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移民美國
怎樣移民美國?移民美國的幾種方式
一、傑出人才 :EB1A/EB1B
美國是一個渴望招納人才的國家,始終在全球范圍內爭奪頂尖人才,始終堅持「人才策略」來吸引傑出人才移民。如果你屬於傑出人才就果斷申請移民美國吧,英語不好不會成為移民路上的絆腳石。
1.EB-1A
EB-1A是美國職業類移民第一優先順序別,無語言要求、無行業限制、無學歷要求、無需投資、擁有最快15天的快速獲批通道、一步到位、全家獲永久綠卡,在申請EB-1A時不要求申請人要先在在美國找到僱主,即意味著申請人在申請時可以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從事任何活動,而不必提前去美國,申請人只需要在拿到綠卡後赴美繼續從事專業領域工作即可。
2.EB-1B
EB-1B同屬第一優先類別,同樣對英語能力不做要求,但限定於高校或科研機構的科研人員。申請者需要在美國找到可以接受自己的僱主,由僱主做申請人,擔保申請。
3.NIW國家利益豁免
美國NIW(國家利益豁免移民)是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類第二優先項目,適合於在科學、藝術或商業三大領域具有特殊才能,且對美國經濟、文化、教育利益及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高等學位的外籍人士。由於國家利益豁免就是以「未來可預期」的國家利益為基礎,所以最重要的就是證明根據申請人過去的成就,來預期他未來可以為美國的國家利益帶來有益的影響。
二、高管、企業家:EB-1C
特朗普曾在達沃斯閉幕演講中提到,「現在把你的業務和就業機會、投資帶到美國來,這是大好時機。美國是做生意的地方,來美國吧!」由此可見,對企業家來說移民美國也是輕而易舉,不會存在因英語不好而無緣美國的情況。
EB-1C跨國高管移民是美國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EB-1類別中的一種,無語言要求、無行業限制、無學歷要求、無資金來源要求。申請者在申請程序中無需勞工證,審理周期最快1年,周期相對很短,可多次申請,直至成功。
三、有錢人:EB-5
美國始終都是一個「勢利」的國家,美國歡迎有錢人。 EB-5美國投資移民產生的動機就是為了提振美國經濟,增加就業機會。EB-5對申請者沒有無語言要求、無行業限制、無學歷要求,只需要有錢,在美國投資50萬或100萬美金便有機會拿綠卡!
四、普通技術工人:EB3
如果確實沒有傑出的成就和充裕的資金,但又想要移民美國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只要你擁有兩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即使英語不好,移民美國也不是夢,您可以選擇EB3僱主擔保移民,即EB3非技術,或EW3。
EB-3美國僱主擔保移民,是美國政府根據美國法律,允許任何美國勞工市場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過技術或特殊人才的資格,申請美國的合法永久居住權。EB-3對申請者沒有無語言要求、無行業限制、門檻低、零投資、無風險,是普通人移民美國的捷徑。
㈡ 怎麼快速辦理美國移民
美國EB-1A傑出人才移民(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就是實現外國公民快速移民美國的項目之一。
從EB-1到EB-5,職業移民優先順序別依次遞減,EB-1A排在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的第一類(其餘還有EB-1B、EB-1C等),是美國職業移民最快速、最受美國政府歡迎的移民項目,含金量非常高。
和其它類別的職業移民項目相比,EB-1A的主要優勢在於:辦理周期短、申請批准後無需排期等待、無需投資、無需找美國僱主、無需辦勞工證、名額非常充沛、無語言要求、無學歷/年齡等條件限制、一步到位獲永久綠卡等等。
當然,EB-1A能占這么多優勢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相對其它類別的職業移民,EB-1A傑出人才移民的申請門檻較高。
按照移民局的要求,申請傑出人才移民的外國公民需要在科學、藝術、商業、教育、體育等領域擁有高超的專業技能,申請人還要在該領域屬於少數頂尖人才,並且他的才能和成就要在專業領域獲得國際國內的公認認可和推崇。簡單來說,這個移民項目適合那些金字塔頂端的少數優秀人才申請。
一般而言,申請人如果獲得過一項或一項以上的重大國際知名獎勵,比如諾貝爾獎、普利策獎、奧林匹克獎牌或獎杯,或國際重大發明創造等等,都是可以申請EB-1A傑出人才移民這個項目。
㈢ 如何移民去美國
一、移民美國的幾種方式
盡管美國移民有漫長的排期,但是美國豐厚福利、自由民主的環境也會吸引很多海外人士登陸選擇合適的移民方式,登陸這個國度!
