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簡單的遺囑怎麼寫
簡單的遺囑應該這樣寫:1、立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2、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價值及特徵;3、立遺囑人對所有財產的處理意見;4、本遺囑1式2份,本人持有1份,律師代為保管1份。等本人去世後,由律師通知所有繼承人到場,公布遺囑;5、立遺囑地點、具體時間、立遺囑人簽名、見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㈡ 遺囑怎麼寫範文
法律分析:對於立遺囑的目的應首先寫明:「我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作如下處理:」等字句,對財產的具體處理,應寫明財產的名稱,數量及其所在地,遺留給何人,具體寫明由哪一個繼承哪些財產,也可按財產寫明。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並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於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於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㈢ 遺囑怎麼寫
格式如下:
1、本人身份的說明;(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
2、本人委託的遺囑執行人的說明;(身份證,授權委託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系,如有任何利害關系應註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指定後備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體的示範)。
3、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
㈣ 自己在家寫遺囑的格式
一、自己在家寫遺囑的格式
1、自己在家寫遺囑的格式:1、開頭寫明自己的基本身份信息;2、然後正文部分寫明繼承人的基本信息,和各繼承人可以分得什麼遺產、遺產的數額是多少;3、最後簽上自己的名字,註明書寫遺囑的時間和日期。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二、遺囑的範文
立遺囑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遺囑執行人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擔心本人去世之後,家屬子女因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爭執,故本人特請xxx作為見證人,本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區立下本遺囑,對本人所擁有的財產作出如下處理:
1、財產情況本人名下目前共擁有房產______處,其具體情況如下:
(1)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的房產1處,房產證號:_________,內部裝修及物品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的房產1處,房產證號:_________,內部裝修及物品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財產繼承本人去世之後,上述所列舉的房屋由_________個人繼承(性別: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與本人關系:_________)。如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有配偶的,繼承人所繼承房屋與其配偶無關,為繼承人的個人財產。本人去世之後,本遺囑前述列明的_________作為執行人,代為執行本遺囑。執行人出於誠實、信用、勤勉義務執行本遺囑且經繼承人同意所所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均由繼承人承擔。本遺囑一式_________份,一份交_________,一份交_________。本人在此明確,訂立本遺囑期間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訂立該遺囑未受到任何脅迫、欺詐,上述遺囑為本人自願作出,是本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親屬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繼承人繼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進行干涉。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
立遺囑人(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㈤ 遺囑範文,遺囑怎麼寫怎麼寫有效
一、遺囑範文:
XXX遺囑
立遺囑人×××,男,73歲,××市人,現住××路××號。
我在重病中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作如下處理:
坐落在××省××市××街××號的房產×棟×間遺留給我的妻子×××。
儲蓄在××省××市××儲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遺留給我的女兒×××。
其餘財產:××(財產名稱)全部遺留給我的兒子×××。
本遺囑委託×××(現住××省××市××街××號)執行。
本遺囑製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執,一份交×××收執,一份由×××公證處保存。
立遺囑人 (簽名蓋章)
××××年×月×日
二、遺囑有效性:
《繼承法》第17條第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這是對自書遺囑的概括性規定,具體地講,訂立遺囑應注意:
(1)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
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即完全真實的表達本人的意思,又不易為他人偽造、篡改。
(2)遺囑人應親筆簽名。
應由遺囑人親筆簽名,以示遺囑為何人所立,內容為書寫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遺囑有效的決定性條件;無親筆簽名的遺囑無效。
(3)遺囑人必須註明年、月、日。
遺囑上寫明日期,不僅在發生糾紛時有助於辨明真偽,且能辨明遺囑人書寫遺囑時是否有遺囑能力;當有幾個內容相矛盾的遺囑時,還有助於判明哪個遺囑是最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並盡量使用公歷。
(4)自書遺囑允許遺囑人塗改、增刪、訂正。
如須塗改、增刪、訂正,應在改動處註明改動的字數、改動的時間並另行簽名。如屬實質性修改,應在遺囑內容之後專段說明修改b處。
遺囑書寫完畢之後,一般應由立遺囑人自己保存,或交專門的遺囑執行人保存,而一般不應交遺囑繼承人保存,以免對其真實性引起疑問。
(5)遺囑怎樣寫好看擴展閱讀:
