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麼查自己有沒有違法記錄
打開微信,搜索當地的公安微警務公眾號。
進入公眾號後,點擊底部中間的警方服務。 在查詢事項里,點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查詢。 最後輸入身份信息後,點擊查詢即可。
一、無犯罪記錄證明是什麼?
《無犯罪記錄證明》一般用途為公民入學、參軍、出國、就業時,所在單位需要證明其有無犯罪記錄,由需要此證明的單位發函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予以調查核實,從而出具的一種證明。
二、查詢個人違法行為的方法
1、可以查看檔案。個人犯罪記錄屬於個人隱私,不對任何公眾公開,只有單位僱傭員工時,在個人檔案中可以查看到。
2、到其戶籍所在正租地的公安機關查詢。普通公民不得隨意查詢他人犯罪記錄信息。確有必要查詢他人犯罪信息的,應當根據信息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書式材料,經審核通過後能進行相關犯罪記錄查詢。
3、公民在公眾網上是無法查詢犯罪記錄的,因為公安內網是與公眾網實行物理隔絕的。公安內網只有公安機關內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憑許可權進行查詢。公民是無法登錄公安內部的。
法律依據:
《中化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並製作清單,隨案移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
第二百七十五條
該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咐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衡清棚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方便有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從事相關活動,規范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
《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犯罪記錄,是指我國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的客觀記載。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認有罪外,其他情況均應當視為無罪。有關人員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或者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辦案單位撤銷案件、撤回起訴、對其終止偵查的,屬於無犯罪記錄人員。
《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
第三條
公安部建立犯罪人員信息查詢平台。查詢結果只反映查詢時平台錄入和存在的信息。
㈡ 犯罪記錄怎麼查
一、查詢方法如下:
1、可以查看檔案。個人犯罪記錄屬於個人隱私,不對任何公眾公開,只有單位僱傭員工時,在個人檔案中可以查看到。
2、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查詢。普通公民不得隨意查詢他人犯罪記錄信息。確有必要查詢他人犯罪信息的,應當根據信息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書式材料,經審核通過後能進行相關犯罪記錄查詢。
3、公民在公眾網上是無法查詢犯罪記錄的,因為公安內網是與公眾網實行物理隔絕的。公安內網只有公安機關內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憑許可權進行查詢。公民是無法登錄公安內部的。
二、犯罪記錄有哪些:
1、刑事犯罪記錄是指犯過罪受過刑罰處罰的人在公安局都有記錄。
2、如果單純從「犯罪記錄」的字面來理解。那麼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判決的,不應該認為是「記錄」。法院才是凱衫沖是否「犯罪」的唯一有權判斷機關。
3、俗稱刑事犯罪記錄,也稱前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盯殲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行為是犯罪。
4、凡是不滿14周歲的人塌畢雖然實施了犯罪行為但是不構成犯罪,沒有犯罪記錄。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其他行為也不構成犯罪,沒有犯罪記錄。
法律依據:
1、《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第四條,個人可以查詢本人犯罪記錄,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查詢,受託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單位可以查詢本單位在職人員或者擬招錄人員的犯罪記錄,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從業禁止的規定。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授予職業資格,公證處辦理犯罪記錄公證時,可以依法查詢相關人員的犯罪記錄。有關查詢程序參照單位查詢的相關規定。
2、《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第五條,中國公民申請查詢,由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國境內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國人申請查詢,由居住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委託他人查詢的,由委託人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單位申請查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詢對象為外國人的,由單位住所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各地根據本地工作實際和便民服務需要,可以增加查詢受理單位,也可以採取線上辦理、自助辦理等方式開展犯罪記錄查詢工作。
㈢ 怎樣在網上查有沒有犯罪記錄
有無犯罪記錄證明網上怎麼查詢呢?我們需通過以下3個步驟來進行操作,本答案通過安卓手機進行演示操作,下面是具體操作介紹:1、首先,打開公眾畢空號,選擇政務服務。
2、打開政務服務掘吵頁面,選擇個人業務,點擊刑警業務。
3、在刑警業務中點擊無犯罪記錄證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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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如何查詢個人犯罪記錄
想要查詢自己的犯罪記錄有兩種方法。
1、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前往當地的公安機關申請查詢辦理。
2、自行在網上辦理查詢。
首先,需要被查詢人的身份證號,姓名,如果能有手機號的話,那麼能夠查詢到被查詢人更多的數據信息。
只需要打開微信,然後在右上角點擊搜索:好房查瞎帆查。
輸入信息,點擊查詢即可查詢到自己的犯罪信息,該數據源自全國公安磨吵雹、法院、檢察院、網信中心等數據平台共享。用碰逗戶可以查詢到自身的大數據與信用情況,可以獲取各類指標,查詢到自己網黑指數分,黑名單情況,犯罪記錄,犯罪形式,法院訴訟情況,司法信息概述,失信執行情況等多維度多種類的重要數據信息等。
各地根據本地工作實際和便民服務需要,可以增加查詢受理單位,也可以採取線上辦理、自助辦理等方式開展犯罪記錄查詢工作。
㈤ 怎樣查犯罪記錄查詢
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查詢
一、犯罪違法記錄能隨便查到嗎?
1、普通民眾是無法登錄公安內網查詢的。
2、即便是公安人員辦案需要查悉塵詢,也有著嚴格的規定。犯罪記錄信息的管理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關於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進行。工作人員不按規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虛假、偽造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國家機關查詢:國家機關基於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睜悉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當然仍然應當履行相關手續。
4、律師在犯罪記錄查詢上的許可權:辯護律師為依法履行辯護職責,要求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的,應當允許。
5、普通公民的查詢許可權:普通公民不得隨意查詢他人犯罪記錄信息。確有必要查詢他人犯罪信息的,應當根據信息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書式材料(主要是查詢的用途),經審核通過後能進行相關犯罪記錄查詢。
三、犯罪記錄包括哪些?
犯罪記錄是指公安機關記錄、保存的以下公民違法犯罪信息:
(一)治安行政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養、強制隔離戒毒、責令社區戒毒等行政決定;
(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等刑事處罰決定;已構成犯罪,因犯罪情節輕微,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事處罰的生效判決。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以下情形:
1、治安調解協議,不予處罰決定;
2、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決定,以及交通違法罰款;
3、傳喚、繼續盤問、拘留審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5、刑事和解協議、撤銷刑事案件決定;
6、因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刑事訴訟法》規定情形,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
7、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陸並、逮捕等刑事強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辦理或者刑事訴訟活動中形成的,記載案件受理、立案、調查取證、起訴、審判等內容的過程性信息。
法律依據
《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的通知》
第四條個人可以查詢本人犯罪記錄,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查詢,受託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單位可以查詢本單位在職人員或者擬招錄人員的犯罪記錄,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從業禁止的規定。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授予職業資格,公證處辦理犯罪記錄公證時,可以依法查詢相關人員的犯罪記錄。有關查詢程序參照單位查詢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中國公民申請查詢,由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國境內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國人申請查詢,由居住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委託他人查詢的,由委託人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單位申請查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詢對象為外國人的,由單位住所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各地根據本地工作實際和便民服務需要,可以增加查詢受理單位,也可以採取線上辦理、自助辦理等方式開展犯罪記錄查詢工作。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八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決定不予立案後又發現新的事實或者證據,或者發現原認定事實錯誤,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立案處理。