1、僱主擔保移民
美國EB-3僱主擔保移民門檻低、項目類型多等利好優勢受到很多海外人士的關注。有意於 移民美國的海外人士,根據自身的條件選擇熟練技術工人(EB-3 Skilled Workers)、專業人員(EB-3 Professionals)以及非熟練技術工人(EB-3 Unskilled Workers)中的任一種,遞交移民申請材料,等待移民排期,登陸美國,獲得綠卡。
2、就業移民
美國EB-1根據申請人類別的不同,一般有EB-1A、EB-1B和EB-1C三類。申請者申請EB-1就業移民,如果美國僱主願意贊助他們獲得綠卡並在美國給他們提供工作,外國公民可以獲得移民簽證。他們可以通過提交I-140表格,申請海外工人請願書。一般EB-1就業移民適合申請相關領域的人才、跨國企業的高管等等。
3、投資移民
海外投資者在美國進行1000000美元商業投資,或在美國高失業率較高的地方或農村地區的投資50萬美元商業投資,並美國工人創造或保留至少10個永久性全職工作崗位即可獲得綠卡。他們不需要任何僱主擔保,就能夠提交I-526表格,遞交海外企業家的移民申請,申請簽證,直接獲得綠卡。
4、親屬團聚移民
親屬團聚移民是美國最常見的移民途徑,美國公民可以贊助他們的丈夫或妻子,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綠卡持有人只能贊助他們的丈夫或妻子以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他們不能贊助他們的父母,兄弟或姐妹。美國公民的丈夫,妻子,父母和子女是贊助人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可以立即獲得移民簽證,而不必等待候補名單。一旦他們的申辦人的申請獲得批准,他們就可以立即申請移民簽證。這是因為美國對直系親屬的簽證數量沒有限制。
人們根據自身的條件選擇不同的移民方式,如跨國企業高管可以選擇EB-1就業移民,如海外投資者選擇投資移民。
對於申請EB-1,EB-3移民途徑,海外人士還會等待排期。這一流程周期,可能是美國移民過程中時間最長的。
㈣ 怎樣移民到美國
在移民前,您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思考您為何要移民。是為了有更好的生活呢?是為了小孩子的教育呢?是為了發展事業版圖呢?還是有其它重要的因素。有一定要移民美國嗎?在理出清楚明確的移民動機之後,才有財產規劃的問題,後續也才會考慮到實質課稅的問題。建議在產生移民動機之前,就要開始進行財產規劃。意思是,不是因為快要移民了才進行財產規劃,其實您在平時就可以針對名下的財產作國際化安排,分布不同地區以降低財產風險。
至於移民至美國方式有很多種,大致上有親屬移民、傑出人才、職業移民及投資移民等,目前以投資移民(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簡稱為EB-5)最為快速與便捷。而投資移民又可分為兩種:一是一般的投資移民(即傳統型),在美國根據申請人的公司所在地投資180萬美元,並直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另一是所謂的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資移民,在美國政府許可的高失業率地區,投資90萬美元,並創造十個就業機會。區域中心投資移民在金額門坎上相對來說降低不少,但並不一定保證能夠移民成功,因此遭到不少欲移民者的質疑:究竟此類的投資移民有無風險?臨時綠卡會不會被取消?投資金額最後收不收得回來?建議想要採取投資移民的人士,務必選擇值得信賴的中介公司,確認投資風險或投資項目可否正常營運,甚至可請美國投資項目公司出具「投資考察邀請函」,親自赴美進行投資考察,貨比三家不吃虧,免得傷神傷財,或無法取得綠卡,亦或取得臨時綠卡但二年後轉換不了正式綠卡,最後移民夢又化為泡影。
當選擇以投資移民方式進行,因涉及投資資金之來源,故不得不考慮相關財稅規劃問題,尤其正式完成相關移民手續抵達美國報到後即成為稅務居民,將馬上面對美國所得稅、贈與稅及遺產稅等相關問題,建議您有「移民動機」時就一定要先思考以下的財產規劃問題:
一、以何人名義作為主申請人取得美國綠卡?(用父母作為主要申請人、將孩子作為共同申請或以滿二十一歲的孩子名義申請。)
二、移民前取得美國綠卡的主申請人及其共同取得人名下財產、所得及於美國境外所得稅納稅情況?