第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第二十八條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第二十九條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㈥ 2021年手寫遺囑格式怎麼寫
簡單手寫遺囑範本,為您提供簡單手寫遺囑範本圖文信息,簡單遺囑書寫格式:
1、立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等基本信息。
2、立遺囑的原因。
3、名下擁有的財產。
4、對自己的財產作出的詳細處理。
5、立遺囑人簽字且標明日期。
遺囑
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
我和我妻共有財產如下:
1、房產一套,座落於某市某街某號的×平方房產×處(評估值××萬元);
2、汽車兩輛,車牌號分別……;
3、股票××,分別為××、××、××,各××股(去世當日市值××萬元);
4、銀行存款××元,存於××銀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帳號為:……;
5、傢具及家用電器,……(列舉並註明產品品牌、規格等),價值共計××萬元。
7、……
留有債務如下:
1、欠××(債權人姓名)××萬元,到期日為×年×月×日;
2、……
現對歸我所有的份額,作出如下處理:
1、房產由父母××、××繼承。
2、汽車由兒子××繼承。
3、股票由妻子××繼承。
4、傢具及家用電器由××繼承。
5、存款歸還我對××的債務後,由女兒××繼承。
6、骨灰由女兒××負責保管。
7、……
遺囑由××執行,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遺囑人簽字:×××
××年×月×日
二、自己手寫的遺囑有效嗎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自己手寫的遺囑是屬於自書遺囑,自書遺囑如果滿足我國的法律法規上面規定的一般條件,那麼就可以產生法律效力,對於自書遺囑產生法律效力的有效條件主要包括以下這幾個方面:
1、自書遺囑上面的全部有關於遺囑的內容必須是由遺囑人自己親手來寫下的。
2、自書遺囑上面有關於財產如何分配的問題,立遺囑的當事人要在遺囑上面清楚地表達出來。
3、自書遺囑上面必須要有立遺囑的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上面必須要標注清楚相關的時間。
寫自書遺囑需要注意事項:
1、自書遺囑請使用藍色或者黑色墨水的鋼筆或者簽字筆,不要使用圓珠筆。如果自書遺囑本身發生爭議的時候,圓珠筆寫的字很難進行筆跡鑒定。
2、被繼承人在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的時候,請優先選擇公證遺囑。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可能會被認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而影響自書遺囑的效力。
3、手寫遺囑的內容必須全部手寫,不能使用電腦打字,之後簽字的方式,否則可能會被法院認為不符合手寫遺囑的法定形式要件。
4、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列印出遺囑,然後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列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
如果有數份遺囑,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最高;如果有數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日期為最後日期的那份遺囑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應該有個人的筆跡為證。
㈦ 遺囑的格式怎麼寫
遺囑沒有規定的格式。一般來說,遺囑必須寫清楚以下內容:
1、本人身份的說明;
2、本人委託的遺囑執行人的說明;
3、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
4、本人財產的說明;
5、本人保險的說明;
6、本人相關事務的執行;
7、簽名及日期。
由於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於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㈧ 怎樣書寫遺囑
一般來說,遺囑必須寫清楚以下內容: (1)指明接受主體。明確指明誰是遺囑繼承人,如果是遺贈必須寫清楚誰是遺贈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數額。遺囑中必須寫清楚遺產的分配方式或者寫清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具體項目或數額。 (3)指明要求。對某些遺產遺囑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遺產作什麼用,接受遺產的同時應履行什麼條件等。 (4)遺囑還必須由遺囑人簽名、蓋章,註明立遺囑時的年、月、日。 大體格式是: 遺 囑 一、立遺囑人:(身份基本情況) 二、立遺囑原因: 三、立遺囑人的所有財產的名額、特徵: 四、立遺囑人對身後所有財產的具體處理意見:對於不動產,應寫明財產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遺囑的份數。 立遺囑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理論上遺囑有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公證遺囑.都是有效的. 但涉及不動產的話最好要去辦理公證,不然的話過戶非常麻煩. 動產的話可以不用公證.
㈨ 遺囑範本怎麼寫
1.首部。(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遺囑」。(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寫明立遺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2.正文。(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3.尾部。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或蓋章,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因為是房屋繼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證一下。
㈩ 老人遺囑怎麼寫樣板
老人寫簡單的遺囑可以參照以下範文:立遺囑本人的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本人立此遺囑,對本人所有的財產作以下分配:1、本人自願將所有的某某房產遺留給妻子某某:寫明權屬證書號、房產地址及面積等詳細信息;本人遺留給甲的財產,完全歸甲個人所有。2、本人自願將歸我所有的某某財產遺留給乙:是其他財產的,同樣需要寫明財產詳情。比如:存款具體金額、儲蓄銀行等本人遺留給乙的財產,完全歸乙個人所有。本遺囑委託丙(寫明個人詳細信息: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等)為執行人。本遺囑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執,一份由委託執行人丙保存。立遺囑人:(簽名)年月日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拓展資料: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