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樣才能辦理休學
學生連續病假三個月以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縣級及以上醫療單位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經學校核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可准予休學。
學生休學期限一般應為一學年度,次數不得超過兩次。學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的,須在休學期滿前15天內,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學校審核批准後,可予復學,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准。
休學須知:
(1)一般因個人身體或其他原因而不能正常學習的學生,可提出休學申請。申請休學的學生須填寫《休學申請表》,經二級學院同意,報教務處審核,學校批准,發給休學證明後,方可休學。
(2)因病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校診斷,認為必須停課、治療、休養超過六周或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的學生,學校可令其休學。
(3)因某種特殊原因,個人申請休學者。
(4)休學一般以一學年為期(因病經學校批准,可連續休學兩年),累計不得超過兩次。學期結束前開始休學者,該學期按休學計算。休學期間不得擅自來校上課,所取得的學習成績無效。
(5)休學學生在休學期間,不享受獎學金,原享受的定期貸款停發。因病休學的學生必須回家療養,療養期間的醫療費用自理。
(6)休學的學生在休學期間,不得報考其他高等學校。
法律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由學校批准,可以休學。休學次數和期限由學校規定。
第二十四條 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後一年。
第二十五條 休學學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休學學生患病,其醫療費按學校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休學期滿,應當於學期開學前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
② 因為身體的原因需要辦理休學,辦理休學時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提出書面申請並且附帶相關證明、必須要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診斷書、學校校醫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等這些相應的資料。每個學校的規定是不一樣的,如果實在不清楚的情況之下可以直接咨詢一下自己學校的老師。
1、書面申請
當學生需要辦理休學的時候必須要向自己的輔導員提出自己的休學想法,然後輔導員同意之後再去提出相應的書面申請,提出書面申請的過程當中必須要說清楚自己休學的原因以及相關的事情,還有必須要附帶相應的證明,這些證明一般都是醫院證明書,或者說是一些其他能夠證明自己身體出問題一些文件資料,我們提出書面申請之後可以請教一下自己的輔導員,看一下自己有哪些地方是不清楚的,或者是沒有寫清楚的。
通過以上相關內容,我們大致可以了解到,在辦理休學的過程當中這些資料是一定要准備的。
③ 大學如何辦理休學,有什麼病例才可以休學
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1、學生因傷、病經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2、根據考勤,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3、因某種特殊疾病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4、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3)如何因身體原因休學擴展閱讀:
《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明確:休學期限為一年。復學時可根據學生本人要求回原年級就讀,也可到下一年級就讀。提前復學的原則上回原年級就讀。
學生休學期滿如不能及時復學,須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繼續休學的書面申請,經學校核實並報經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可續辦休學手續。
④ 怎樣才能辦理休學,什麼病才可以
首先學生要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闡述休學的願意,然後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再由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這樣就辦理成功了。
因傷或者某種特殊疾病,沒有固定的哪種病,只要學校認為這個病影響你不能繼續學習的,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必須休學。
(4)如何因身體原因休學擴展閱讀
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級甲等醫院(一般縣級以上醫院都屬於三甲醫院)診斷證明書,無診斷證明書或無蓋章者無效。
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不能代替,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休學只是暫時停止上學,學籍還保存在該學校。休學期滿後返校繼續學習。
⑤ 如何辦理休學手續
1.學生本人提交休學申請書(如果是請人辦理需要出示委託書及申請人、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x0d\x0a2.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上寫明同意意見並簽字(無法郵寄可使用傳真件);\x0d\x0a3.如以生病為理由,需要縣級以上指定醫院證明;\x0d\x0a4.滿足以上三項,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領取《休學報批表》,辦理報批手續;\x0d\x0a5.報批表辦理完成後,將該表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由學籍管理科列印休學證明並發放《休學程序單》;\x0d\x0a6.學生攜帶休學證明和《休學程序單》,去各行政部門辦休學手續;\x0d\x0a7.學生將辦理完成的《休學程序單》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x0d\x0a8. 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審查休學申請書、家長同意書、醫院證明、《休學報批表》和《休學程序單》資料齊全後在青果系統和\x0d\x0a學信網上做相關異動,並開據休學存根給學生;\x0d\x0a9.程序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