三、投資美國之資金來源為何?(申請人本身經營獲利取得、借貸取得,父母贈與或繼承等方式取得。)
四、規劃資金如何流入美國?(舉例而言,目前屬於外匯管制國家,每人每年僅能結匯 5 萬美元。)
五、如何規劃財產,才能使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移民後可合理地控制稅務風險?
六、如果您不排除日後要放棄美國籍或綠卡,要如何規劃財產,才能使日後放棄美國籍時,能不多繳冤枉稅?(例如移民報到時,境外名下財產即先取得美國國稅局核准評估機構所出具之財產凈值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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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上述因素,便要與專業會計師商討,擬出目前的財產配置表、未來十年的資金預算表、投資移民前處分財產的可能時刻表,以便做出完善的移民財產規劃。
移民前租稅規劃方式列舉如下:
方式一:收入低、財產少且有長居美國意願的配偶當綠卡申請人,另一方暫不申請EB-5
以 EB-5 申請投資移民者,應在投資前做好規劃。當夫妻計劃申請移民時,以收入低、財產少的配偶當綠卡主申請人,如只有太太一人申請綠卡,如此先生在美國以外的資產,就不會有海外所得課稅問題,同時太太名下的財產也要在移民前做好規劃,因按照美國稅法的要求,綠卡持有者必須揭露其在海外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時必須申報其海外擁有的金融賬戶,包括銀行賬戶、投資賬戶、保險賬戶以及自己控制的公司的銀行賬戶。因此,收入低的申請人可以降低美國所得稅,而財產少就可減少遺產贈與稅或是棄籍稅,同時可以簡化報稅內容。
方式二:移民前考慮財產處分與否的差異
在取得臨時綠卡之後,如果出售美國境外的房產或股票,即使屬於長期資本利得,其利得在美國仍可能需繳納 20% 的聯邦資本利得稅與各州州稅,如超過一定收入需再加上 3.8% 的凈投資收益稅(NIIT)。
故若在移民之前就做稅務安排,可以提前將房產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現金後待移民後再買回,或在移民前贈與給家人,就可避免相關稅務問題。但自己使用的房子可考慮不出售,因為如果移民後滿足自用住宅的條件再賣掉,可享有25萬美元(個人)或 50 萬美元(夫妻)的自用住宅免稅額。當然,如果是在海外的自有住宅也要同時考慮當地的處分成本。
方式三:移民前先辦理贈與
移民者如財產超過 1,140 萬美元以上,因未來成為美國稅務居民以後,其 2019 年終身贈與稅及遺產稅免稅金額僅有 1,140 萬美元,一旦持有財產超過此金額未來再進行贈與時,或不幸發生遺產繼承問題,美國聯邦遺產與贈與稅率將高達 40%。
故若未以移民報到方式正式入境美國,原則上均可適用為美國非稅務居民,無論贈與金額或贈與對象為何均可免課征美國贈與稅。
方式四:准備移民時資產項目之凈值報告,供棄籍稅申報時使用
在向移民局遞交財產申報文件時,一定要副本留底,以便將來供報稅會計師參考,知道哪些財產已經向移民局申報,另外為避免未來棄籍時計算資本利得之困擾,最好將移民報到時申請人與附帶申請人名下之全部財產,請公正第三方鑒價機構出具資產項目之凈值報告,如此未來若棄籍時才可確認移民時之成本,以明確核計棄籍稅。此份鑒價報告只適用於棄籍時,若實際出售房產時,房產之成本仍為原始時取得成本。
方式五:避免綠卡取得前成為稅務居民
在取得臨時綠卡之前,若常常以商務簽證(B1、B2)赴美國考察。前一年度在美國停留時間超過了183天或前三年依照美國稅法規定加權計算超過了183天,按照美國稅法,將成美國稅務居民,要和普通美國公民一樣納稅,故千萬要小心。
方式六:移民後,在美成立Living Trust或ILIT信託保險做稅務規劃
到達美國後可成立Living Trust或ILIT,有效運用以避免日後遺產爭議,並有可能減少或遞延美國稅負,在遺產分配上也可縮短處理時程。此外,若夫妻兩人皆為美國公民,則互相贈與可免稅。
方式七:海外工作,美國免稅
美國稅法規定,美國居民如果在海外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有可能享受 105,900美元(2019 年)的境外勞務免稅額,即一年內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這項免稅額,且僅適用於勞務收入。若綠卡持有者半年內不能回美,但能提出合理理由,則可申請「回美證(白皮書)」,其有效期限為二年。故若申請了回美證,配合使用綠卡和回美證,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一到二年,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時享受稅法規定的免稅額。
