法,不僅要符合《交通安全法》,也要符合《省條例》。如,交通安全法對違停處罰的規定,是20元至200元;《省條例》則直接規定,5種違法狀態的具體處罰標准。如果,你處理過違停,可以看看《處罰決定書》,上面會明確告知當事人,不僅違法了《交通安全法》的哪條哪款哪項,後面就緊接著告知還違反了《省條例》的哪條哪款哪項。其中的處罰的標准,都是按照《省條例》來執行的。另外,關於違停處罰,是交通管理執法中最復雜的一種,因為涉及的條款多、案由多。同樣是違停,處罰的依據和標准卻各不相同,從而給人一種誤解或假象,就是執法太亂。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第一篇 動車停放的法律義務
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33條第2款: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江蘇省交通安全條例
第四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停放、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禁止停車或者妨礙交通的地點停車;
(二) 在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應當在停車泊位內停放;
(三)車身右側距道路邊緣不得超過30厘米。
第二篇 機動車違停的法律責任
[b] 交 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對於違停,無具體的法律責任。
[b]江蘇省條例
第五 十六條第一款第十八項: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五十元罰款:
(十八)違反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或者臨時停車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b]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一)違反禁令標志、警告標志、禁止標線、警告標線指示的;
第五十八條 第一款第二十六項: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 二十六)違反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或者臨時停車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的。
第六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本條例未規定定額罰款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以五十元罰款。
第三篇 機動車違的處罰的案由和處罰標准
從以上第一和第二部分可以看出,機動車違停(不含高速)主要有5種狀態,處罰的標准和依據各不相同。
1、違 反禁令。也就是在標志、標線明確提示禁止停放的區域停車的。其實,這是典型的一個行為觸犯了數個條款(既違停又違反禁令),從而產生了數個法律後果。對此,通常適用《省條例》第57條第1款第1項。處罰的案由不是違停,而是違反禁令。因此,駕駛人在不在現場都不影響處罰。處罰的標準是100元。不需先行警告。
2、違反禁令,駕駛人在現場拒絕駛離的。在禁止停放區域停車的,而駛駛人拒離立即駛離的,適用《交通安全法》93和《省條例》第58條第1款第26項。處罰的標準是200元。需要先行警告。
3、違反停車規定,在不應當停車地點停車的。所謂的停車規范,就是《實施條例》63條和《省條例》43條所列的內容。經警告後,當事人拒絕駛離的或當事人不在現場的,適用《省條例》第56條第1款第18項。處罰標准50元。需要先行警告。
4、違反停車規定,停車不規范的。也就是你橫在車位里,或著,車身距路邊石超過30CM的。這樣的情況,省條例沒有規定具體的處罰標准,卻可以適用65條這個通用的條款。處罰的標準是50元。不需先行警告。
5、亂停車上下客的。也就是橫在路中間或停在機動車道上(實施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分離的道路)上下客的,這里適用《交通安全法》90條(通用條款)和《省條例》65條(通用條款)。處罰標准50元。不需先行警告。
以上是個人對相關法律的理解,供大家參考。如有錯誤之處,可批評指正。
⑷ 汽車過人行道不讓行人扣幾分,罰款多少
車輛通過人行道不停車讓行會處以扣駕駛證3分,罰款20-200元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⑸ 現在汽車不禮讓行人是要怎麼處罰
車輛通過人行道不停車讓行會處以扣駕駛證3分,罰款20-200元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對於前兩種情況,如果機動車未禮讓的,將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而針對第三種情況,如未避讓,則將給予罰款20至200元,記3分的處罰。當行人准備通過人行橫道時,車道的機動車應該停車讓行,如果沒有停車讓行則應該接受罰款50扣3分的懲罰。路口右轉時,當人行橫道亮起綠燈時,機動車輛應該在行人都過完的情況下再減速通行,不可強行通過,違反的應該接受處罰。當左轉車道和人行橫道的指示燈都為綠燈時,應該先讓人行橫道的行人先過,如果人行橫道有還未開始通行的行人時,也要等到行人先過完再開始通行。行人沒有通過對側綠化帶時本側2號車道可以通行,行人到達路中間時車道同時讓行。行人通過車道線以後方可通過,務必等行人徹底通過。
⑹ 很多城市實行汽車禮讓行人,車不讓人就要處罰,合理嗎
我覺得是比較合理的,畢竟鋼鐵結構和肉體不可同日而語,二者相撞是行人吃虧,如果讓機動車優先通過的話可能事故概率會大幅上升。機動車禮讓行人是寫進法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⑺ 機動車讓行人的規定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對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行為,交警將依法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造成交通事故的,罰款200元,記3分。
關於機動車讓行人的規定標准
1、在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人行道信號燈綠燈有行人通過時,車輛必須停車禮讓,如果行人在過斑馬線途中信號燈變為紅燈,行人還沒有通過斑馬線的可以繼續通過斑馬線,車輛也必須禮讓。
2、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車輛行駛至斑馬線前,如本車道及相鄰車道前斑馬線上有行人通行,必須停車禮讓。
機動車禮讓行人的標准:
1、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2、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3、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機動車未禮讓行人處罰標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如出現未禮讓行人的行為,罰款100元並記3分;因未禮讓行人造成交通事故的,罰款200並記3分。
機動車避讓非機動車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避讓的規定
行車中的避讓規則有以下10點:
1.變更車道(並線)車輛,應避讓原車道直行車;
2.通過路口時,轉彎車輛避讓直行車;
3.進出環島時,環島內的直行車輛,避讓出環島的車;
4.進出環島時,進入環島的車輛,避讓出環島和環島內的執行車;
