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判斷火災的起火原因
電氣線路短路可能是裝修施工不規范留下的隱患(如:線路接觸不良等);也可能是後來在使用過程中造成的(如:插座負載太大等)。 所以不能直接認定是裝修公司留下的問題。
B. 如何確定火災的起火原因
火場勘驗是武警消防學院的一個專業來的,專門有一幫人研究這個。
簡單來說,要搞清楚起火原因,關鍵在於判斷起火點。
通過參考火場內燃燒蔓延的方向及終止線、煙熏痕跡、物品損毀情況及方向性等現場痕跡,可以大致判斷出起火點,如果有目擊者倖存的話,也需要向目擊者核實。一般來說起火點只有一個,或一定范圍內明顯相關的幾個——無明顯關系的數個起火點就應高度懷疑人為縱火的可能性了。
在大致判明起火點之後,就開始在起火點附近尋找物證來證實起火原因,如,短路的導線、電熱器具殘骸、化學物及反應產物殘留。而提問者所說的已被徹底燒毀,無法取得物證的火源,就只能通過間接證據來判斷,如吸煙火災就只能通過查明環境溫濕度、可燃物存儲狀況、可燃物的性狀及旁人針對吸煙者的口供來證實。
C. 引起火災的常見原因有哪些
引起火災的常見原因有:
1、人們日常點燃的各種明火,就是最常見的一種火源,在使用時必須控制好。
2、企業和各行各業使用的電氣設備,由於超負荷運行、短路、接觸不良,以及自然界中的雷擊、靜電火花等,都能使可燃氣體、可燃物質燃燒,在使用中必須做到安全和防護。
3、靠近火爐或煙道的乾柴、木材、木器,緊聚在高溫蒸汽管道上的可燃粉塵、纖維;大功率燈泡旁的紙張、衣物等,烘烤時間過長,都會引起燃燒。
4、在熬煉和烘烤過程中,由於溫度掌握不好,或自動控制失靈,都會著火,甚至引起火災。
逃生方法:
1、通道出口,暢通無阻。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災發生時最重要的逃生之路,應保證暢通無阻,切不可堆放雜物或設閘上鎖,以便緊急時能安全迅速地通過。
2、撲滅小火,惠及他人。當發生火災時,如果發現火勢並不大,且尚未對人造成很大威脅時,當周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應奮力將小火控制、撲滅;千萬不要驚慌失措地亂叫亂竄,置小火於不顧而釀成大災。
3、保持鎮靜,明辨方向,迅速撤離。突遇火災,面對濃煙和烈火,首先要強令自己保持鎮靜,迅速判斷危險地點和安全地點,決定逃生的辦法,盡快撤離險地。
千萬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亂沖亂竄。撤離時要注意,朝明亮處或外面空曠地方跑,要盡量往樓層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煙火封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離開,通過陽台、氣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火災
D. 火災原因鑒定的程序是什麼呢,由什麼機關鑒定
有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具體見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火災由火災發生地消防部門負責調查。
E. 火災原因鑒定
根據我國消防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火災撲滅後,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意見,及時製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火場勘驗是武警消防學院的一個專業來的,專門有一幫人研究這個。
簡單來說,要搞清楚起火原因,關鍵在於判斷起火點。
通過參考火場內燃燒蔓延的方向及終止線、煙熏痕跡、物品損毀情況及方向性等現場痕跡,可以大致判斷出起火點,如果有目擊者倖存的話,也需要向目擊者核實。一般來說起火點只有一個,或一定范圍內明顯相關的幾個——無明顯關系的數個起火點就應高度懷疑人為縱火的可能性了。
在大致判明起火點之後,就開始在起火點附近尋找物證來證實起火原因,如,短路的導線、電熱器具殘骸、化學物及反應產物殘留。而提問者所說的已被徹底燒毀,無法取得物證的火源,就只能通過間接證據來判斷,如吸煙火災就只能通過查明環境溫濕度、可燃物存儲狀況、可燃物的性狀及旁人針對吸煙者的口供來證實。
F. 起火原因鑒定有哪些鑒定機構
法律分析:消防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五十一條 消防救援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火災撲滅後,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消防救援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消防救援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意見,及時製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G. 起火原因都能鑒定出嗎
即使是大火後,現場仍然會留下很多的相關證據的,如如你認為一場大火就可以燒毀所有的東西就錯了,首先,火災現場的勘察,一部分依賴於現場的發現者(火災的目擊者)、撲救者的指證和調查人員的經驗及專業知識、火場殘留物的燒毀狀態和特徵規律、物證殘存痕跡的分析、辨別與鑒定的.起火原因一般是通過殘留物的狀體分析火災的發生、發展的時空關系,痕跡物證之間的相互證明關系,判定火流方向和蔓延方向,最終找到起火點.這是痕跡鑒定中的一門學科哦~
H. 火災原因是哪個部門鑒定
是消防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消防救援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