方式八:善用非美籍境外贈與及美籍贈與免稅額
境外非美籍人士贈與美籍人士之境外財產,若超過每年 10萬美元時,美籍人士取得後只要申報3520表,則完全不用課稅。另美國稅務居民一個人一生贈與他人1,140 萬美元(2019年)是免稅的,每年對每個受贈人可以贈與15,000美元(2019年)也是免稅,可是若一年內的贈與超過此數額,需向稅務局申報。
方式九:移民報到後,由非美國稅務居民於美國成立信託,受益人為美國稅務居民
美國信託制度已經有百年以上歷史,新移民者移居美國以後,下一代或下下一代可能就此定居於美國,若上一代將其財產留存於境外,對未來的下一代可能無法管理也無法使用。因此若上一代未具美國身分且以後也無計劃取得美國身分者,則可運用成立美國信託的方式將境外之資產傳承給定居美國的下一代。原則上非美國稅務居民者可於美國德拉瓦州、內華達州等信託制度較完整的州成立美國信託;其可分為可撤銷信託與不可撤銷信託,基於節稅與海外財產揭露的考慮,一般規劃如下:
1. 可撤銷信託:主要運用於持有美國以外地區之財產,在信託設立人生前,因成立人為非美國稅務居民,故此可撤銷信託屬於「美國境外信託」。而此信託若僅持有境外資產與其所產生之境外所得,均無美國海外資產揭露與美國所得稅申報問題;但是一旦設立人過世,則此信託將自動轉為不可撤銷信託。另外此信託資產並無美國贈與稅與遺產稅,且信託資產價值將自動由設立時之價值增加至設立人過世時之價值,未來若受益人取得受益資產並加以出售,不僅可適用長期資本利得較低稅率,尚可能會縮減課稅所得。
2. 不可撤銷信託:主要運用於直接持有美國本地之資產。委託人於信託成立後,由美國境外將信託資產直接匯至美國受託賬戶,因贈與人為非美國稅務居民,贈與資產來自境外故無美國贈與稅問題;未來此資產將一直由美國信託持有直至分配給受益人為止,如此對受益人資產的保護將有絕對之效果,受益人其債權人或配偶,將無法輕易達成從信託資產中取得本金之請求,以達到財產傳承保護之目的。
您可以在移民前就著手進行財富規劃,把資產性質和資產背景來源了解清楚,並且預作未來財產的准備,包括取得資產估價報告和認證。一旦未來真要移民美國,就可以以誠實且明確的態度,向美國國稅局申報這些財產。
況且,移民時如果有明確的資產明細,將來如果因故有棄籍之考慮時,可以省卻許多麻煩。因為在棄籍時可能會面臨必須要計算棄籍稅的情況,而棄籍稅就會牽涉到當事人資產的資本利得。所以,如果您有留下移民當天清楚的資產明細,就可以很容易計算出從移民一直到棄籍時,您名下資產的資本利得。
KEDP安致勤資
㈤ 如何才能移民到美國
法律分析:移民美國的幾種方法:1、嫁、娶一個美國公民;2、留學移民;3、赴美產子;4、親屬移民;5、親屬移民;6、申請庇護獲得綠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條 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
一、外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外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第十一條 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喪失中國國籍。
㈥ 如何移民美國
移民美國步驟:
1、美國移民方式:投資移民
投資移民是最容易辦理的,需要投資一定的錢到美國,新出台的EB5投資移民,降低了之前的要求,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即可:申請人年滿21歲,在美國投資50萬美元,並間接創造十個工作機會,並證明資金的來源是合法的。
2、美國移民方式:技術移民
需要證明能給美國帶來利益的人才可通過NIW高學歷獨立移民獲得美國永居權的話,EB-1則需要證明是擁有卓越能力的人才才能通過該途徑獲得美國永居權,NIW和EB-1看著類似,但互相都有不同的審核標准。
3、美國移民方式:EB3僱主擔保移民
EB3技術工移民和非技術工移民都是就業移民。區別在於僱主公司所提供的是技術職位還是非技術職位。很多人更傾向於技術就業移民,然而大部分可提供技術工永居權擔保的僱主公司很少會在海外招聘,即使有機會獲得了僱用公司的擔保,由於僱用公司財政狀況惡劣、變動大等等多種因素。
最後頒發永居權的幾率特別小。就EB3僱主擔保移民而言,它對申請人無學歷、經歷、性別、英語能力要求。只要能確保僱主的可靠性,成功率幾乎為100%,一人申請,全家獲綠卡。
