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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5-01 19:53:20

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么

青少年犯罪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方面: (1)家庭因素。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有的家庭不合,父母离异,在得不到父爱、母爱基本温暖的情况下,幼小的心灵被人为地扭曲,报复社会,而走上犯罪道路;有的是因为家庭过分溺爱,形成孩子任性、霸道的坏性格,一旦受挫折或受批评就难以接受;有的家长以打骂代替教育,孩子犯一点小错,或学习成绩不好,就不敢回家,在外流浪,甚至离家出走,碰上坏人教唆,极易走上犯罪道路;有的是没有时间教育孩子,放任自流,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孩子在外结交狐朋狗友,小偷小摸,滋事斗殴,沾上恶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还有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期望值太高,平时成绩不是前三名不能过关,升学非上重点不可,逼得太紧,压力过大,负担过重,当孩子力不从心,“达标”无望时,极易走向反面,做出丧失理智或意外的犯罪行为。 (2)社会因素。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的青少年的危害是很深的。一些影视中播放的犯罪过程和人物语言的腐朽观点,不健康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中的大量宣扬暴力、色情的东西,加之到处可见的美发厅、按摩院,疏于管理的网吧、录像厅不按照规定,随意让青少年进入,都诱发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无经济来源,当囊中羞涩,以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由内向外,从小偷小摸到公开敲诈抢劫,甚至杀人谋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学校因素。青少年犯罪除了家庭和社会的原因外,学校教育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严重抵消了学校正面教育的效果。由于我国教育体制,各个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少数教师对后进学生缺乏爱心,教育方法简单,鼓励表扬少,批评指责多。有时造成后进学生校门、家门两难进的局面。“破罐子破摔”,他们在校外寻找“知己”,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除了客观方面,青少年的主观因素才是决定因素。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在生理、心理上尚不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变化复杂,极不稳定。加之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形成了许多错误的价值观,表现为混乱,颠倒的“是非观”、贪婪的“幸福观”、称王称霸的“英雄观”、低级庸俗的“趣味观”等等,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②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主要是教育和环境方面的原因:

1、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前一段时间,笔者办理的刘×抢劫案,被告人刘×在学校、网吧门口强行向其他学生索要钱财,以满足其上网消费。他感觉这些都是小事,压根没有和犯罪联系起来。

2、低级、庸俗的文化会侵害、腐蚀人们的灵魂。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其中,“黄色污染”对青少年的腐蚀则最为严重。

3、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

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

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

拓展资料

对待青少年犯罪,要以预防、教育为主、惩戒为辅。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提高家庭素质,营造良好的家庭的氛围。

孩子一出生,首先接触的就是家庭环境,作为家庭环境的营造者的父母,要认真对待,引起重视,时刻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并不断学习,提高素质。做好孩子生活的榜样,让孩子从小就形成良好的习惯。对一个家庭来说,从小就培养了孩子良好的习惯,他的家庭教育就算是成功的。

否则,孩子养成了许多不良的习惯,等他长大了才发现,就晚了,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说的就是这个理。当然,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最主要的是要培养孩子学会尊重人,对人有礼貌,而这点却恰恰让我们许多父母给忽视的。

网络青少年犯罪

③ 人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什么原因造成的

犯罪原因包括:
1、犯罪人自身的、主观的原因,如年龄、性别、性格、世界观、价值观等;
2、客观的、外界的原因,如经济关系、职业地位关系、贫富悬殊、失业、人口的密度、人种的不同、政治、教育、宗教、风俗习惯、气候、天灾、地域环境等。
具体来讲犯罪有以下几大原因:
1、不懂法,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欠缺。
2、人性的弱点:贪婪、自私、欲望等。
3、生活压力:如贫穷、性命攸关等。