火災撲滅後,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消防救援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消防救援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意見,及時製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公安部第108號令發布《火災事故調查規定》,適用於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事故。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一些特殊火災要由國務院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8)火災引起原因如何鑒定擴展閱讀:
調查要求:
1、調查目的:
火災事故調查的任務是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依法對火災事故作出處理,總結火災教訓。
2、調查要求:
火災事故調查應當堅持及時、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和非法干預火災事故調查。
3、調查管轄:
火災事故調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主管,並由本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尚未設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實施。
公安派出所應當協助公安機關火災事故調查部門維護火災現場秩序,保護現場,控制火災肇事嫌疑人。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調查其消防監督范圍內發生的火災。
I. 消防判斷火災原因有那些程序
您好,51安居為您服務。
火災調查是消防部門法定的職責,搞清楚起火原因,關鍵在於判斷起火點。通過參考火場內燃燒蔓延的方向及終止線、煙熏痕跡、物品損毀情況及方向性等現場痕跡,可以大致判斷出起火點,如果有目擊者倖存的話,也需要向目擊者核實。一般來說起火點只有一個,或一定范圍內明顯相關的幾個——無明顯關系的數個起火點就應高度懷疑人為縱火的可能性了。
在大致判明起火點之後,就開始在起火點附近尋找物證來證實起火原因,如,短路的導線、電熱器具殘骸、化學物及反應產物殘留。而提問者所說的已被徹底燒毀,無法取得物證的火源,就只能通過間接證據來判斷,如吸煙火災就只能通過查明環境溫濕度、可燃物存儲狀況、可燃物的性狀及旁人針對吸煙者的口供來證實。
判定完畢,消防部門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至於具體操作流程和需要等待的時間,需要和消防部門資訊確認。
如有疑問,歡迎向51安居提問。
J. 問352:火災事故原因的認定如何進行
(1)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現場勘驗、調查詢問和有關檢驗、鑒定意見等調查情況,及時作出起火原因的認定。
(2)對起火原因已經查清的,應當認定起火時間、起火部位、起火點和起火原因;對起火原因無法查清的,應當認定起火時間、起火點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證據能夠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3)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作出火災事故認定前,應當召集當事人到場,說明擬認定的起火原因,聽取當事人意見;當事人不到場的,應當記錄在案。
(4)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製作火災事故認定書,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內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申請復核的權利。無法送達的,可以在作出火災事故認定之日起七日內公告送達。公告期為二十日,公告期滿即視為送達。
(5)對較大以上的火災事故或者特殊的火災事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開展消防技術調查,形成消防技術調查報告,逐級上報至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大以上的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起火場所概況;
②起火經過和火災撲救情況;
③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統計情況;
④起火原因和災害成因分析;
⑤防範措施。
火災事故等級的確定標准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6)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火災事故認定後,當事人可以申請查閱、復制、摘錄火災事故認定書、現場勘驗筆錄和檢驗、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提供,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者移交公安機關其他部門處理的依法不予提供,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