5.進出主輔路時,輔路機動車避讓主路出輔路的車輛;
6.進出主輔路時,進入主路的機動車,避讓主路內行駛的車輛;
7.在兩輛車相對行駛的時候,如果道路一側有障礙物,那麼有障礙物一側的車輛,避讓無障礙物一側的車輛;
8.路口轉彎時,左側車輛避讓右側機動車;
9.在專用公交車站台,社會車輛避讓公交車;
10.在農村道路行駛時,機動車避讓農用車。
機動車如何避讓行人
第一步,首先出們行駛在道路上的汽車,司機如果對路況不熟悉,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則。
第二步,在紅綠燈的路口,右轉的車輛,要禮讓行人。當行人在機動車的正面的時候,這個時候注意,行人要禮讓行人,一定要剎車禮讓。
第三步,在有紅綠燈的路口,機動車右轉彎的時候,當行人通過路口背對車輛人行橫道的時候不用禮讓。
第三步,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的斑馬線,機動車駕駛員行駛機動車經過的時候一定要減速慢行,注意左右觀望。這個時候如果遇到行人,一定要注意剎車禮讓行人。
第四步,行人在通過沒有斑馬線的人行橫道的時候,如果沒有遠方有車可以提前舉手示意,駕駛員停車讓行。
第五步,注意紅綠燈的路口要遵守紅綠燈的時候在禮讓,沒有紅綠燈的時候,一定要先讓行人通過,也得必須禮讓,當然要交通路口攝像頭的更要注意禮讓。
機動車怎麼樣才算不禮讓行人
機動車通過沒有信號的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也沒有讓行人先行;行經人行橫道時,沒有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沒有停車讓行就算是不禮讓行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隔一個車道算不算禮讓
禮讓行人主要目的是機動車不要與行人搶道,現在不是嚴查時期,只要你沒撞到人家,不禮讓的多了 專門拍禮讓行人那套設備部多數都不工作的,不然一天會知道會有多少違章。
但這里還是提倡機動車禮讓行人,在某國家 機動車必須禮讓行人 不然重罰,中國還在發展 遲早會搬上這一條的。
一、哪些行為屬於不禮讓行人?
1、在斑馬線前的導向車內,前車已經停車讓行,而後車卻變道強行通過斑馬線的行為;
2、機動車在行經斑馬線時,強行沖散過馬路的隊伍,比如學生放學排隊從斑馬線上過馬路時,仍然有駕駛員強行通過,切斷過馬路行人的隊伍;
3、行人正從斑馬線過馬路時,駕駛員駕車鳴笛示意行人讓行並快速通過斑馬線。
二、遇到行人闖紅燈,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扣分嗎?
從描述來看,行人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的,也會扣分的。
因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的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所以結合描述來看,雖然行人闖紅燈,但是如果行人在斑馬線上行走,機動車是需要避讓的,不避讓是要扣分。
三、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該如何賠償?
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根據雙方事故責任的劃分來進行賠償。如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⑻ 車讓人交通處罰規則
車讓人交通處罰規則如下:
1、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處以罰款50元,記3分;
2、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處以罰款50元,記3分;
3、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的,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
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或交通標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須遵守規定依次讓行,支路車讓幹路車先行。支幹路不分的,非機動車讓機動車先行。非公共汽車、電車讓公共汽車、電車先行,同類車讓右邊沒有來車的車先行。相對方向同類車相遇,左轉彎的車讓直行或右轉彎的車先行。進入環形路口的車讓已在路口內的車先行。讓行車輛須停車或減速遼望,確認安全後,方准通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三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單處弔扣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 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強行轉彎的; 行經交叉路口、鐵道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的; 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的; 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三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單處弔扣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
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強行轉彎的;
行經交叉路口、鐵道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的;
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的;
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⑼ 禮讓行人怎麼處罰
機動車不禮讓行人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屬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行為,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駕駛機動車通過斑馬線前,首先需要減速,然後在通行前要左右觀察,看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行,如果繼續通過人行道有可能影響行人繼續通行,應該停車讓行。同時,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用手勢來示意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在實際駕駛過程中,駕駛員首先要確保安全駕駛,其次要根據行車的車速、前方行人正在通過人行道的速度等因素,綜合判斷前方狀態,根據情況提前採取措施,保證通過斑馬線時不會對行人通行造成影響。
在實際處罰上,非現場執法(電子眼)的認定標準是當行人信號燈為綠燈時,通過對行人、機動車軌跡位置進行研判,確定機動車是否具備不禮讓行為,並形成違法證據照片,照片會反映機動車軌跡是否到達停止線、行人是否在斑馬線上行走、機動車是否沒有禮讓行人繼續通過或已經影響行人通行。行人信號燈也是作為處罰依據的一項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⑽ 私家車上下車怎樣才能避免被違停處罰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