④ 大学生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

(一)大学生犯罪现状
犯罪数量增加据调查,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自1999年起开始上升。2001年比1999年增加了54.5%,2002年较之2001年又增加了97.1%。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例如在2001年大学生犯罪案件抽样调查28件34人中,就有硕士研究生2件2人。
法官在调查中还发现,女大学生犯罪也在增加,在2008年67名犯罪大学生中,女大学生有11人,其中盗窃10人。
(二)大学生犯罪特点
1、类型多样化。大学生犯罪多以财产型和伤害型为主,但同时出现了一些新类型案件。大学生犯罪开始向多样化和智能化发展,犯罪手段比一般犯罪表现出高智能、高技术性以及高隐蔽、高危害性。有计划性是隐蔽性的主要表现之一,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进行违法犯罪之前,经过反复考虑,制定了比较周密的计划。因此,违法犯罪的痕迹在一些大学生的身隐蔽得很深,造成的社会影响更为恶劣与严重。在此案中,黄洋中毒的方式是喝宿舍饮水机里的水,以一般人的角度来想,一个人很少甚至几乎不可能会怀疑自己在宿舍如此安全的环境下,在自己每天都会喝的水里会含有毒物,林浩森能够将该有毒化合物违背校规,隐匿带回宿舍,未选择其他常见的投毒方式诸如投放到黄洋个人的食物中而是将其投放到宿舍共有物之中,可见其手段的隐蔽性和计划的缜密。这一行为特征正是符合了当代大学生犯罪的隐蔽性和计划性。
2、行为过程具有突发性,这是因为大学生正处在身心发育和受教育阶段,没有丰富的生活阅历,易感情用事,易偏听偏信,自我约束能力差,容易在突然之间干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来。这个特点在大学生性违法犯罪中表现尤为突出。在此案中,关于林森浩的投毒动机,林森浩始终辩解称因其当时与黄洋正好讲到愚人节要捉弄人的话,加上平时和黄洋也经常互相开玩笑。他也并未对黄洋因琐事而怀恨在心,投毒只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而倘若真是如此,一个“愚人节玩笑”,作为一名在名校读研究生的成年人,按理他不仅具备足够的社会常识,并且该有毒化合物是他的研究项目,他对此的了解之深,怎会不能意识到这个“玩笑”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可见,大学生犯罪过程的突发性往往是大学生犯罪的最主要因素。
3、大学生犯罪具有智能性。这类犯罪主要指大学生利用自己所学的专业文化知识进行的违法犯罪,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所具有的智能性特点,是由于他们所处的环境、所受的教育决定的。大学生在整个违法犯罪过程中,注意对自己智力优势的发挥,充分运用自己掌握的化学知识、心理学知识等,妄图达到“天衣无缝”的目的。当前,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智能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在此案中,林浩森在着手对黄洋投有毒化合物——N-二甲基亚硝胺之前,他已被师长们认为是这方面的半个专家,甚至写过相关的七篇论文,并在权威的网站发过相当有建树性的文章,可见其对该毒物的可谓如数家珍。而他也是利用自己在这方面的优势和了解,将其作为自己的犯罪工具,对黄洋进行了天衣无缝的毒害。大学生的高智商犯罪也是区别与其他犯罪的显着特征之一,这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警方破案的难度。
二、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及剖析
(一) 大学生犯罪的个人因素
有的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他们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清楚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自认为只要手段高明一点就不会被发现,怀有投机、侥幸的心态。还有的大学生心理素质差,在自己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根本不懂得运用法律寻求帮助,却采用野蛮愚昧的方式,发泄仇恨,走上犯罪的道路。在此案中,不管黄洋平日里是否自私自大,林浩森才因琐事而对黄洋怀恨在心才下毒手。林浩森作为一名在名校就读的高材研究生,很显然其不仅具备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在学术研究方面也卓有成就,他一定也具备了一定社会常识和法律知识,但因其对法律持藐视的态度,才纵容自己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二) 学校教育存在薄弱环节
学校在学生个性品行培养上起主导作用,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高校教育教学理念滞后、部分教师责任心不强、以及中小学应试教育留下的重智轻德倾向,都成为诱使大学生思想品行滑坡甚至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重智育轻德育、重教学轻科研、重自然科学轻人文科学、重书本轻实践等现象普遍存在,导致部分大学生道德水平低下、人文精神匮乏,走向违法犯罪道路。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大学生的再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得不到及时地解决,心理矛盾得不到及时疏导,再加上自控能力较差,极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甚至突破道德的防线走上犯罪的道路。 “复旦投毒事件“亦如此,林浩森平时成绩十分优异,而思想道德缺失,若他自上学以来,每个学校都能重视德智教育的平衡,甚至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让学生到达良好的道德水平,想必林浩森今天就不会犯下如此愚蠢的错误了。
(三) 家庭教育的缺失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对孩子的教育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父母的精神风貌、理想信念、道德品格、生活方式、语言习惯、相互间的态度以及对子女的态度、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都会潜移默化地对孩子的性格、品质、世界观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正确的家庭教育,会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反之,会使孩子畸形发展,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家庭的过度溺爱,家庭成员关系及性格的负面影响,家庭不良文化氛围的影响等,都是让孩子易实施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助于促进大学生身心发展;反之,则给大学生造成负面影响。文化环境是道德风尚的土壤。优良的文化环境是滋生良好道德风尚的沃土,而被污染的文化环境则是道德滑坡、产生犯罪的温床。