㈦ 通過什麼途徑可以移民美國
途徑之一,通過家庭來移民,即通過家庭成員移民美國。具體規定是:若有家庭成員是21歲以上的美國公民,那麼其配偶,其孩子(不管婚否,不論年齡),其父母,其兄弟姐妹,都可以申請移民美國。若有家庭成員是21歲以上的美國永久居民(尚未入美國籍),那麼其配偶,其未婚的任何年齡的孩子,可以申請移民美國。
途徑之二,通過工作來移民,具體分三類:
一類是有工作到手——有美國僱主給你一個工作並且願意為你申請移民。在美國的留學生,絕大多數是通過畢業後「工作到手」移民美國的,「八年抗戰」很正常。
一類是你自己申請移民。如果你有傑出能力,比如像姚-明、朗-朗,毫無疑問可移民;即便不太出名,但能證明你有傑出能力,也可以自己申請移民。如果你的將來的工作,符合美國利益,也可以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移民,不需要有僱主來為你申請。許多研究癌症、地震的中國人,就是這樣獲得綠卡的。過程比較快。
再有一類就是通過投資移民。從本質上來說,也是通過工作來移民,因為移民法規定此投資須能創造十個工作機會。通常,投資額為100萬美元。在某些地區,主要是高失業和農村地區可降低為50萬美元。跟前兩類不同的是,投資移民拿到的是臨時的有條件的綠卡,投資人須在臨時綠卡兩年屆滿前三個月,申請提出解除條件。美國移民局審查投資人的投資確定是真實的,就會批准給予永久綠卡。
途徑之三,通過難民或受庇護者身份移民。難民(Refugee)指的失去國籍,不能或不願回國的人。受庇護者是指已經在美國或在美國海關,不能或不願回國的人。不能或不願回去的理由是「會受到迫害或害怕受到迫害」。他們在美國被接受為難民或受庇護者一年之後,可以申請移民。
㈧ 怎麼移民去美國
1、必須在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連續在美國居住5年。2、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籍公民必須在保持兩年的婚姻生活之後,才能夫妻雙方一同向移民部門提出入籍的申請。3、在提出入籍申請時,必須是在美國已連續居住5年的最後半年裡,並且是已在當地的州或城市裡至少居留了6個月的時間。
去美國的移民條件是什麼?
中國人移民美國可以通過親屬移民和職業移民兩種方式。移民美國需要的條件包括有直系親屬在美國,並且符合擔保條件。美國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都可以申請移民美國;美國綠卡的配偶、未婚子女或可以申請移民美國。此外,如果自身滿足美國職業移民的申請件也可以,如為傑出人才、有美國僱主擔保,或是投資移民美國。
二、美國親屬移民
美國F1簽證:適用於美國公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美國F2A 簽證:適用於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美國F2B簽證:適用於美國永久居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美國F3簽證:適用於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美國F4簽證:適用於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三條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㈨ 移民美國哪種方式最快
最快的還是亨瑞集團做的特殊人才移民,只需要符合三個以上的條件者可被認定為傑出人才移民,而且目前來說EB-1A是沒有排期的,美國移民局也推薦這個項目的。
另外,3月15日,美國投資移民EB-5區域中心計劃重啟,投資額降至80萬美元,預留3200張簽證,無需排期(2000張鄉村+1000張城市高失業區+200張基建項目)。他們又先後開發了希臘、英國、西班牙、葡萄牙、愛爾蘭等炙手可熱的歐洲移民項目,以及土耳其、格瑞那達、聖基茨、安提瓜等國護照項目,以滿足客戶多元化需求。從6月13日期,土耳其發布官方公報:40萬美元購房移民的新政策正式生效!土耳其是美國E-2簽證締約國,土耳其公民可以輕松申請美國E-2簽證進入美國,申請E-2簽證後,子女可前往美國接受優質教育,享受美國本地生待遇,父母還能陪讀、工作,是海外教育規劃的完美跳板。想申請的話盡快安排,而且要找專業有實力的團隊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