⑤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指各种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层次、力度及其作用机制所构成的能引起犯罪行为发生和犯罪现象存在与变化的罪因系统。

狭义的概念,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地引起犯罪结果发生和犯罪现象变化的现象及过程。

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父母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顺其自然;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刑事诉讼制度及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拓展资料:

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在14岁以前和14至16岁期间都实施了上述行为,那么只对14至16岁期间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前的行为不是犯罪,不能一并作为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满16周岁前后都实施了上一个问题所说的犯罪行为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满16岁以后的行为的刑事责任,对16岁以前的行为不作为犯罪一并追究。

⑥ 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前文谈到的我所曾承办的三名未成年人强奸案,三个被告人的家庭都是离异家庭,其共性是对孩子缺乏关爱。法庭教育时,这三个父母都痛哭流涕,说对不住孩子,表示以后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可以吃小灶,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好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前途无望,万念惧毁;差学生则破灌破摔,厌学、辍学,这两种情况都容易出现问题。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2、对学生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和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

⑦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一、个人主观原因。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教育原因。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
三、学校教育原因。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2、对学生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和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

⑧ 你认为当前少数大学生走上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什么150字

缺乏国家安全保护意识,缺乏有关保密意识,对西方国家颠覆渗透我国政治,经济等防范意识淡薄,再加上拜金主义,享乐思想作祟,造成当前个别大学生滑向犯罪的深渊。

⑨ 青少年为什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在生理、心理、认知水平上与成年人有较大的差异,相对于成年人来说,属于“先天不足”,犯罪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阶段。其特点是生理和心理发展不同步,知识的片面增长,道德修养、心理健康却相对滞后;其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很容易受家庭成员和社会各种现象的左右,其独立意识、个人意识增强了,但自我约束力却较弱,情绪不稳定,看事往往只重表面现象,片面看待事物,加之猎奇心、模仿心重,因而他们中的一部分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一旦个人目的达不到则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此外,青少年认识能力、自身的行为控制能力和抵御外来诱惑的能力均很低,辩别是非的能力也很弱,所以很容易受社会上不良习气、风气的影响和诱惑。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活的现代化,社会传媒迅速普及,一些不健康的、渲染暴力、色情、凶杀等内容的传媒通过影视、报刊、互联网、电子游戏等进行传播,缺乏正确识别能力的青少年模仿性较强,喜欢追求刺激,往往模仿不健康的内容,成为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牺牲品,从而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